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對放射性固體廢物進行分類的分揀裝置、輸送裝置、緩存箱;
所述分揀裝置包括密閉的分揀箱體和設置在分揀箱體內(nèi)的操作平臺;所述分揀箱體底部設有位于所述操作平臺側面的第一出料口和第二出料口,所述分揀箱頂部開有投料口,所述分揀箱體側面設置有位于所述操作平臺上方的人工操作孔和觀察窗,所述人工操作孔上密封連接有操作手套;
所述輸送裝置包括輸送箱體和設置在輸送箱體內(nèi)用于運輸可燃放射性固體廢物的運輸輥道,所述運輸輥道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一出料口的下方;
所述緩存箱設在所述第二出料口下方,所述緩存箱內(nèi)設有開口朝上的廢物容納器,所述廢物容納器通過滑動組件可以移動地設在所述緩存箱內(nèi),所述緩存箱開有廢物容納器出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用于對所述廢物容納器進行密封的密封器,所述密封器包括封閉的密封箱體,所述密封箱體內(nèi)設有對所述廢物容納器進行密封的密封機,密封箱體與緩存箱的廢物容納器出口對應之處開有廢物容納器接收口,所述廢物容納器接收口周圍邊緣與所述廢物容納器出口的周圍邊緣密封連接,所述密封箱體的內(nèi)部與所述廢物容納器接收口的底部對應之處設置有移動裝置,所述密封箱體開有密封的廢物容納器輸出口。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料口傾斜設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投料口處設有對廢物入口進行開閉的開關門。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揀箱、所述輸送箱體、所述緩存箱以及所述密封器內(nèi)部形成密閉負壓空間。
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揀箱體、所述輸送箱體、所述緩存箱以及所述密封箱均為不銹鋼結構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觀察窗至少為兩個。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放射性固體廢物分揀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觀察窗的下方設置有兩個人工操作孔,每個所述人工操作孔連接一個操作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