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金屬板整平裝置,涉及金屬制品加工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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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屬板的加工過程中,由于外界設備或人為因素的影響,導致金屬板整體板面的平面度不一致,繼而影響其下一步的深加工需要,因而需要對金屬板進行整平,以便對金屬板進行下一工序的加工,而目前市面上的金屬板的整平效果并不好,自動化程度低,操作不方便,且人工強度高,因而適用性不高。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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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自動化程度高且能快速有效實現(xiàn)金屬板整平過程的整平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金屬板整平裝置,包括上壓輥組、下壓輥組、上伺服電機、下伺服電機以及下部升降機構,所述上壓輥組包括多根上壓輥,多根上壓輥之間齒輪傳動連接,上部伺服電機與上壓輥組中部的一上壓輥的輥軸傳動連接,所述下壓輥組包括多根下壓輥,多根下壓輥之間齒輪傳動連接,下部伺服電機與下壓輥組中部的一下壓輥的輥軸傳動連接,在所述上壓輥組與下壓輥組之間設有平整間隙,待整平金屬板水平穿過平整間隙,所述下部升降機構包括多根支撐桿、支撐板、頂升機構,多根所述支撐桿與多根下壓輥的輥軸的兩端垂直活動連接,所述支撐板水平設置且與多根支撐桿的下端部垂直連接固定,所述頂升機構設置在支撐板下部且能控制支撐板上下升降。
作為優(yōu)選,所述頂升機構設置為氣缸或液壓缸。
作為優(yōu)選,在所述支撐板下部設有壓力傳感器,壓力傳感器與控制氣缸或液壓缸的控制系統(tǒng)數據連接。
作為優(yōu)選,在所述平整間隙的兩側進出口均設有一平整度檢測機構。
作為優(yōu)選,所述平整度檢測機構與控制上伺服電機以及下伺服電機運行的伺服控制系統(tǒng)數據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之處是:所述金屬板整平裝置采用上下壓輥軸對金屬板進行壓平整工序,因而不僅有效實現(xiàn)了金屬板的快速有效的平整過程,而且整體裝置的自動化程度高,操作方便,較大程度上節(jié)約了人工操作的強度,提高平整效率,因而具有較高的實用性以及經濟效益,適合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的部分側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圖2所示的一種金屬板整平裝置,包括上壓輥組、下壓輥組、上伺服電機1、下伺服電機2以及下部升降機構,所述上壓輥組包括多根上壓輥3,多根上壓輥3之間齒輪傳動連接,上部伺服電機1與上壓輥組中部的一上壓輥的輥軸傳動連接,所述下壓輥組包括多根下壓輥4,多根下壓輥4之間齒輪傳動連接,下部伺服電機2與下壓輥組中部的一下壓輥的輥軸傳動連接,在所述上壓輥組與下壓輥組之間設有平整間隙5,待整平金屬板6水平穿過平整間隙5,所述下部升降機構包括多根支撐桿7、支撐板8、頂升機構9,多根所述支撐桿7與多根下壓輥4的輥軸的兩端垂直活動連接,所述支撐板8水平設置且與多根支撐桿7的下端部垂直連接固定,所述頂升機構9設置在支撐板8下部且能控制支撐板8上下升降。
為提高頂升機構在實際應用中的頂升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所述頂升機構9設置為氣缸或液壓缸,而為方便控制液壓缸或氣缸頂升的高度,在所述支撐板8下部設有壓力傳感器10,壓力傳感器10與控制氣缸或液壓缸的控制系統(tǒng)數據連接。
因而在實際應用中,將待平整的金屬板置于平整間隙內,通過頂升機構也即液壓缸或氣缸控制支撐板的升降,繼而調整平整間隙的寬度,以配合金屬板的厚度,達到最佳的平壓效果,然后啟動上部伺服電機以及下部伺服電機,繼而帶動多根上壓輥以及下壓輥同時滾動,繼而帶動金屬板在平整間隙內滾壓移動,從而有效對金屬板進行平整壓合,而在平整過程中,通過壓力傳感器檢測金屬板與下壓輥之間的壓力,繼而將壓力反饋至頂升機構,并控制頂升高度,從而保證平整時的最佳壓力,以便達到最佳平整效果。
為進一步提高整平效果,在所述平整間隙5的兩側進出口均設有一平整度檢測機構11,且所述平整度檢測機構11與控制上伺服電機1以及下伺服電機2運行的伺服控制系統(tǒng)數據連接,如果平整度檢測機構檢測的數據低于預設標準值,則控制上、下部的伺服電機正反轉,反復對金屬板進行平整壓合,直至達到要求的平整度。
上述金屬板整平裝置采用上下壓輥軸對金屬板進行壓平整工序,因而不僅有效實現(xiàn)了金屬板的快速有效的平整過程,而且整體裝置的自動化程度高,操作方便,較大程度上節(jié)約了人工操作的強度,提高平整效率,實用性高。
需要強調的是:以上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