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日本特開2010-242563號公報記載的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在有成為車輛停止的可能性的低速下的減速中自動地使內燃機的燃燒停止。并且,在燃燒停止的狀態(tài)下的減速中油門踏板被踏入而產生再起動要求時,開始車輛的行駛中的內燃機的再起動動作即行駛中再起動動作。該停止起動控制裝置在判定為駕駛員未要求急劇的加速而應使車輛振動抑制優(yōu)先時,將行駛中再起動動作時的點火時期設定為比再起動要求發(fā)生前的點火時期靠滯后角側的點火時期。因此,抑制因燃燒而產生的轉矩,發(fā)動機轉速的上升變平緩,從而抑制與行駛中再起動動作相伴的車輛振動。
[0003]然而,行駛中再起動動作開始時的發(fā)動機轉速比內燃機的共振發(fā)生的發(fā)動機轉速區(qū)域即共振轉速區(qū)域(例如,300rpm?400rpm)低的情況下,發(fā)動機轉速伴隨于行駛中再起動動作,通過共振轉速區(qū)域而上升。
[0004]根據(jù)上述公報記載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判定為車輛振動抑制應優(yōu)先的情況下的發(fā)動機轉速的上升速度因點火時期的滯后角導致的輸出下降而降低。因此,發(fā)動機轉速通過共振轉速區(qū)域的時間變長。因此,內燃機的共振容易發(fā)生。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抑制行駛中再起動動作中的內燃機的共振的發(fā)生的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
[0006]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一方式的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構成為執(zhí)行在車輛的行駛中使內燃機中的燃燒停止的自動停止控制。所述停止起動控制裝置構成為在通過所述自動停止控制而停止了所述內燃機中的燃燒的狀態(tài)下,在所述車輛停止之前產生再起動要求時,開始行駛中再起動動作。所述行駛中再起動動作是所述車輛行駛時的所述內燃機的再起動動作。所述停止起動控制裝置構成為將所述行駛中再起動動作中的最初的點火的點火時期設定為比所述行駛中再起動動作中的第二次的點火的點火時期靠提前角側的點火時期。
【附圖說明】
[0007]本公開的被認為新穎的特征特別在所附的權利要求書中可知。伴有目的及利益的本公開可通過將以下所示的當前時刻的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的說明與附圖一起參照而理解。
[0008]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的一實施方式的控制單元與作為其控制對象的內燃機的關系、以及該控制單元與各種傳感器的關系的框圖。
[0009]圖2是表示圖1的控制單元執(zhí)行的再起動時點火時期控制的處理的流程的流程圖。
[0010]圖3A是表示通過圖2的再起動點火時期控制而設定的點火時期的變化的一例的時間圖。
[0011]圖3B是表示發(fā)動機轉速的變化的時間圖。
[0012]圖4A是表示通過再起動點火時期控制而設定的點火時期的變化的另一例的時間圖。
[0013]圖4B是表示發(fā)動機轉速的變化的時間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以下,對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的一實施方式進行說明。該實施方式將內燃機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具體化為對搭載于車輛的車載內燃機進行總括控制的控制單元。
[0015]如圖1所示,車輛I具有內燃機10、內燃機控制系統(tǒng)20、油門踏板31、及制動踏板32。內燃機控制系統(tǒng)20具有對內燃機10進行總括控制的控制單元21、及檢測內燃機10的運轉狀態(tài)的各種傳感器22?26。
[0016]內燃機控制系統(tǒng)20作為各種傳感器22?26而具備檢測電子控制式的節(jié)氣門(圖示省略)的開度即節(jié)氣門開度的節(jié)氣門開度傳感器24、檢測車輛I的車速的車速傳感器25、及檢測曲軸(圖示省略)的轉速即發(fā)動機轉速的曲軸位置傳感器26。而且,內燃機控制系統(tǒng)20具備檢測駕駛員對油門踏板31的踏入量所對應的操作信號的油門踏板位置傳感器22、及檢測駕駛員對制動踏板32的踏入量所對應的操作信號的制動踏板位置傳感器23。
[0017]內燃機10具有例如排列作為第一氣缸?第四氣缸的4個氣缸(圖不省略)。在這4個氣缸上分別設有火花塞11,該火花塞11基于由控制單元21設定的點火時期進行點火。
[0018]控制單元21具有例如微型控制器。該控制單元21通過執(zhí)行存儲部存儲的多個控制程序,而總括性地控制內燃機10。作為一例,控制單元21根據(jù)上述各種的傳感器22?26的檢測信號及操作信號,來控制內燃機10的燃料噴射量、吸入空氣量、點火時期等。而且,控制單元21通過執(zhí)行多個控制程序而作為進行后述的自動停止控制或自動起動控制的停止起動控制裝置發(fā)揮功能。
[0019]為了提高車輛I的燃料利用率,控制單元21在有成為車輛停止的可能性的低速下的行駛中即有成為車輛停止的可能性的減速中,進行使內燃機10的燃燒停止的自動停止控制。
[0020]具體而言,控制單元21通過如下的條件來判定在車輛I的行駛中是否產生了自動停止要求。例如,控制單元21判定油門踏板31的踏入操作被解除的情況、制動踏板32的踏入操作發(fā)生的情況、及車輛I為規(guī)定車速以下的情況??刂茊卧?1在這3個條件全部滿足的狀態(tài)持續(xù)規(guī)定時間以上時,判定為產生了自動停止要求。
[0021]并且,控制單元21當判定為自動停止要求產生時,使燃料噴射及火花塞11的點火停止而使內燃機10的燃燒停止。
[0022]然后,在駕駛員進行了要使行駛中的車輛I再加速的操作時,或者駕駛員進行了要使停止中的車輛I起步的操作時,控制單元21判定產生了再起動要求而進行使內燃機10再起動的自動起動控制??刂茊卧?1基于制動踏板32的踏入操作被解除、及油門踏板31的踏入操作產生來判定再起動要求產生。
[0023]在判定為車輛停止時產生了再起動要求時,控制單元21進行停止時再起動動作作為自動起動控制。另一方面,控制單元21在判定為車輛I停止之前產生了再起動要求時,進行行駛中再起動動作作為自動起動控制。無論在哪個再起動動作中,控制單元21都通過再次開始燃料噴射及火花塞11的點火來使內燃機10再起動。
[0024]在從車輛停止起的起步中,優(yōu)選使發(fā)動機轉速迅速上升而使起動在短期間內完成。因此,控制單元21將停止時再起動動作中的點火的點火時期盡可能地設定為提前角側的點火時期,由此極力增大通過燃燒而產生的轉矩。因此,發(fā)動機轉速迅速上升,在短期間內到達起動完成判定速度。需要說明的是,控制單元21基于發(fā)動機轉速到達起動完成判定速度來判定起動完成。
[0025]駕駛員在進行起步操作時,解除為了使車輛I停止而進行的制動踏板32的踏入操作。通常,當制動踏板32的踏入操作被解除時,伴隨于此,制動力也被解消。然而,控制單元21在進行停止時再起動動作時,即使在踏入制動踏板32的操作被解除之后也進行保持制動力的控制。并且,控制單元21將保持的制動力在發(fā)動機起動完成后解除。由此,在停止時再起動動作中,通過保持的制動力來抑制起步,因此在車輛I中,伴隨停止時再起動動作,即使內燃機10的發(fā)動機轉速上升也難以產生沖擊。
[0026]另一方面,在實施行駛中再起動動作時,即在行駛中作出加速要求的情況下,優(yōu)選基于駕駛員的油門踏板31的踏入量而使車輛I迅速地加速。
[0027]因此,控制單元21在進行行駛中再起動動作時,不進行停止時再起動動作那樣的保持制動力的控制。由此,車輛I根據(jù)發(fā)動機起動完成后的駕駛員的油門踏板31的踏入量進行加速。然而,這種情況下,通過制動力無法抑制車輛I的急劇的速度的增加,因此存在發(fā)生車輛I的沖擊即車輛振動的可能性。
[0028]因此,控制單元21為了抑制車輛I的車輛振動,進行根據(jù)行駛中再起動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