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汽車充電樁,具體為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屬于新能源設備應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汽車充電樁是電動汽車發(fā)展中的一個重要的部分,充電系統基礎設施建設的不足,將嚴重地制約電動汽車產業(yè)的發(fā)展,在電動汽車產業(yè)的發(fā)展中一馬當先充電樁其功能類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機,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墻壁,安裝于公共建筑、公共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和居民小區(qū)停車場或充電站內,可以根據不同的電壓等級為各種型號的電動汽車充電,充電樁的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直接連接,輸出端都裝有充電插頭用于為電動汽車充電。
而目前市場上汽車充電樁存在很多不足之處,如傳統的充電樁沒有補充的電源,在偏遠的景區(qū)或者農村沒有及時的補充電源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并且市場上的充電樁功能單一,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包括底座以及設置在所述底座頂端的樁體,所述樁體側壁設置充電插座口,且所述充電插座口頂端設置燈管;所述樁體頂端設置太陽能電池板,且所述樁體側壁設置報警器;所述報警器一側設置IC卡讀卡單元,且所述IC卡讀卡單元一側設置操作面板;所述操作面板一側設置充電指示燈,且所述充電指示燈一側設置故障指示燈;所述樁體側壁設置水管,且所述水管一端連接水槍頭。
上述的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還包括控制閘門主電路,所述第二支撐桿一側設置控制閘門主電路,且所述控制閘門主電路與所述閘門啟閉設備機內部電性連接。
上述的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所述滑塊在所述第二支撐桿之間滑動連接。
上述的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所述曲柄設置有兩個,且所述去曲柄與所述閘門之間旋轉角度為45°-135°。
上述的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所述閘門橫截面為圓形結構。
上述的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所述閘門啟閉設備機的軸心線與所述主軸的軸心線處于同一條直線上。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結構緊湊,使用壽命久;
2、該結構連接緊湊,安裝后整機高度、屏幕高度、鍵盤高度、充電接頭安放槽高度,適宜操作,頂端設置太陽能電池板對充電樁內部的備用電源儲存器進行充電,可以安裝在一些旅游景區(qū)或者一些偏遠的地方或者農村,方便充電樁在停電的時候進行充電,充電樁的頂端的太陽能電池板起到良好的擋雨作用;
3、該種充電樁側壁設置水槍,在充電完成后可以進行汽車的清洗,充電樁的使用壽命久,考慮人的使用習慣和耐用性,采用觸摸和鍵盤互為備份的操控,觸摸屏采用防雨、起到良好的防塵作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整體結構側視圖。
圖中:1、充電指示燈,2、操作面板,3、IC卡讀卡單元,4、報警器,5、太陽能電池板,6、燈管,7、故障指示燈,8、充電插座口,9、樁體,10、底座,11、水管,12、水槍頭,91、水槍卡套。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2所示,一種多功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包括底座10以及設置在所述底座10頂端的樁體9,所述樁體9側壁設置充電插座口8,且所述充電插座口8頂端設置燈管6;所述樁體9頂端設置太陽能電池板5,且所述樁體9側壁設置報警器4;所述報警器4一側設置IC卡讀卡單元3,且所述IC卡讀卡單元3一側設置操作面板2;所述操作面板2一側設置充電指示燈1,且所述充電指示燈1一側設置故障指示燈7;所述樁體9側壁設置水管11,且所述水管11一端連接水槍頭12。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技術優(yōu)化方案,包括手槍卡套91,所述樁體9側壁設置手槍卡套91,且所述水槍卡套91與所述水槍頭12契合,方便對電動汽車的洗車。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技術優(yōu)化方案,所述太陽能電池板5與所述充電插座口8內部接口電性連接,方便對充電樁進行補充充電。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技術優(yōu)化方案,所述底座10的橫截面積大于所述樁體9底端的橫截面積,方便安裝。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技術優(yōu)化方案,所述操作面板2與所述燈管6內部電性連接,且所述操作面板2與所述故障指示燈7內部電性連接,方便操作。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種技術優(yōu)化方案,所述操作面板2與所述IC卡讀卡單元3內部電性連接,實現智能化。
本發(fā)明在使用時,首先,將該充電樁安裝在農村或者旅游景區(qū),安裝完成后,將充電樁內部連接到交流電上,在停電的情況下,通過設置在充電樁頂端的太陽能電池板5對充電樁進行充電,在夜晚使用時,通過操作面板2的設置,燈管6會自動亮實現照明,使用時將充電插座口8內部的插座接到汽車上,然后通過IC卡讀卡單元3進行刷卡充電,此時,充電指示燈1閃爍,當充電樁內部出現故障時,故障指示燈7就會不斷閃爍且報警器4不斷發(fā)出報警聲。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是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