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豬瘟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效力檢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是用待檢測的豬瘟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免疫家兔,免疫21日齡后ELISA檢測豬瘟病毒抗體水平或采用豬瘟脾淋苗靜脈注射進行攻毒,當免疫兔至少4/5的豬瘟病毒抗體阻斷率S/P≥60%或攻毒后至少4/5兔體無定型熱反應,即判為合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如下的步驟:
1)分組及免疫接種:
選取體重為1.5~3kg健康易感家兔,從中挑選體溫波動不大的隨機分組,采用豬瘟脾淋毒作為陽性對照組和未免疫接種作為陰性對照組,而在實驗組中接種待檢測的豬瘟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
2)豬瘟病毒ELISA抗體檢測
免疫后第21天,采集各組兔的血液,分離血清,檢測該疫苗免后21天豬瘟病毒抗體水平;
3)檢測結果判定:
當免疫兔至少4/5的豬瘟病毒抗體阻斷率S/P≥60%時,判定疫苗合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如下的步驟:
1)分組及免疫接種:
選取體重為1.5~3kg健康易感家兔,從中挑選體溫波動不大的隨機分組,采用豬瘟脾淋毒作為陽性對照組和未免疫接種作為陰性對照組,而在實驗組中接種待檢測的豬瘟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
2)免疫后第21d攻毒實驗
用無菌生理鹽水將20頭份豬瘟脾淋毒稀釋成1頭份/ml,注射給每組家兔,攻毒劑量為lml/只,攻毒前2天和攻毒當天上下午各測體溫1次,24小時后,每隔6h測體溫1次,連續(xù)測5d至體溫恢復正常;
3)檢測結果判定:
至少4/5數(shù)量的注射組兔體無定型熱反應,即可判定疫苗效力為合格。
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豬瘟基因工程亞單位疫苗為HEK-293-E2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