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是指汽車后門把手的固定扣件結合有照明裝置,用以朝汽車下方區(qū)域投射照明光源,以提高倒車與行車的安全性。
背景技術:
為了提高汽車在夜間行駛的安全性,目前市面上所見的車款皆會在汽車前方備配 有照射燈和方向燈,并且在汽車后方裝設有后車燈、煞車燈和倒車燈等,以提醒后方來車注
o雖然有些汽車在車體的兩側也裝設有方向燈及/或警示燈,讓汽車的兩側也可以通過燈光提供警示效果,并提高行車安全。但是對于汽車駕駛人而言,反倒是在倒車過程中,由于車體側邊照明不足或是存在有照明上的死角,以致于在夜間或雨天倒車時,駕駛人無法能夠通過照后鏡清楚地觀察到車身兩側是否有障礙物。為能解決上述問題,目前已經有部分廠牌的汽車車款開始采用了結合有發(fā)光功能的后門把手設計,讓汽車可借助后門把手對車體側邊投射的輔助照明光源,以提高行車安全。然而,就結合有照明功能的后門把手的已知技術中,目前所采取實施方式包括有將發(fā)光元件附加于汽車把手外側,以及將發(fā)光元件埋設在汽車把手的固定扣件內的兩種方式;其中,針對內建發(fā)光元件于汽車把手的做法,雖然具有不破壞汽車把手外觀設計的優(yōu)點,但是當發(fā)光元件發(fā)生故障或損壞而需要檢修或更換時,存在著拆裝不便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即在于針對結合有發(fā)光元件的汽車把手提出一種拆裝更為簡便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使當發(fā)光元件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時,可以快速拆裝以進行檢修及更換作業(yè)。基于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包括有設置在汽車把手一側的一固定扣件以及能夠結合于所述固定扣件內的一發(fā)光裝置,所述固定扣件設有一插槽,并且在所述插槽的下方設有一窗口,所述發(fā)光裝置是以可插拔方式結合于所述插槽內,并朝向所述窗口投射照明光源。其中,所述固定扣件具有結合在所述插槽開口處的一可卸離的蓋板,限制所述發(fā)光裝置脫離所述插槽。其中,所述窗口為一貫穿孔。其中,所述窗口結合有一透光窗片。其中,所述發(fā)光裝置中設有至少一個發(fā)光元件,所述發(fā)光元件為發(fā)光二極管(Light-Emitting Diode, LED)、有機發(fā)光二極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或燈泡。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當發(fā)光元件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時,即可快速拆裝以進行檢修及更換作業(yè)。
圖I為本實用新型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的立體分解圖;及圖2為本實用新型固定扣件和發(fā)光裝置組合后的立體圖。附圖標記說明1_汽車把手;2-固定扣件;21-插槽;211-開口 ;212-卡槽;22-窗口 ;23_透光窗片;3_發(fā)光裝置;31_發(fā)光兀件;4_蓋板;41_卡塊。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能夠更清楚地描述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以下將配合圖示,對本實用新型做一詳盡的說明。請參閱圖I及圖2,圖I和圖2是分別顯示出本實用新型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的立體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主要包括有設置在汽車把手I 一側的一固定扣件2,以及能夠結合于所述固定扣件2內的一發(fā)光裝置3。其中,所述固定扣件2上設有一插槽21,并且在所述插槽21的下方設有一窗口 22 ;前述插槽21為自固定扣件2側面朝內延伸的一個凹槽,并且在固定扣件2側面具有一開口 211,至于前述窗口 22是一個位于所述插槽21下方壁面的一貫穿孔,在實施時可以進一步在所述窗口 211上結合有一透光窗片23,所述透光窗片23所采用的材質可以是壓克力或玻璃等。所述發(fā)光裝置3是內部已經設有一個或多個發(fā)光元件31的一個結構體,所述發(fā)光裝置3的外型是與前述插槽21相匹配并且插入結合在所述插槽21內;例如圖中所示實施例中的插槽21為一矩形凹槽,而發(fā)光裝置3的外型則對應設計成矩形,讓發(fā)光裝置3能夠插入并結合在插槽21內。其中,前述的發(fā)光元件31為發(fā)光二極管(Light-Emitting Diode,LED)、有機發(fā)光二極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0LED)或燈泡。所述發(fā)光裝置3是以可插拔方式結合于所述插槽21內,且當發(fā)光裝置3結合于所述插槽21內后,可通過發(fā)光元件31通過所述窗口 22朝向汽車下方區(qū)域投射照明光源。為了避免發(fā)光裝置3在行車過程中發(fā)生從插槽21內松脫的情形,于實施時,可以在所述插槽21的開口處設有一可卸離的蓋板4,限制所述發(fā)光裝置3脫離所述插槽21。如圖I所示,所述蓋板4和所述插槽21的開口處對應設有卡塊41和卡槽212,讓蓋板4能夠卡合封蓋在所述插槽21的開口處。由上述說明可知,本實用新型為一種便于發(fā)光裝置3組合或拆裝于固定扣件2的結構設計,當發(fā)光元件3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時,即可快速拆裝以進行檢修及更換作業(yè)。以上所述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舉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及實用新型說明內容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飾,皆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設置在汽車把手一側的一固定扣件以及能夠結合于所述固定扣件內的一發(fā)光裝置,所述固定扣件設有一插槽,并且在所述插槽的下方設有一窗口,所述發(fā)光裝置是以可插拔方式結合于所述插槽內,并朝向所述窗口投射照明光源。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扣件具有結合在所述插槽開口處的一可卸離的蓋板,限制所述發(fā)光裝置脫離所述插槽。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口為一貫穿孔。
4.根據權利要求I或3所述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窗口結合有一透光窗片。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光裝置中設有至少一個發(fā)光元件,所述發(fā)光元件為發(fā)光二極管、有機發(fā)光二極管或燈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汽車把手輔助照明裝置,包括有設置在汽車把手一側的一固定扣件以及能夠結合于所述固定扣件內的一發(fā)光裝置;其中所述固定扣件設有一插槽,并且在所述插槽的下方設有一窗口,所述發(fā)光裝置是以可插拔方式結合于所述插槽內,并且經由所述窗口朝向汽車下方區(qū)域投射照明光源,以提高倒車與行車的安全性。
文檔編號B60Q1/22GK202429117SQ20122004692
公開日2012年9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6日
發(fā)明者楊長安 申請人:宏裕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