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驅動橋、第一驅動電機及第二驅動電機,所述第一驅動電機與第二驅動電機間隔設置于所述驅動橋上,所述驅動橋上還設置有一對C型的懸臂,所述第一驅動電機及第二驅動電機設置于一對懸臂之間,所述第一驅動電機與第二驅動電機相互配合工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變速器,所述變速器設置于所述驅動橋上,并位于所述第一驅動電機及第二驅動電機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器、第一驅動電機及第二驅動電機均位于所述驅動橋的同一側。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機控制器,所述電機控制器的數(shù)量為兩個,一個電機控制器控制第一驅動電機,另一個電機控制器控制第二驅動電機。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電機與第二驅動電機同軸設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橋的兩端還設置有輪轂,所述輪轂用于裝配電動客車的輪胎。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塊,所述固定塊將所述懸臂的中部壓緊于所述橋本體上,并用螺栓鎖固。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客車動力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懸臂上還設置有減震裝置,所述減震裝置連接電動客車的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