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鋼軌加工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于鋼軌側面頂緊定位的夾具。
背景技術:
利用銑床對鋼軌進行加工時,需要通過頂緊夾具對鋼軌的側面頂緊進行定位。現(xiàn)有的側向頂緊夾具包括底座和設在底座上的螺栓,旋轉螺栓通過螺栓端部頂緊鋼軌的側面,螺栓旋緊時螺栓端面與鋼軌腰面旋轉擠壓,螺栓端面和鋼軌腰面相對旋轉摩擦,鋼軌腰面易造成損傷。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不足,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鋼軌側面頂緊定位的夾具,以達到鋼軌腰面頂緊不易損傷的目的。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該用于鋼軌側面頂緊定位的夾具,包括頂座和頂緊螺栓,所述頂緊螺栓可旋轉的設在頂座上,所述頂緊螺栓的一端設有用于頂緊鋼軌側面的頂緊螺套,頂緊螺套可相對頂緊螺栓旋轉設置。
進一步的,所述頂緊螺栓的另一端設有便于旋轉的旋轉柄部。
所述頂緊螺套的頂緊面為弧形曲面。
所述頂緊螺栓的端部設有螺紋頭,頂緊螺栓上在螺紋頭的內側設有環(huán)形凹槽,頂緊螺套一側設有可卡在環(huán)形凹槽內的內翻邊開口,內翻邊開口上設有可與螺紋頭配合的內螺紋。
所述頂座的頂部設有槽口,槽口中設有可取出的方形頂緊螺母,頂緊螺栓與頂緊螺母配合。
所述頂座包括底板和設在底板上的豎板,頂緊螺栓設在豎板上,底板上設有用于固定的固定孔,底板和豎板之間設有加強板。
所述頂緊螺栓的頂緊端面為弧形曲面,頂緊螺套內與頂緊螺栓的頂緊端面配合的面為平面。
所述頂緊螺套為中空的圓筒結構。
所述頂緊螺母的側面設有卡在槽口側邊上的卡槽。
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
該用于鋼軌側面頂緊定位的夾具結構設計合理,頂緊螺栓端部設有可相對旋轉的頂緊螺套,頂緊螺套頂緊鋼軌腰面,旋轉頂緊螺栓頂緊時頂緊螺套與鋼軌腰面不相對旋轉,鋼軌腰面不易損傷。
附圖說明
下面對本說明書各幅附圖所表達的內容及圖中的標記作簡要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夾具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頂座結構示意圖一。
圖3為本發(fā)明頂座結構示意圖二。
圖4為本發(fā)明頂緊螺栓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頂緊螺套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頂緊螺母結構示意圖。
圖中:
1.頂座、101.底板、102.豎板、103.加強板、104.槽口、2.頂緊螺母、3.頂緊螺栓、301.螺紋頭、302.環(huán)形凹槽、4.頂緊螺套。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照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至圖6所示,該用于鋼軌側面頂緊定位的夾具,包括頂座1、頂緊螺母2、頂緊螺栓3以及頂緊螺套4;其中,頂緊螺母2設在頂座上,頂緊螺栓3與頂緊螺母2配合,頂緊螺套4可旋轉的設在頂緊螺栓3的端部,頂緊螺套頂緊鋼軌腰面,旋轉頂緊螺栓頂緊時頂緊螺套與鋼軌腰面不相對旋轉,鋼軌腰面不易損傷。
頂座1包括底板101和設在底板101上的豎板102,頂緊螺栓3設在豎板上,底板101上設有用于固定的固定孔,底板和豎板之間設有傾斜的加強板103,保證頂座的結構強度。
在頂座1的豎板的頂部設有方形的槽口104,槽口中設有可取出的方形頂緊螺母2,頂緊螺母2為設有螺孔的方形塊,頂緊螺母2設在槽口中不能旋轉,從槽口中方便取出頂緊螺母,頂緊螺栓與頂緊螺母配合。
槽口104的設置便于鋼軌加工完后頂緊螺栓取下,取下只需旋松頂緊螺栓即可,無需把整個頂座都拆卸下來。頂緊螺母的側面設有卡在槽口側邊上的卡槽,頂緊螺母位于槽口中定位可靠,不會沿頂緊螺栓軸向竄動。。
頂緊螺栓3的一端設有用于頂緊鋼軌側面的頂緊螺套4,頂緊螺套4可相對頂緊螺栓旋轉設置。頂緊螺栓的另一端設有便于旋轉的旋轉柄部,便于旋轉頂緊螺栓操作。
頂緊螺栓3的端部設有螺紋頭301,頂緊螺栓上在螺紋頭的內側設有環(huán)形凹槽302,頂緊螺套一側設有可卡在環(huán)形凹槽內的內翻邊開口,內翻邊開口上設有可與螺紋頭配合的內螺紋。
頂緊螺套4為中空的圓筒結構,頂緊螺套內部中空部的內徑大于內翻邊開口的內徑,螺紋頭的外徑大于環(huán)形凹槽的外徑。頂緊操作前,將頂緊螺套旋在螺紋頭上,旋入一定距離后頂緊螺套與螺紋頭脫落卡在環(huán)形凹槽內,頂緊螺套相對頂緊螺栓的端部可旋轉。
頂緊螺栓3的頂緊端面為弧形曲面,頂緊螺套內與頂緊螺栓的頂緊端面配合的面為平面。頂緊螺套的頂緊面為弧形曲面。保證頂緊鋼軌側面時,頂緊螺套和鋼軌腰面不相對轉動。
或者,頂緊螺套通過軸承設在頂緊螺栓的端部;頂緊螺套內壁與頂緊螺栓的端部外緣之間設有軸承,頂緊螺栓的端面為弧形曲面,頂緊螺栓的弧形曲面與頂緊螺套內頂面相接觸。
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發(fā)明具體實現(xiàn)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