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鏡頭模組,其包括鏡頭筒和收容于所述鏡頭筒內的鏡片組,所述鏡頭筒包括第一筒壁以及自所述第一筒壁彎折延伸的第二筒壁,所述鏡片組包括靠近所述第一筒壁的第一鏡片及與所述第一鏡片堆疊并同軸設置的第二鏡片,所述第一鏡片包括背離所述第二鏡片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二鏡片包括臨近所述第二表面的第三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三表面相對設置的第四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第一表面凹陷形成有第一容膠部,所述第三表面朝向所述第四表面凹陷形成有第二容膠部,所述第一容膠部與所述第二容膠部對應設置并相互連通圍成容膠槽,所述容膠槽內注膠固定所述第一鏡片與所述第二鏡片。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抵接所述第一筒壁,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第二表面凹陷形成第三容膠部,所述第一筒壁設有與所述第三容膠部配合對應設置的第四容膠部,所述第三容膠部與所述第四容膠部相互連通,所述第三容膠部與所述第四容膠部內注膠固定所述第一鏡片與所述第一筒壁。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膠部和/或所述第二容膠部和/或所述第三容膠部和/或所述第四容膠部為連續(xù)的環(huán)形槽。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膠部和/或所述第二容膠部和/或所述第三容膠部和/或所述第四容膠部的數(shù)量為多個且間隔設置。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鏡片的數(shù)量為至少兩片,相鄰兩個所述第二鏡片之間均設有所述容膠槽。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模組進一步包括夾設于所述第一鏡片與所述第二鏡片之間和/或夾設于相鄰兩個所述第二鏡片之間的遮光件。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件包括遮光板和/或遮光片。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板的厚度大于所述遮光片的厚度。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鏡頭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片和/或所述遮光板上設有貫穿其上的缺口,其位置與所述容膠槽的位置對應。
10.一種鏡頭模組,其包括鏡頭筒和收容于所述鏡頭筒內的鏡片組,所述鏡頭筒包括第一筒壁以及自所述第一筒壁彎折延伸的第二筒壁,所述鏡片組包括靠近所述第一筒壁的第一鏡片及與所述第一鏡片堆疊并同軸設置的第二鏡片,所述第一鏡片包括背離所述第二鏡片的第一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二鏡片包括臨近所述第二表面的第三表面以及與所述第三表面相對設置的第四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第一表面凹陷形成有的第一容膠部,所述第三表面朝向所述第四表面凹陷形成有第二容膠部,所述第一鏡片與所述第二鏡片之間夾設有遮光板,所述遮光板靠近所述第二表面的一側凹陷形成有第五容膠部,所述遮光板靠近所述第三表面的一側凹陷形成有第六容膠部,所述第五容膠部與所述第六容膠部互不連通;所述第一容膠部與所述第五容膠部對應設置并連通,所述第二容膠部與所述第六容膠部對應設置并連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