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其特征在于:選自尼泊爾黃堇乙酸乙酯部位、尼泊爾黃堇正丁醇部位、尼泊爾黃堇水相萃取部位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任意質量比的混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 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其特征在于:選自尼泊爾黃堇乙酸乙酯部位。
3.權利要求1 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驟:將尼泊爾黃堇全草粉碎,加入體積百分比濃度65%~95%乙醇溶液回流提取,將所得提取液濃縮、干燥,得浸膏;將浸膏加蒸餾水分散,得浸膏分散液,依次用石油醚、乙酸乙酯和正丁醇作為溶劑萃取浸膏分散液,揮去溶劑后得尼泊爾黃堇乙酸乙酯部位、尼泊爾黃堇正丁醇部位;將萃取后的浸膏分散液濃縮、干燥,得尼泊爾黃堇水相萃取部位。
4.根據權利要求3 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回流提取為超聲波輔助回流提??;超聲波輔助回流提取的具體操作為:將粉碎后的尼泊爾黃堇全草加入體積百分比濃度65%~95%乙醇溶液超聲波提取0.5~3小時,過濾,濾渣加入體積百分比濃度65%~95%乙醇溶液回流提取1~3次,合并提取液,即得。
5.權利要求1 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在制備抑制CDC25酶藥物方面的應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備抑制CDC25酶藥物是通過尼泊爾黃堇乙酸乙酯部位、尼泊爾黃堇正丁醇部位、尼泊爾黃堇水相萃取部位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任意質量比的混合物,與藥用輔料混合制成的口服制劑或注射制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注射制劑為脂質體注射劑、納米粒注射劑或微球注射劑。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尼泊爾黃堇有效部位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口服制劑為散劑、片劑、顆粒劑、膠囊劑或溶液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