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客車輔助工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自限位的機械撐桿。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常用撐桿有氣撐桿和簡易撐桿,氣撐桿是通過氣壓保證艙門開啟,當受到的作用力大于氣撐桿的力時,艙門則會關閉,無法做到限位作用。簡易撐桿可以做到限位作用,但是開啟和關閉時,需要手動設置和取消限位。
現(xiàn)有客車車身骨架的厚度大都為40mm或50mm,氣撐桿和簡易撐桿的安裝空間需大于40mm,在小于40mm的有限空間內,安裝將會出現(xiàn)撐桿支架與艙內干涉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自限位的機械撐桿,具體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自限位的機械撐桿,包括上支撐組件、下支撐組件和回位彈簧;
所述上支撐組件包括上支座、上內撐桿和上外撐桿;
所述上支座的一側為縱板,另一側為設在縱板側面上的兩塊平行支板,且在兩塊支板之間橫向設有上銷軸;
所述上內撐桿和上外撐桿均為直管狀,上內撐桿的一端活動旋接在上銷軸上;所述上外撐桿套設在上內撐桿外,上外撐桿的一端活動旋接著上銷軸,上外撐桿的另一端斜向設有開口,且在開口的端部外表面處設有外倒角;所述回位彈簧位于上內撐桿的管孔內,回位彈簧的一端連接在上銷軸上,回位彈簧的另一端向外伸出上內撐桿;
所述下支撐組件包括下支座、下內撐桿和下外撐桿;
所述下支座為橫截面呈U形的板件,且在下支座上橫向設有下銷軸;所述下內撐桿和下外撐桿均為直管狀,下內撐桿的一端活動旋接在下銷軸上;下外撐桿套設在下內撐桿外,下外撐桿的一端活動旋接在下銷軸上,下外撐桿的另一端內壁處設有與所述外倒角對應的內倒角;
所述下內撐桿插設在上內撐桿的管孔內,下外撐桿插設在上外撐桿與上內撐桿之間的環(huán)形間隙處,所述回位彈簧的外伸端位于下內撐桿的管孔內、并與下支座上的下銷軸連接。
所述上外撐桿的開口頂部高于下外撐桿的頂部。
所述上外撐桿的內徑小于下外撐桿的外徑。
所述回位彈簧的兩端為掛接鉤,兩端掛接鉤與上銷軸和下銷軸均為過盈配合連接,防止彈簧的軸向滑移。
本發(fā)明的有益技術效果:
本發(fā)明通過上下兩組撐桿間的相對裝配運動,能夠實現(xiàn)撐桿在開啟一定角度時,實現(xiàn)自動限位功能,且安裝空間即骨架厚度可以在40mm以內,在用于支撐時,使用靈活、方便,避免了撐桿支架與被支撐體之間干涉情況的發(fā)生,有效解決了現(xiàn)有撐桿支撐空間受限的問題,提高了機械支撐的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上外撐桿的正視圖。
圖3為本發(fā)明上外撐桿的側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下外撐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打開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序號:上支座1、上銷軸2、上外撐桿3、外倒角31、開口32、上內撐桿4、下內撐桿5、下外撐桿6、內倒角61、下銷軸7、下支座8、回位彈簧9。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
參見圖1,一種自限位的機械撐桿,包括上支撐組件、下支撐組件和回位彈簧9;
所述上支撐組件包括上支座1、上內撐桿4和上外撐桿3;
所述上支座1的一側為縱板,另一側為設在縱板側面上的兩塊平行支板11,且在兩塊支板11之間橫向設有上銷軸2;
所述上內撐桿4和上外撐桿3均為直管狀,上內撐桿4的一端活動旋接在上銷軸2上;參見圖2、圖3,所述上外撐桿3套設在上內撐桿4外,上外撐桿3的一端活動旋接著上銷軸2,上外撐桿3的另一端斜向設有開口32,且在開口32的端部外表面處設有外倒角31;所述回位彈簧9位于上內撐桿4的管孔內,回位彈簧9的一端連接在上銷軸2上,回位彈簧9的另一端向外伸出上內撐桿4;
所述下支撐組件包括下支座8、下內撐桿5和下外撐桿6;
所述下支座8為橫截面呈U形的板件,且在下支座8上橫向設有下銷軸7;所述下內撐桿5和下外撐桿6均為直管狀,下內撐桿5的一端活動旋接在下銷軸7上;下外撐桿6套設在下內撐桿5外,參見圖4,下外撐桿6的一端活動旋接在下銷軸7上,下外撐桿6的另一端內壁處設有與所述外倒角31對應的內倒角61;
所述下內撐桿5插設在上內撐桿4的管孔內,下外撐桿6插設在上外撐桿3與上內撐桿4之間的環(huán)形間隙處,所述回位彈簧9的外伸端位于下內撐桿5的管孔內、并與下支座8上的下銷軸7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上外撐桿3的開口32頂部高于下外撐桿6的頂部,在撐桿收縮時,能有效的容納下外撐桿6;
進一步的,所述上外撐桿3的內徑小于下外撐桿6的外徑,在下外撐桿6打開的過程中,下外撐桿6的外表面可始終壓緊上外撐桿3的內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回位彈簧9的兩端為掛接鉤,兩端掛接鉤與上銷軸2和下銷軸7均為過盈配合連接,防止彈簧的軸向滑移。
工作時,參見圖5,在打開過程中,當旋轉至上外撐桿3與下外撐桿6分離時,由于壓力消失,上外撐桿3的外倒角31回彈到下外撐桿6的內倒角61處,起到支撐限位作用;在關閉時,先將下外撐桿6向上抬動,松開上外撐桿3和下外撐桿6,然后將上外撐桿3設有外倒角31的端部向外掰動,即可將限位取消,在回位彈簧9的作用下實現(xiàn)下支撐組件的回收?;匚粡椈?的力值要求是:在自由狀態(tài)下,能夠使整個撐桿處于收縮狀態(tài)。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