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陶瓷磚加工設備,具體是一種全自動翻坯機。
背景技術:
陶瓷磚是由粘土和其他無機非金屬原料,經成型、燒結等工藝生產的板狀或塊狀陶瓷制品,用于裝飾與保護建筑物、構筑物的墻面和地面。通常在室溫下通過干壓、擠壓或其他成型方法成型,然后干燥,在一定溫度下燒成。
按有無釉面分為釉面磚和無釉磚。地磚按釉面狀況分有釉地磚和無釉地磚兩種。有釉地磚主要用于衛(wèi)生間、廚房的地面裝飾,與內墻磚配套使用。[1]
按照材質進行分類,按照其吸收率分為瓷質磚,其吸水率為≤0.5%)、炻瓷磚,其吸水率0.5%到10%之間。按照應用特性進行分類,主要分為陶瓷錦磚、釉面內墻磚、陶瓷墻地磚。因為它們的不同特性,尤其是物理、化學特性使得它們的用途是具備著很多方面的效用,也就是功能各異,并且特點突出。在不同的方面上均發(fā)揮出其很大的效果。[2]
無釉地磚大多都是經過表面拋光處理的,因此又叫拋光磚。拋光磚吸水率小于0.5%,也稱為瓷質磚或玻化磚。經過拋光后的瓷質磚,表面光潔如鏡,是一種高檔陶瓷產品。用拋光磚裝飾的建筑物富麗堂皇,華貴氣派。其價格較高,裝飾客廳效果良好。
用于鋪地的陶瓷磚應選擇強度大、堅硬耐磨的拋光磚或無釉磚。其選購與內墻磚基本相同。
在現(xiàn)在陶瓷磚加工工藝中,翻坯機是重要的使用設備,現(xiàn)在的翻坯機結構多樣,但是翻坯穩(wěn)定性較差,工作不穩(wěn)定,不能適應現(xiàn)在流水線加工的生產需要,不能滿足現(xiàn)在的使用要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自動翻坯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全自動翻坯機,包括機架和旋轉板,旋轉板通過轉軸連接設置在機架上的蝸輪蝸桿變速箱,旋轉板內側設有升降板,升降板兩端通過限位滑塊設置在滑槽內,升降板上端連接電動推桿,升降板下端裝有上輥道輸送裝置,上輥道輸送裝置上端貼合驅動輪和皮帶,皮帶連接主動輪,主動輪連接驅動變速器,旋轉板下端裝有下輥道輸送裝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蝸輪蝸桿變速箱上裝有電機。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動推桿設有兩個,分別位于升降板兩側上端。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驅動變速器設置在升降板上端之間的橫梁上,驅動變速器上裝有驅動電機。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轉板兩側設有與下輥道輸送裝置平齊的輥道輸送裝置。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運行穩(wěn)定,翻坯效率高、穩(wěn)定,適應現(xiàn)在流水線生產加工的要求,滿足了現(xiàn)在的使用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全自動翻坯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全自動翻坯機的背面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架、2-升降板、3-驅動輪、4-旋轉板、5-電動推桿、6-皮帶、7-主動輪、8-驅動變速器、9-驅動電機、10-橫梁、11-滑槽、12-限位滑塊、13-下輥道輸送裝置、14-上輥道輸送裝置、15-蝸輪蝸桿變速箱、16-轉軸、17-電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全自動翻坯機,包括機架1和旋轉板4,旋轉板4通過轉軸16連接設置在機架1上的蝸輪蝸桿變速箱15,旋轉板4內側設有升降板2,升降板2兩端通過限位滑塊12設置在滑槽11內,升降板2上端連接電動推桿5,升降板2下端裝有上輥道輸送裝置14,上輥道輸送裝置14上端貼合驅動輪3和皮帶6,皮帶6連接主動輪7,主動輪7連接驅動變速器8,旋轉板4下端裝有下輥道輸送裝置13,蝸輪蝸桿變速箱15上裝有電機17,電動推桿5設有兩個,分別位于升降板2兩側上端,驅動變速器8設置在升降板2上端之間的橫梁10上,驅動變速器8上裝有驅動電機9,旋轉板4兩側設有與下輥道輸送裝置13平齊的輥道輸送裝置。
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磚坯從輥道輸送裝置輸送到下輥道輸送裝置13上,電動推桿5啟動,壓下升降板2,上輥道輸送裝置14壓緊磚坯,電機17和蝸輪蝸桿變速箱15驅動轉軸16轉動,實現(xiàn)旋轉板4的180度轉動,驅動電機9和驅動變速器8通過主動輪7、驅動輪3和皮帶6帶動上輥道輸送裝置14運行,實現(xiàn)翻坯輸送功能,本實用新型運行穩(wěn)定,翻坯效率高、穩(wěn)定,適應現(xiàn)在流水線生產加工的要求,滿足了現(xiàn)在的使用要求。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