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在附圖中,記錄材料處理裝置包括:圖像形成裝置200 ;后處理裝置220,該后處理裝置220對由圖像形成裝置200形成圖像的記錄材料S執(zhí)行后處理;以及中繼模塊250,該中繼模塊250將圖像形成裝置200連接到后處理裝置220。
[0184]在該示例的圖像形成裝置200中,形成多個顏色成分的色調劑圖像的成像引擎201至204排布在裝置殼體210中,由各個成像引擎201至204形成的各個顏色成分的色調劑圖像經(jīng)由中間圖像轉印帶205傳送并經(jīng)由二次圖像轉印單元206轉印到記錄材料S上,并且記錄材料S通過定影裝置207從記錄材料排出輥208 (驅動輥208a和從動輥208b)朝向中繼模塊250排出。
[0185]多個記錄材料供給裝置211至213布置在裝置殼體210中,并且從記錄材料供給裝置211至213供給的記錄材料S借助記錄材料傳送路徑214穿過中間圖像轉印帶205的二次圖像轉印單元206、定影裝置207和記錄材料排出輥208。另外,反轉記錄材料傳送路徑215布置在定影裝置207與記錄材料排出輥208之間并且返回的記錄材料傳送路徑216布置在反轉記錄材料傳送路徑215的一部分處,使得完成一面上的記錄的記錄材料S在兩面上記錄圖像期間返回到二次圖像轉印單元206。附圖標記217表示在記錄材料傳送路徑214與反轉記錄材料傳送路徑215之間切換的切換門。
[0186]另外,在本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后處理裝置220具有:水平傳送路徑221,該水平傳送路徑221沿大致水平方向延伸;首尾結合(end binding)處理裝置222,該首尾結合處理裝置222對布置在水平傳送路徑221的下游端處的所傳送的記錄材料S執(zhí)行首尾結合,并且經(jīng)過首尾結合的記錄材料捆容納在第一記錄材料容納接收器223中。另外,下傳送路徑224布置為從水平傳送路徑221分支到下側,并且騎馬訂處理裝置225和中間折疊機構226布置在下傳送路徑224中,使得記錄材料S捆在騎馬訂之后經(jīng)受中間折疊處理,并且被處理以具有小冊子形狀的記錄材料S捆容納在第二記錄材料容納接收器227中。而且,上傳送路徑228被布置為從水平傳送路徑221向上側分支,并且第三記錄材料容納接收器229布置在上傳送路徑228的下游端處,使得容納未經(jīng)后處理的記錄材料S。附圖標記241和242表示在水平傳送路徑221、下傳送路徑224和上傳送路徑228之間切換的切換門。
[0187]在該示例中,中繼模塊250具有:成對構造的導板251,這些導板251接收從圖像形成裝置200的記錄材料排出輥208排出的記錄材料S ;以及合適數(shù)量的饋送輥252,它們排布在導板251中。
[0188]在本示例性實施方式中,記錄材料排出輥208如圖13所示內置在可繞旋轉支點135旋轉的排出模塊130中,并且在排出模塊130的排布期間調節(jié)角度的角度調節(jié)機構140布置在排出模塊130中。
[0189]排出模塊130和角度調節(jié)機構140具有與第一示例性實施方式中大致類似的構造,并且這里將省略詳細描述。
[0190]在該示例中,在從記錄材料排出輥208排出的記錄材料S是具有等于或大于預定閾值的基重的厚紙的情況下,在記錄材料S與中繼模塊250的導板251撞擊期間可能產生碰撞聲音,并且隨著記錄材料S與導板251之間的接觸角度變陡,負荷可能變大。
[0191]因此,在該示例中,可以確定記錄材料的類型,并且在例如記錄材料S是具有等于或大于預定閾值的基重的厚紙的情況下,例如如圖14B所示,可以改變排出模塊130的排出位置,使得記錄材料S的排出角度被設置為α 2,并且記錄材料S相對于導板251的排出角度被改變?yōu)棣?2。這樣,抑制了所排出的記錄材料S與導板251之間的碰撞聲和高程度的負荷。
[0192]在記錄材料S的基重小于預定閾值的情況下,記錄材料S被確定為薄紙,并且如例如圖14Α所示,可以改變排出模塊130的排布期間的角度,使得記錄材料S的排出角度可以被設置為α I,并且記錄材料S相對于導板251的排出角度可以是Θ I。
[0193]這里,在設置記錄材料S的基重的閾值時,可以考慮記錄材料S沿傳送方向的長度。關于記錄材料S的表面性質和圖像的類型,在在記錄材料S中存在滑元件的情況下,記錄材料S的基重的閾值可以稍大于預先設置的值,并且在在記錄材料S中不存在滑元件的情況下,記錄材料S的基重的閾值可以稍低于預先設置的值。
[0194]該示例性實施方式例示了中繼模塊250被插入在圖像形成裝置200與后處理裝置220之間的方面。然而,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還可以應用于圖像形成裝置200和后處理裝置220在不使用中繼模塊250的情況下彼此直接連接的方面。
[0195]對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上述說明是為了例示和說明的目的而提供的。并非旨在對本發(fā)明進行窮盡或者將本發(fā)明限于所公開的精確形式。顯而易見的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想到很多修改例和變型例。選擇了實施方式進行說明以最好地解釋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其實際應用,以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本發(fā)明的各種實施方式,以及適合于所設想的具體用途的各種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來限定。
【主權項】
1.一種記錄材料排出裝置,該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包括: 記錄材料排出構件,該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記錄材料; 接收構件,該接收構件接收由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以及 可變部,該可變部改變由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排出角度。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所述可變部根據(jù)由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的記錄材料的特性來改變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基于所述記錄材料影響作用在由所述接收構件接收的所述記錄材料上的接收反作用力的特性,與接收反作用力小的情況相t匕,在接收反作用力大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基于所述記錄材料影響被排出到所述接收構件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摩擦阻力的特性,與所述記錄材料的摩擦阻力小的情況相t匕,在所述記錄材料的摩擦阻力大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特性包括所述記錄材料的基重、所述記錄材料沿傳送方向的長度、所述記錄材料的表面性質以及所述記錄材料上所記錄的圖像的類型中的至少任意一種。6.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當排出基重不同的記錄材料時,與排出基重低的記錄材料的情況相比,在排出基重高的記錄材料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7.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當排出沿傳送方向的長度不同的記錄材料時,與排出沿所述傳送方向的長度短的記錄材料的情況相比,在排出沿所述傳送方向的長度長的記錄材料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8.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當排出表面性質不同的記錄材料時,與排出平滑度低的記錄材料的情況相比,在排出平滑度高的記錄材料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9.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當排出所記錄的圖像的類型不同的記錄材料時,與排出主要記錄面圖像的記錄材料的情況相比,在排出主要記錄線圖像的記錄材料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包括: 成對構造的排出構件,所述成對構造的排出構件以彼此接觸的方式旋轉;以及 支撐構件,該支撐構件支撐所述成對構造的排出構件并且繞旋轉支點旋轉,并且 其中,通過使所述支撐構件繞所述支撐構件的所述旋轉支點旋轉,所述可變部改變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而不改變所述成對構造的排出構件的相對位置。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在所述可變部中,連接所述成對構造的排出構件的記錄材料咬合部的位置與所述支撐構件的所述旋轉支點的直線大致正交于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排出方向。12.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 其中,所述可變部包括指定部,該指定部指定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特性,并且 其中,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基于所述指定部所指定的所述記錄材料的特性而改變。13.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其中,所述接收構件是容納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所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記錄材料容納構件,并且 其中,所述可變部還包括檢測部,該檢測部能夠檢測作為所述接收構件的所述記錄材料容納構件中所容納的所述記錄材料的載置量,并且基于所述檢測部的檢測結果,與所述記錄材料的載置量小的情況相比,在所述記錄材料的載置量大的情況下,所述可變部使由所述記錄材料排出構件向所述記錄材料容納構件排出的所述記錄材料的所述排出角度變小。14.一種記錄材料處理裝置,該記錄材料處理裝置包括: 處理部,該處理部處理記錄材料;以及 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該記錄材料排出裝置排出由所述處理部處理的所述記錄材料。15.一種記錄材料處理裝置,該記錄材料處理裝置包括: 后處理部,該后處理部對記錄材料進行后處理;以及 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的記錄材料排出裝置,該記錄材料排出裝置朝向所述后處理部排出所述記錄材料。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和使用其的記錄材料處理裝置。記錄材料排出裝置包括:記錄材料排出構件,該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記錄材料;接收構件,該接收構件接收由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的記錄材料;以及可變部,該可變部改變由記錄材料排出構件排出的記錄材料的排出角度。
【IPC分類】B41J13/10
【公開號】CN104943414
【申請?zhí)枴緾N201410643076
【發(fā)明人】籾山弘行, 大槻直人, 植原牧雄, 富岡寬滿, 后藤康伸, 小堀周平
【申請人】富士施樂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7日
【公告號】US20150274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