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屬于防盜裝置設計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電動車放在戶外一般都需要上鎖,但是鎖鎖于電動車上并不安全,只能避免不法分子將車騎走,無法避免不法分子將車直接搬走或用車拖走的風險,因此,人們需要一種能夠真正做到防止被盜竊,無法搬走或拖走的防盜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針對上述現(xiàn)有問題,提供一種生產制造容易、結構合理簡單、使用方便、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
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其特征是:包括預埋于地面的兩根支撐桿,支撐桿與支撐桿之間留有可容電動車通過的間隙;每個支撐桿上設有鎖孔,還設有鎖,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置于支撐桿與支撐桿,鎖穿過一根支撐桿的鎖孔,經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然后從另一根支撐桿的鎖孔穿出,最后鎖緊鎖。
所述支撐桿與支撐桿之間的間隙底部設有凹槽。
所述凹槽的深度為10-30cm。
本發(fā)明結構合理簡單、生產制造容易、使用方便,通過本發(fā)明,包括預埋于地面的兩根支撐桿,支撐桿與支撐桿之間留有可容電動車通過的間隙;每個支撐桿上設有鎖孔,還設有鎖,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置于支撐桿與支撐桿,鎖穿過一根支撐桿的鎖孔,經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然后從另一根支撐桿的鎖孔穿出,最后鎖緊鎖。由于支撐桿是預埋于地面上的,無法移動,從而有效保障鎖在支撐桿上的電動車被非法搬走或移動。
進一步的,本發(fā)明中,所述支撐桿與支撐桿之間的間隙底部設置有凹槽,且凹槽的深度為10-30cm,方便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的安放。
綜上,本發(fā)明的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有利于防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桿、2鎖孔、3鎖、4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以及附圖說明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包括預埋于地面的兩根支撐桿1,支撐桿1與支撐桿1之間留有可容電動車通過的間隙;每個支撐桿1上設置鎖孔2,還設置有鎖3,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置于支撐桿1與支撐桿1,鎖3穿過一根支撐桿1的鎖孔2,經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然后從另一根支撐桿1的鎖孔2穿出,最后鎖緊鎖。支撐桿1與支撐桿1之間的間隙底部設有深度為10cm的凹槽4。
實施例2
一種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包括預埋于地面的兩根支撐桿1,支撐桿1與支撐桿1之間留有可容電動車通過的間隙;每個支撐桿1上設置鎖孔2,還設置有鎖3,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置于支撐桿1與支撐桿1,鎖3穿過一根支撐桿1的鎖孔2,經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然后從另一根支撐桿1的鎖孔2穿出,最后鎖緊鎖。支撐桿1與支撐桿1之間的間隙底部設有深度為20cm的凹槽4。
實施例3
一種戶外電動車防盜裝置,包括預埋于地面的兩根支撐桿1,支撐桿1與支撐桿1之間留有可容電動車通過的間隙;每個支撐桿1上設置鎖孔2,還設置有鎖3,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置于支撐桿1與支撐桿1,鎖3穿過一根支撐桿1的鎖孔2,經電動車前輪或后輪,然后從另一根支撐桿1的鎖孔2穿出,最后鎖緊鎖。支撐桿1與支撐桿1之間的間隙底部設有深度為30cm的凹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