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緩沖減噪型鋼管分類收集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鋼管生產及后續(xù)處理過程中,經常需要對鋼管進行分類收集,合格產品放入成品料筐,不合格產品放入廢品料筐,以便進行后續(xù)處理。
[0003]目前市場上應用較多的形式為兩個料筐前后布置,前面料筐設置可擺動的翻板,每個翻板單獨用升降油缸驅動,翻板抬起時,鋼管直接落入前面料筐,翻板落下后,鋼管通過翻板上傾斜表面輸送落入后面料筐。
[0004]上述現有鋼管分類收集方法存在以下兩個缺點,第一,每個翻板單獨由升降油缸驅動,不能保證各翻板運動的同步性,且控制系統復雜,發(fā)生誤操作的可能性較大,并且出現故障的幾率大,而如果其中一個升降油缸出現故障問題需維修,將導致整個生產線停止工作,嚴重影響生產效率。第二,沒有設置緩沖減噪措施,鋼管直接落入料筐,易造成鋼管碰撞影響表面質量的問題,并且鋼管相互撞擊的噪音大,對操作工人影響大,現場工作環(huán)境差。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一是解決現有的市場上,鋼管分類收集裝置由多個升降油缸驅動翻板,控制系統復雜,發(fā)生誤操作可能性大,并且出現故障幾率大,維修率高,影響生產效率的問題;目的二是解決現有的市場上,鋼管分類收集裝置的鋼管落入料筐無緩沖,鋼管撞擊嚴重,影響鋼管表面質量,并且噪音大,影響現場工作環(huán)境的問題。
[0006]為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包括沿鋼管輸送方向依次設置的廢品料筐、成品料筐,所述廢品料筐與鋼管輸送裝置相接,所述成品料筐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一,所述廢品料筐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二,所述多個U型框架一所在直線以及多個U型框架二所在直線均與鋼管的軸線平行,所述U型框架一和U型框架二通過連接桿連接并一一對應;
[0007]所述U型框架二內側的立柱上固定有主軸,所述U型框架二上方均設有翻板,翻板一端與U型框架二外側立柱頂端相接觸,另一端與主軸固定連接,所述U型框架二外側立柱比內側立柱高2-3mm,所述主軸中部設有一支架,該支架另一端通過轉動軸連接有升降油缸。
[0008]所述U型框架二外側的立柱上設有緩沖器。
[0009]所述U型框架一和U型框架二均設有緩沖減噪裝置。
[0010]所述緩沖減噪裝置包括皮帶、設于U型框架一或U型框架二外側立柱上的滑輪、配重,所述皮帶一端與U型框架一或U型框架二內側的立柱連接,另一端繞過滑輪與配重連接。[0011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2]1、采用一個升降油缸驅動所有翻板,保證翻板運動的同步性,控制系統簡單,減少誤操作、設備發(fā)生故障及維修的頻率,保證全線的正常運行和生產效率。
[0013]2、采用緩沖減噪裝置,使鋼管緩慢平穩(wěn)無沖擊的落入料筐,減小鋼管表面破壞的幾率,并減小噪音,改善現場的工作環(huán)境。
[0014]下面將結合附圖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0016]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0017]圖中:1、成品料筐;2、廢品料筐;3、U型框架一;4、升降油缸;5、翻板;6、U型框架二;
7、緩沖器;8、緩沖減噪裝置;9、滑輪;10、皮帶;11、配重;12、主軸;13、連接桿。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實施例1:
[0019]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包括沿鋼管輸送方向依次設置的廢品料筐2、成品料筐I,所述廢品料筐2與鋼管輸送裝置相接,所述成品料筐I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一 3,所述廢品料筐2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二 6,所述多個U型框架一 3所在直線以及多個U型框架二 6所在直線均與鋼管的軸線平行,所述U型框架一 3和U型框架二 6通過連接桿13連接并——對應;
[0020]所述U型框架二6內側的立柱上固定有主軸12,所述U型框架二 6上方均設有翻板5,翻板5—端與U型框架二 6外側立柱頂端相接觸,另一端與主軸12固定連接,所述U型框架二 6外側立柱比內側立柱高2-3mm,所述主軸12中部設有一支架,該支架另一端通過轉動軸連接有升降油缸4。
[0021]輸送成品鋼管時,翻板5落下,由于U型框架二6外側立柱比內側立柱(指靠近主軸一側)高2-3mm,鋼管在重力作用下沿翻板5上表面先滑到翻板5與主軸12連接一端,再滑至連接桿13上,最后輸送到成品料筐I的U型框架一3內;輸送廢品鋼管時,升降油缸4活塞向下拉回轉動軸,由轉動軸帶動支架,再由支架驅動主軸12,最后主軸帶動翻板5擺起一定角度,廢品鋼管直接落入到廢品料筐2的U型框架二6內,在此過程中,翻板5與U型框架二6外側立柱頂端相接一端向上運動,與主軸12連接一端向下。由于采用一個升降油缸4驅動所有翻板5,保證了翻板5運動的同步性。
[0022]在本實施例中,可根據鋼管的長度設置對應數量的U型框架一3和U型框架二6。
[0023]實施例2:
[0024]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U型框架二6外側的立柱上設有緩沖器7。緩沖器7為橡膠材質,當由輸送廢品鋼管改為輸送成品鋼管時,翻板5落下與緩沖器7接觸,能夠減小沖擊震動及噪音。
[0025]實施例3:
[0026]在實施例2的基礎上,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如圖1、圖2所示的緩沖減噪型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其中,所述U型框架一 3和U型框架二 6均設有緩沖減噪裝置8。
[0027]緩沖減噪裝置8包括皮帶10、設于U型框架一3或U型框架二 6外側立柱上的滑輪9、配重11,所述皮帶10—端與U型框架一 3或U型框架二6內側的立柱連接,另一端繞過滑輪9與配重11連接。
[0028]緩沖減噪型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可以分類收集鋼管,輸送成品鋼管時,翻板5落下,鋼管沿翻板5上表面輸送到成品料筐I上的緩沖減噪裝置8 二的皮帶10上,在鋼管重力的作用下,緩慢落入U型框架一3內。輸送廢品鋼管時,升降油缸4活塞向下拉回轉動軸,由轉動軸帶動支架,再由支架驅動主軸12,最后主軸帶動翻板5擺起一定角度,廢品鋼管直接輸送到廢品料筐2上的緩沖減噪裝置8的皮帶10上,在重力的作用下,緩慢落入U型框架二6內。
[0029]本實施例中采用一個升降油缸4驅動所有翻板5,保證翻板5運動的同步性,控制簡單,減少發(fā)生故障及維修的頻率,保證全線的正常運行和生產效率。采用緩沖減噪裝置8,使鋼管緩慢平穩(wěn)無沖擊的落入料筐,減小鋼管表面破壞的幾率,并減小噪音,改善現場的工作環(huán)境。配重11按照鋼管規(guī)格、重量和料筐尺寸進行設計,使鋼管能夠緩慢下落到皮帶10上,并且下降速度與鋼管數量相匹配。
[0030]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緩沖減噪型鋼管分類收集裝置保證翻板5運動的同步性,控制系統簡單;采用緩沖減噪裝置8,使鋼管緩慢平穩(wěn)無沖擊的落入料筐,減小鋼管表面破壞的幾率,并減小噪音,改善現場的工作環(huán)境。
[0031]本實施例沒有詳細敘述的部件和結構屬本行業(yè)的公知部件和常用結構或常用手段,這里不一一敘述。
[0032]以上例舉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舉例說明,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限制,凡是與本實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設計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包括沿鋼管輸送方向依次設置的廢品料筐(2)、成品料筐(1),所述廢品料筐(2)與鋼管輸送裝置相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品料筐(I)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一 (3),所述廢品料筐(2)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二 (6),所述多個U型框架一 (3)所在直線以及多個U型框架二 (6)所在直線均與鋼管的軸線平行,所述U型框架一 (3 )和U型框架二 (6 )通過連接桿(13)連接并——對應; 所述U型框架二 (6)內側的立柱上固定有主軸(12),所述U型框架二 (6)上方均設有翻板(5),翻板(5)—端與U型框架二 (6)外側立柱頂端相接觸,另一端與主軸(12)固定連接,所述U型框架二 (6)外側立柱比內側立柱高2-3mm,所述主軸(12)中部設有一支架,該支架另一端通過轉動軸連接有升降油缸(4)。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框架二(6)外側的立柱上設有緩沖器(7)。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框架一(3)和U型框架二 (6)均設有緩沖減噪裝置(8)。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減噪裝置(8)包括皮帶(10)、設于U型框架一(3)或U型框架二 (6)外側立柱上的滑輪(9)、配重(11),所述皮帶(10)—端與U型框架一 (3)或U型框架二 (6)內側的立柱連接,另一端繞過滑輪(9)與配重(11)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鋼管分類收集裝置,包括沿鋼管輸送方向依次設置的廢品料筐、成品料筐,廢品料筐與鋼管輸送裝置相接,所述成品料筐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一,所述廢品料筐內設有并排成一直線的多個U型框架二,所述多個U型框架一所在直線以及多個U型框架二所在直線均與鋼管的軸線平行,所述U型框架一和U型框架二通過連接桿連接并一一對應,所述U型框架二外側立柱比U型框架一內側立柱高2-3mm。本實用新型保證翻板運動的同步性,控制系統簡單;采用緩沖減噪裝置,使鋼管緩慢平穩(wěn)無沖擊的落入料筐,減小鋼管表面破壞的幾率,并減小噪音,改善現場的工作環(huán)境。
【IPC分類】B65G47/46, B07C5/00
【公開號】CN205367025
【申請?zhí)枴緾N201620058004
【發(fā)明人】高璐, 杜學斌, 徐能惠, 李永輝
【申請人】中國重型機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公開日】2016年7月6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