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摩托車用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托車用消聲器包括消聲器主體、進氣管、出氣管;所述消聲器主體包括外殼、第一隔斷板、第二隔斷板、第三隔斷板、第一通氣管、第二通氣管、第三通氣管;所述第一隔斷板、第二隔斷板和第三隔斷板分別板面垂直于外殼長度方向的安裝在外殼內,且第一隔斷板、第二隔斷板和第三隔斷板的端面與外殼內表面無縫固接;所述第一隔斷板、第二隔斷板、第三隔斷板、進氣管和出氣管按照尾氣排出方向依次為進氣管、第一隔斷板、第二隔斷板、第三隔斷板、排氣管;所述第一隔斷板與外殼所圍成的空間為第一腔體;所述第一隔斷板、第二隔斷板和外殼所圍成的空間為第二腔體;所述第二隔斷板、第三隔斷板和外殼所圍成的空間為第三腔體;述第三隔斷板和外殼所圍成的空間為第四腔體;所述進氣管與第一腔體連通;所述出氣管與第四腔體連通;
所述第一通氣管將第一腔體和第三腔體連通;所述第二通氣管將三腔體和第二腔體連通;所述第三通氣管將第二腔體和第四腔體連通;
所述第一隔斷板上與進氣管的出氣口的對應位置上設有第一反射罩;所述第三隔斷板上與第一通氣管的出氣口的對應位置上設有第二反射罩;所述第一隔斷板上與第二通氣管的出氣口的對應位置上設有第三反射罩。
2.如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摩托車用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罩、第二反射罩、第三反射罩均為漏斗形金屬殼;所述金屬殼的開口方向與其所在腔室的進氣口相對應。
3.如權利要求書2所述的摩托車用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罩的開口小于第二反射罩;所述第二反射罩的開口小與第三反射罩;所述第三反射罩的開口直徑為3厘米至5厘米之間;所述第一反射罩、第二反射罩、第三反射罩的厚度均為1毫米。
4.如權利要求書2所述的摩托車用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罩、第二反射罩、第三反射罩均設布滿圓孔;所述第一反射罩上的圓孔大于第二反射罩的圓孔;所述第二反射罩上的圓孔大于第三反射罩的圓孔;所述第一反射罩上的圓孔、第二反射罩的圓孔和第三反射罩的圓孔直徑均在0.8毫米至1毫米之間。
5.如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摩托車用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氣管、第二通氣管、第三通氣管的出氣口均為漏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