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包括支撐桿和卡位部件;所述卡位部件的中部設置有通孔;所述支撐桿包括第一固定桿和固定在所述卡位部件上的第二固定桿。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第一固定桿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跟換,選擇不同長度,同時外面附有保護套可以增大摩擦力,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通孔的設置可以進一步增大支架的適用范圍,便于對各種儀器部件進行固定支撐。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支架,屬于機械部件【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在大量生產牛奶的機械廠中,各種機械設備的連接都需要用到支架。對此,對支架的要求就會很高,現在的支架不僅使用范圍很局限,而且由于自身結構的問題,常常沒有辦法進行較為有效地整理存放。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可以有效進行固定且對機器減少刮傷。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0005]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包括支撐桿和卡位部件;所述卡位部件的中部設置有通孔;所述支撐桿包括第一固定桿和固定在所述卡位部件上的第二固定桿。
[0006]前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固定桿與第二固定桿螺紋連接。
[0007]前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固定桿設置有橡膠保護套。
[0008]前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卡位部件設置為長方體。
[0009]前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通孔貫通所述卡位部件一組與支撐桿平行的對面。
[0010]前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卡位部件另一組與支撐桿平行的對面設置為弧面。
[0011]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第一固定桿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跟換,選擇不同長度,同時外面附有保護套可以增大摩擦力,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通孔的設置可以進一步增大支架的適用范圍,便于對各種儀器部件進行固定支撐。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0015]圖中附圖標記的含義:
[0016]101-第一固定桿,102-第二固定桿,2-通孔,3_卡位部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18]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包括支撐桿和卡位部件3。如圖1,卡位部件3設置為長方體,其中部設置有通孔2,通孔2貫通了卡位部件3 —組與支撐桿平行的對面。通孔2的設置可以進一步增大支架的適用范圍,便于對各種儀器部件進行固定支撐。
[0019]支撐桿包括第一固定桿101和第二固定桿102。其中,第二固定桿102固定在卡位部件3上。第一固定桿101與第二固定桿102螺紋連接。第一固定桿101設置有橡膠保護套。將支撐桿設置為兩段是為了防止直接將支撐桿螺紋連接在卡位部件3,在使用的時候會經常松動,再旋擰起來不方便。這樣,將旋擰交界處設置在支撐桿的中部可以便于工作人員的控制,且能夠方便有限地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長度的第一固定桿101。第一固定桿101外面附有保護套可以增大摩擦力,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
[0020]如圖3所示的俯視圖,卡位部件3另一組與支撐桿平行的對面設置為弧面。這樣在進行固定的時候不會對周遭的部件產生過多的刮痕,也便于進行一定角度的調整。
[0021]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形,這些改進和變形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包括支撐桿和卡位部件;所述卡位部件的中部設置有通孔;所述支撐桿包括第一固定桿和固定在所述卡位部件上的第二固定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固定桿與第二固定桿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固定桿設置有橡膠保護套。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卡位部件設置為長方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通孔貫通所述卡位部件一組與支撐桿平行的對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牛奶灌裝機的支架,其特征是,所述卡位部件另一組與支撐桿平行的對面設置為弧面。
【文檔編號】F16M13/00GK203927316SQ201420305731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10日
【發(fā)明者】黃志剛 申請人:蘇州柏德納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