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鐵路運輸集裝箱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敞車運輸集裝箱的運輸支架和運輸平臺。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鐵路運輸集裝箱時通常采用敞車裝運集裝箱,敞車底部沒有專門的支撐結構,集裝箱直接放置于敞車的鋼地板上,集裝箱的底角件與敞車的鋼地板直接接觸,集裝箱重量通過底角件傳遞給敞車的鋼地板。敞車地板局部受壓容易塌陷,導致敞車中梁與集裝箱端下梁接觸,以及敞車小橫梁與集裝箱下側梁接觸,最終形成集裝箱角件、端下梁與下側梁共同承載集裝箱重量的情形,集裝箱端下梁受到敞車中梁的作用力,容易造成集裝箱底部上撓變形、開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敞車運輸集裝箱的運輸支架和運輸平臺。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敞車運輸集裝箱的運輸支架,包括兩角件、兩角件固定裝置及支撐梁;兩角件間隔設置,兩角件之間的距離與集裝箱寬度方向上兩底角件之間的距離適配;兩角件固定裝置分別設置于兩所述角件的頂部,而使所述角件能夠與集裝箱的底角件可拆卸地連接固定;支撐梁固定連接在兩所述角件之間;所述支撐梁的頂面低于所述角件的頂面;所述運輸支架能夠通過所述角件固定裝置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集裝箱的底部,從而使得集裝箱在裝載于敞車內運輸時,集裝箱底部與敞車地板之間具有間隔。
較優(yōu)地,所述支撐梁的底面高于所述角件的底面。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敞車運輸集裝箱的運輸平臺,包括兩組如上所述的運輸支架,以及連接于兩組運輸支架之間的至少一根連接梁;兩組所述運輸支架平行間隔布置,兩組運輸支架相對的角件之間的距離與集裝箱長度方向上兩底角件之間的距離適配;所述連接梁的兩端分別與兩組運輸支架連接固定,而將兩組所述運輸支架連接為整體結構。
較優(yōu)地,所述連接梁的兩端分別與兩組所述運輸支架的支撐梁連接固定。
較優(yōu)地,所述連接梁的截面小于所述支撐梁的截面,所述連接梁的底面與所述支撐梁的底面平齊。
較優(yōu)地,所述連接梁為兩根,分別與兩組所述運輸支架的對應角件連接固定。
較優(yōu)地,所述連接梁中部于底面處設有缺口。
較優(yōu)地,所述連接梁與所述運輸支架的支撐梁之間還連接有加強件,所述加強件連接于所述連接梁的缺口側邊。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運輸支架能夠通過角件固定裝置安裝于集裝箱底部,與集裝箱連為一體,當采用敞車運輸集裝箱時,集裝箱的質量通過該運輸支架傳遞至敞車地板。集裝箱底部與敞車地板之間形成較大間隔,敞車地板即便發(fā)生變形也不會直接接觸集裝箱,避免集裝箱意外損壞,有效保護了集裝箱。如果出現(xiàn)過載損壞,該運輸支架還可以迅速與集裝箱分離,進行更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運輸支架優(yōu)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運輸支架優(yōu)選實施例另一視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運輸支架應用于集裝箱運輸時的狀態(tài)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運輸平臺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運輸平臺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運輸平臺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運輸平臺第四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如下:1、運輸支架;11、角件;12、角件固定裝置;121、鎖體;122、鎖頭;123、鎖桿;13、支撐梁;2、連接梁;21、缺口;3、加強件;100、運輸平臺;200、集裝箱;201、底角件;202、端下梁。
具體實施方式
體現(xiàn)本實用新型特征與優(yōu)點的典型實施方式將在以下的說明中詳細敘述。應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能夠在不同的實施方式上具有各種的變化,其皆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且其中的說明及圖示在本質上是當作說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
運輸支架實施例:
參閱圖1至圖3,本實施例的運輸支架1包括兩間隔設置的角件11、分別設置于兩角件11頂部的角件固定裝置12,以及固定連接在兩角件11之間的支撐梁13。
兩角件11平齊設置,兩角件11之間的距離D11與集裝箱200寬度方向上兩底角件201之間的距離適配。
角件固定裝置12可采用單頭或雙頭角件鎖。本實施例圖示的角件固定裝置12為單頭角件鎖,包括鎖體121、可轉動地設置于鎖體121上的鎖頭122以及用于帶動鎖頭122轉動的鎖桿123;鎖體121可以焊接固定于角件11頂面,鎖頭122向上突出于角件11,鎖桿123面向支撐梁13的方向伸出。鎖頭122能夠伸入集裝箱200的底角件201中,并在由鎖桿123帶動轉動后鎖固底角件201,從而使得角件11能夠與集裝箱200的底角件201可拆卸地連接固定。
如角件固定裝置12采用雙頭角件鎖,即具有雙鎖頭時,可通過其中一個鎖頭與角件11連接固定,相應地,角件11頂面設置鎖孔與角件固定裝置12配合。角件固定裝置12的另一鎖頭向上突出于角件11,用于與集裝箱200的底角件201連接。
支撐梁13的兩端分別連接于兩角件11相對的面上,支撐梁13與角件11可通過焊接固定。支撐梁13的頂面低于角件11的頂面。
參閱圖3,該運輸支架1在使用時,兩角件11分別通過角件固定裝置12與集裝箱200一端的兩底角件201連接,使得運輸支架1可拆卸地安裝于集裝箱200底部。此時,支撐梁13與集裝箱200的端下梁202之間具有間隔D13。
當集裝箱200裝載于敞車內運輸時,該運輸支架1直接與敞車地板接觸,使得集裝箱200底部與敞車地板之間具有間隔,以保護集裝箱200。
進一步地,該運輸支架1中,支撐梁13的底面高于角件11的底面,集裝箱200的載荷主要通過角件11傳遞至敞車,而支撐梁13可以盡可能地避免直接與敞車接觸,防止支撐梁13受損變形接觸集裝箱200的端下梁202,進一步提高安全性。
運輸平臺第一實施例:
參閱圖4,本實施例的運輸平臺100包括兩組運輸支架1以及連接于兩組運輸支架1之間的兩根連接梁2。
運輸支架1采用上文所述的結構,此處不再重復介紹。
兩組運輸支架1平行間隔布置,兩組運輸支架1相對的角件11之間的距離與集裝箱長度方向上兩底角件之間的距離適配。
兩連接梁2相互平行,連接梁2的兩端分別與兩組運輸支架1的支撐梁13連接固定,將兩組運輸支架1連接為整體結構??梢岳斫獾氖?,連接梁2的數(shù)量并不限于本實施例的兩根,其數(shù)量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增減。
該運輸平臺100形成一整體結構,且其尺寸與集裝箱底部尺寸適配。在使用時,可以通過運輸支架1的角件固定裝置12直接安裝于集裝箱的底部。
較優(yōu)地,該運輸平臺100中,連接梁2的截面小于支撐梁13的截面,連接梁2的底面與支撐梁13的底面平齊。當運輸平臺100安裝于集裝箱底部時,連接梁2與集裝箱底部之間的間隔大于支撐梁13與集裝箱底部之間的間隔。
運輸平臺第二實施例:
參閱圖5,本實施例的運輸平臺100與第一實施例運輸平臺100的區(qū)別在于:本實施例中,兩連接梁2的兩端分別與兩組運輸支架1的對應角件11連接固定。
進一步地,連接梁2中部于底面處設有缺口21,該缺口21的長度占連接梁2總長度的一半以上。通過該缺口21,可以減輕連接梁2的重量,從而減輕運輸平臺100的整體重量;同時,當運輸平臺100安裝于集裝箱底部并裝載于敞車內運輸時,連接梁2底面的缺口21可以避開敞車地板,避免連接梁2被敞車地板頂起上拱變形而接觸集裝箱,進一步地保護集裝箱底部不被損傷。
運輸平臺第三實施例:
參閱圖6,本實施例的運輸平臺100與第二實施例運輸平臺100的區(qū)別在于:本實施例中,連接梁2與運輸支架1的支撐梁13之間還設有加強件3。即:在由兩支撐梁13和兩連接梁2所構成的矩形框架中,矩形的四個角處各設置一加強件3。加強件3對運輸平臺100角部進行加強,減小運輸平臺100因角部承受載荷而產(chǎn)生的變形量,進一步降低運輸平臺100對集裝箱的風險。
本實施例中,加強件3為管件,例如方管,管件的兩端管口分別與連接梁2、支撐梁13的側面相接。加強件3連接于連接梁2的缺口21側邊,對連接梁2該處進行補強。
運輸平臺第四實施例:
參閱圖7,本實施例的運輸平臺100與第三實施例運輸平臺100的區(qū)別在于:本實施例中,加強件3為平板,平板的兩條邊分別與連接梁2、支撐梁13的側面相接,平板避開角件11。
運輸方法第一實施例:
參閱圖3,本實施例的運輸方法利用如上文所述的運輸支架1進行集裝箱200的運輸。
具體地:在集裝箱200底部長度方向的兩端各設置一運輸支架1,通過運輸支架1的角件固定裝置12與集裝箱200底部的底角件201連接,將運輸支架1可拆卸地安裝于集裝箱200底部;將集裝箱200連同其底部安裝的運輸支架1裝載于敞車內運輸。
在該運輸方法中,集裝箱200底部與敞車地板之間具有間隔,集裝箱200不直接與敞車地板接觸,避免敞車地板的上撓變形直接對集裝箱200造成損傷。而運輸支架1的支撐梁13與集裝箱200的端下梁202之間具有較大的間隔,即便運輸支架1受損,該損傷也不會傳遞至集裝箱200的端下梁202處,有效避免集裝箱200除底角件201外其他部位受力,防止集裝箱200的意外損傷。運輸支架1與集裝箱200可拆卸地安裝,運輸支架1可以快速安裝以及拆卸。
運輸方法第二實施例:
本實施例的運輸方法利用如上文所述的運輸平臺100進行集裝箱200的運輸。該運輸方式下,運輸平臺100與集裝箱200的連接結構仍參照圖3。
具體地:在集裝箱200底部安裝運輸平臺100,通過運輸平臺100中的角件固定裝置12與集裝箱200底部的底角件201連接,將運輸平臺100可拆卸地安裝于集裝箱200底部;將集裝箱200連同其底部安裝的運輸平臺100裝載于敞車內運輸。
雖然已參照幾個典型實施方式描述了本實用新型,但應當理解,所用的術語是說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術語。由于本實用新型能夠以多種形式具體實施而不脫離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實質,所以應當理解,上述實施方式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細節(jié),而應在隨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圍內廣泛地解釋,因此落入權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圍內的全部變化和改型都應為隨附權利要求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