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yè)的發(fā)展,交通工具例如轎車逐漸普及。人們外出游玩時經常組織自駕游,例如公司聚會、車友會等。然而,在自駕游的過程中,需要有一部分車輛帶路,其他車輛跟隨。然而,由于各車的車速不一致以及等紅綠燈時間的不同,常常會導致跟丟。而為了避免跟丟,人們常采用手機打電話進行溝通,即一手拿手機,一手握方向盤,從而導致較大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安全性較高的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
一種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包括車體以及設置于所述車體下的多個車輪,所述車體內設置有駕駛座位以及方向盤,所述駕駛座位鄰近所述方向盤設置,所述方向盤的中部可拆卸地設置有通信器件,所述通信器件包括對講機以及卡設環(huán),所述對講機卡設于所述卡設環(huán)中且每次按壓所述對講機均能提供預設時間的通話功能;其中,所述對講機包括通信本體、天線、信道選擇按鈕以及通話按鈕,所述天線與所述信道選擇按鈕均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端,所述天線與所述信道選擇按鈕相互間隔設置,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側。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本體為矩形體。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本體的厚度為4-8厘米。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通話按鈕為圓柱形。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通話按鈕可伸縮地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側壁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本體的側壁上開設有按壓孔,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按壓孔中。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卡設環(huán)上設置有輔助按鈕,所述輔助按鈕抵接于所述通話按鈕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輔助按鈕為圓筒狀,所述輔助按鈕的底部設置有抵接部,所述抵接部用于按壓所述通話按鈕以實現(xiàn)預設時間的通話。
由于所述方向盤的中部設置有通信器件,因此使用者可以借助所述方向盤中部的通信器件進行通話,從而無需用手握持所述通信器件,而且每次按壓所述對講機均能提供預設時間的通話功能,因此也無需在通話時一直按壓所述對講機,使用者的雙手可以握持方向盤,進而提高了所述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由于所述通信器件是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方向盤上。因此,在日常上下班途中,當不需要所述通信器件時,可以將所述通信器件拆除下來。
由于所述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側,因此方便對所述通話按鈕的按壓,以實現(xiàn)預設時間的通話。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例的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一實施例的方向盤及通信器件的俯視圖。
圖3為一實施例的通信器件及柔性連接圈的剖視圖。
圖4為一實施例的裝設組件的前視圖。
圖5為圖4所示裝設組件的側視圖。
圖6為圖5中VI處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jié)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發(fā)明。但是本發(fā)明能夠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發(fā)明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改進,因此本發(fā)明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的限制。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所述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包括車體以及設置于所述車體下的多個車輪。例如,所述車體內設置有駕駛座位以及方向盤,所述駕駛座位鄰近所述方向盤設置,所述方向盤的中部可拆卸地設置有通信器件,所述通信器件包括對講機以及卡設環(huán),所述對講機卡設于所述卡設環(huán)中且每次按壓所述對講機均能提供預設時間的通話功能。例如,其中,所述對講機包括通信本體、天線、信道選擇按鈕以及通話按鈕,所述天線與所述信道選擇按鈕均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端。例如,所述天線與所述信道選擇按鈕相互間隔設置,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側。
請參閱圖1至圖3,一種具有通信器件的交通工具100,包括車體10以及設置于所述車體下的多個車輪20,所述車體內設置有駕駛座位以及方向盤30,所述駕駛座位鄰近所述方向盤設置,所述方向盤的中部可拆卸地設置有通信器件40,所述通信器件包括對講機41以及卡設環(huán)45,所述對講機卡設于所述卡設環(huán)中且每次按壓所述對講機均能提供預設時間的通話功能。
由于所述方向盤的中部設置有通信器件,因此使用者可以借助所述方向盤中部的通信器件進行通話,從而無需用手握持所述通信器件,而且每次按壓所述對講機均能提供預設時間的通話功能,因此也無需在通話時一直按壓所述對講機,使用者的雙手可以握持方向盤,進而提高了所述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由于所述通信器件是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方向盤上。因此,在日常上下班途中,當不需要所述通信器件時,可以將所述通信器件拆除下來。
例如,為了便于通話,其中所述對講機包括通信本體411、天線412、信道選擇按鈕413以及通話按鈕414,所述天線與所述信道選擇按鈕均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端,所述天線與所述信道選擇按鈕相互間隔設置,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側。由于所述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一側,因此方便對所述通話按鈕的按壓,以實現(xiàn)預設時間的通話。
例如,為了在不采用手指按壓所述通話按鈕的條件下通話一段時間,即在短暫按壓所述對講機后提供較長的預設時間的通話功能,所述通信本體為矩形體。所述通信本體的厚度為4-8厘米。所述通話按鈕為圓柱形。所述通話按鈕可伸縮地設置于所述通信本體的側壁上。所述通信本體的側壁上開設有按壓孔,所述通話按鈕設置于所述按壓孔中。所述卡設環(huán)上設置有輔助按鈕451,所述輔助按鈕抵接于所述通話按鈕上。所述輔助按鈕為圓筒狀,所述輔助按鈕的底部設置有抵接部,所述抵接部用于按壓所述通話按鈕以實現(xiàn)預設時間的通話。由于所述卡設環(huán)上設置有抵接部,用于按壓所述對講機的通話按鈕,因此無需采用手指直接去持續(xù)按壓所述對講機的通話按鈕,因此可以解放司機的雙手,便于司機握持所述方向盤。
例如,在一實施例中,為了徹底解放司機的雙手,所述卡設環(huán)上設置有控制器件453,所述控制器件與所述輔助按鈕連接,所述控制器件用于控制所述輔助按鈕,以使所述輔助按鈕間歇性地按壓所述對講機的通話按鈕。例如,所述控制器件控制所述輔助按鈕每隔2分鐘按壓所述輔助按鈕一次,且每次按壓所述輔助按鈕保持0.5分鐘,使用者可以在這0.5分鐘進行通話。
例如,為了提高所述卡設環(huán)的旋轉靈活性,其中,所述方向盤中部凸伸有柔性連接圈31,所述柔性連接圈的直徑大于所述卡設環(huán)的直徑,所述柔性連接圈的內側形成有卡設槽311,所述卡設槽環(huán)繞所述柔性連接圈的內側周緣設置,所述卡設環(huán)轉動地設置于所述柔性連接圈的卡設槽內。由于所述卡設環(huán)轉動地卡設于所述柔性連接圈的卡設槽內,因此使得所述卡設環(huán)能夠繞所述柔性連接圈的中心軸線旋轉,從而提高所述卡設環(huán)的旋轉靈活性。
例如,為了進一步提高所述卡設環(huán)的轉動靈活性,所述卡設槽的底部設置有滑動層313。所述卡設環(huán)的外側周緣凸設有環(huán)形凸肋455,所述環(huán)形凸肋卡設于所述卡設槽中。所述環(huán)形凸肋與所述滑動層的表面間隔設置。所述滑動層上開設有多個相互間隔的球形孔,所述環(huán)形凸肋上間隔設置有多個滾動珠457,所述多個滾動珠分別活動地卡設于所述多個球形孔中。所述環(huán)形凸肋的頂面為弧形凸面。所述環(huán)形凸肋由橡膠材料制成。所述卡設環(huán)的內側開設有套設孔,所述對講機固定于所述套設孔中。由于所述環(huán)形凸肋上的多個滾動珠分別活動地設置于所述多個球形孔中,因此通過用力使所述卡設環(huán)轉動,即可使得所述所述滾動珠越過對應的球形孔并進入相鄰的另一個球形孔中,從而提高所述卡設環(huán)的轉動靈活性。當需要拆卸所述通信器件時,用力拔動所述卡設環(huán),利用所述橡膠材料制成的環(huán)形凸肋的變形以及所述柔性連接圈的變形,使所述卡設環(huán)從所述柔性變形圈中取出,因而使得所述卡設環(huán)的拆卸更為方便。
例如,所述車體內還設置有后排座位,所述后排座位與所述駕駛座位間隔設置,且所述后排座位處于所述駕駛座位遠離所述方向盤的一側。所述后排座位與所述駕駛座位之間形成有乘坐空間,所述乘坐空間設置有緩沖網(wǎng),所述緩沖網(wǎng)鄰近所述駕駛座位的后側設置并與所述駕駛座位間隔設置。所述緩沖網(wǎng)的周緣連接于所述車體的內側壁上,并將所述車體內側的空間分隔成駕駛腔與乘坐腔。所述緩沖網(wǎng)包括相互連接的視野區(qū)與伸腿區(qū),所述視野區(qū)設置于所述伸腿區(qū)遠離所述多個車輪的一側,所述視野區(qū)位于所述車體的上部,所述伸腿區(qū)位于所述車體的下部。所述視野區(qū)中開設有多個視野網(wǎng)孔,所述伸腿區(qū)中開設有多個伸腿網(wǎng)孔。所述視野網(wǎng)孔的尺寸小于所述伸腿網(wǎng)孔的尺寸。所述視野網(wǎng)孔與所述伸腿網(wǎng)孔均為圓形孔。其中兩個伸腿網(wǎng)孔的底部設置有支撐塊,所述支撐塊上設置有弧形的支撐面。所述視野區(qū)上設置有裝設組件,所述裝設組件為矩形狀,所述裝設組件包括定位板以及連接于所述定位板上的定位皮套,所述視野區(qū)上還設置有多個定位桿,所述多個定位桿相互間隔設置,所述定位桿上開設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板的底部邊緣設置于所述視野區(qū)上并定位于所述定位桿的定位槽中,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邊緣與所述視野區(qū)之間形成有裝設空間,所述定位板與所述視野區(qū)傾斜設置,所述定位皮套的兩側分別連接于所述視野區(qū)與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邊緣上,所述定位皮套包括相對設置的固定邊緣與連接邊緣,所述連接邊緣連接于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邊緣,所述固定邊緣固定于所述視野區(qū)上,所述固定邊緣與所述多個車輪的距離大于所述連接邊緣與所述多個車輪的距離,所述固定邊緣的高度大于所述連接邊緣的高度,所述定位皮套上形成有定位皺褶,所述定位皺褶鄰近所述連接邊緣設置且處于所述裝設空間內。所述定位皺褶包括相互連接兩個定位片,所述兩個定位片相互連接,所述兩個定位片相互遠離的一側分別連接所述固定邊緣與所述連接邊緣,所述兩個定位片呈一定角度設置且二者之間形成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槽延伸至所述裝設空間內。所述定位板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兩個彈性拉繩,所述彈性拉繩的端部連接于所述視野區(qū)上。所述定位板朝向所述視野區(qū)的一側設置有多個定位條,所述多個定位條間隔設置。所述視野區(qū)上還設置有定位條袋,所述定位條袋與所述定位皮套的固定邊緣間隔設置,所述定位條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固定邊緣平行,所述定位條袋中形成有夾設槽,所述夾設槽為狹長狀槽,且開口朝向所述定位皮套的固定邊緣。所述視野區(qū)上設置有兩個連接桿,所述兩個連接桿位于所述定位板的相對兩側且與所述定位板間隔設置。所述連接桿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定位條袋上。所述連接桿上開設有定位條形槽,所述兩個彈性拉繩的端部分別連接于所述兩個定位條形槽中,所述彈性拉繩的端部形成有定位珠,所述定位條形槽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定位珠滑動地收容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所述定位珠為塑料殼體狀,所述定位珠與所述定位條形槽過盈配合,所述定位條形槽的橫截面的直徑小于所述定位珠的直徑。所述定位珠為柔性塑料殼體,所述定位珠內裝設有橡皮泥,所述橡皮內充滿所述定位珠的內側。所述定位珠擠壓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所述連接桿的表面開設有條形開口,所述條形開口與所述定位條形槽連通,所述條形開口的寬度小于所述定位條形槽的橫截面的直徑。所述彈性拉繩穿設于所述條形開口中且所述定位珠擠壓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所述定位條形槽的側面設置有多個摩擦部,所述多個摩擦部凸設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
為了進一步詳細論述所述裝設組件的具體結構及有益效果,請參閱圖4及圖5,例如,所述車體內還設置有后排座位,所述后排座位與所述駕駛座位間隔設置,且所述后排座位處于所述駕駛座位遠離所述方向盤的一側。所述后排座位與所述駕駛座位之間形成有乘坐空間,所述乘坐空間設置有緩沖網(wǎng),所述緩沖網(wǎng)鄰近所述駕駛座位的后側設置并與所述駕駛座位間隔設置。所述緩沖網(wǎng)的周緣連接于所述車體的內側壁上,并將所述車體內側的空間分隔成駕駛腔與乘坐腔。乘車者可以坐在后排座位上并處于所述乘坐腔中。當所述交通工具出現(xiàn)緊急剎車等狀況時,乘客也能夠依靠于所述緩沖網(wǎng)上,從而避免撞擊所述駕駛座位,從而對乘客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特別是對于后排有小孩的情況下,輕微的剎車都可能導致站在后排玩耍的小孩跌倒,而所述緩沖網(wǎng)則能夠很好得保護小孩。例如,為了便于乘客的伸腿,所述緩沖網(wǎng)包括相互連接的視野區(qū)與伸腿區(qū),所述視野區(qū)設置于所述伸腿區(qū)遠離所述多個車輪的一側,即所述視野區(qū)位于所述車體的上部,所述伸腿區(qū)位于所述車體的下部。所述視野區(qū)中開設有多個視野網(wǎng)孔,所述伸腿區(qū)中開設有多個伸腿網(wǎng)孔。所述視野網(wǎng)孔的尺寸小于所述伸腿網(wǎng)孔的尺寸。例如,所述視野網(wǎng)孔與所述伸腿網(wǎng)孔均為圓形孔。所述多個視野網(wǎng)孔有利于乘客觀看所述交通工具前方的景色,同時也有利于司機通過后視鏡觀看所述交通工具后方的環(huán)境。而所述多個伸腿網(wǎng)孔則有利于乘客將腿伸入,使得乘客的腿部得到伸展,而不會被所述緩沖網(wǎng)所遮擋,同時乘客的腿能夠支撐于所述伸腿網(wǎng)孔中,提高乘客的乘坐體驗。例如,其中兩個伸腿網(wǎng)孔的底部設置有支撐塊,所述支撐塊上設置有弧形的支撐面,所述支撐面用于支撐所述后排座位上的乘客的腳。
例如,對于長時間的旅途跋涉,在所述乘坐腔中的乘客為了打發(fā)時間,可以觀看平板電腦等。而為了方便放置所述平板電腦,所述視野區(qū)上設置有裝設組件50,所述裝設組件為矩形狀,用于放置平板電腦,使得用戶可以不用雙手去握持平板電腦,也能很方便地觀看。請一并參閱圖6,例如,所述裝設組件包括定位板51以及連接于所述定位板上的定位皮套52,所述視野區(qū)上還設置有多個定位桿53,所述多個定位桿相互間隔設置,所述定位桿上開設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板的底部邊緣設置于所述視野區(qū)上并定位于所述定位桿的定位槽中,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邊緣與所述視野區(qū)之間形成有裝設空間,即所述定位板與所述視野區(qū)傾斜設置,所述定位皮套的兩側分別連接于所述視野區(qū)與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邊緣上,所述定位皮套包括相對設置的固定邊緣521與連接邊緣523,所述連接邊緣連接于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邊緣,所述固定邊緣固定于所述視野區(qū)上,所述固定邊緣與所述多個車輪的距離大于所述連接邊緣與所述多個車輪的距離,即所述固定邊緣的高度大于所述連接邊緣的高度,所述定位皮套上形成有定位皺褶,所述定位皺褶鄰近所述連接邊緣設置且處于所述裝設空間內。當需要定位所述平板電腦時,僅需要將所述平板電腦放置于所述定位皺褶上即可。當需要調整所述定位皺褶的深度時,可以將所述定位板的底部放置于不同的定位桿上即可。
例如,所述定位皺褶包括相互連接兩個定位片524,所述兩個定位片相互連接,所述兩個定位片相互遠離的一側分別連接所述固定邊緣與所述連接邊緣,所述兩個定位片呈一定角度設置且二者之間形成有定位槽525,用于收容定位平板電腦。即所述定位槽延伸至所述裝設空間內。例如,為了防止所述定位板的頂部遠離所述視野區(qū)并傾倒,所述定位板的兩側分別設置有兩個彈性拉繩54,所述彈性拉繩的端部連接于所述視野區(qū)上。即通過所述兩個彈性拉繩的拉扯,使得所述定位板相對所述視野區(qū)傾斜,從而于所述定位板及所述視野區(qū)內形成所述裝設空間,而所述定位皺褶則收容于所述裝設空間中。
例如,為了對所述定位皺褶中的平板電腦的底部進行定位,所述定位板朝向所述視野區(qū)的一側設置有多個定位條511,所述多個定位條間隔設置。使用平板電腦時,使平板電腦的底部邊緣收容于所述定位皺褶的定位槽中,且透過所述定位皮套的變形抵持于其中一個定位條上,即平板電腦的底部邊緣與所述視野區(qū)間隔。平板電腦的上部抵靠于所述視野區(qū)上,即所述平板電腦相對所述視野區(qū)傾斜設置。所述平板電腦的傾斜方向與所述定位板的傾斜方向相反。例如,為了便于對所述平板電腦的上側進行定位,所述視野區(qū)上還設置有定位條袋55,所述定位條袋與所述定位皮套的固定邊緣間隔設置,所述定位條袋的延伸方向與所述固定邊緣平行,所述定位條袋中形成有夾設槽,所述夾設槽為狹長狀槽,且開口朝向所述定位皮套的固定邊緣。所述夾設槽用于收容并定位所述平板電腦的頂部,從而使得平板電腦的上、下兩邊緣分別定位于所述定位條袋與所述定位皺褶中。
例如,為了調整所述定位板對平板電腦的夾設力度,可以先調整所述定位板的傾斜角度,即使得所述定位板與所述視野區(qū)的夾角變小,從而使得所述裝設空間變小,所述視野區(qū)上設置有兩個連接桿56,所述兩個連接桿位于所述定位板的相對兩側且與所述定位板間隔設置。所述連接桿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定位條袋上。所述連接桿上開設有定位條形槽,所述兩個彈性拉繩的端部分別連接于所述兩個定位條形槽中,從而實現(xiàn)對所述定位板的拉扯和定位。例如,所述彈性拉繩的端部形成有定位珠541,所述定位條形槽的橫截面為圓形,所述定位珠可滑動地收容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通過調整所述定位珠于所述條形定位槽中的位置,可以實現(xiàn)對所述定位板的傾斜角度的調整,進而調節(jié)所述定位皺褶對平板電腦的底部的夾持力。例如,所述定位珠可以依靠與所述定位條形槽的側壁的摩擦力來進行定位。例如,為了便于進一步提高所述定位珠的定位力度,所述定位珠為塑料殼體狀,所述定位珠與所述定位條形槽過盈配合,即所述定位條形槽的橫截面的直徑小于所述定位珠的直徑。當需要移動所述定位珠時,所述定位珠可以在外力的作用下產生變形,進而于所述定位條形槽內移動。當需要定位時,釋放所述定位珠,所述定位珠能夠恢復原狀并卡設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
例如,為了便于所述定位珠的變形,所述定位珠為柔性塑料殼體,所述定位珠內裝設有橡皮泥,所述橡皮內充滿所述定位珠的內側。當需要定位時,可以按壓所述定位珠,使所述定位珠擠壓內部的橡皮泥以產生變形,從而使所述定位珠擠壓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例如,為了防止所述定位珠的滑出,所述連接桿的表面開設有條形開口,所述條形開口與所述定位條形槽連通,所述條形開口的寬度小于所述定位條形槽的橫截面的直徑。所述彈性拉繩穿設于所述條形開口中且所述定位珠擠壓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通過所述條形開口的兩側邊緣的擋設,可以阻止所述定位珠從所述定位珠中滑出。例如,為了防止所述定位珠沿所述定位條形槽的延伸方向滑出,所述定位條形槽的側面設置有多個摩擦部,所述多個摩擦部凸設于所述定位條形槽中,從而可以避免所述定位珠沿所述連接桿的長度方向滑出所述定位條形槽。
本發(fā)明的其它實施例還包括上述各實施例中的技術特征相互組合所形成的能夠實施的技術方案。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