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消防器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所使用的消防器材一般都是固定在某個區(qū)域,不能移動,滅火時有的需要移動很遠的距離,很不方便,并且消防器材只單擺放一些消防栓等,無法及時滅火,通常以外接消防水源來滅火,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撲滅火災的種類,同時一些火災通常比較危險,影響滅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此,我們提出一種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表面設有控制盒、水箱和第一電動伸縮桿,所述水箱上表面通過固定桿設有攝像器,所述水箱的出水口通過管路與設在底板上的高壓泵進口相連,所述高壓泵的出口設有輸出管,所述輸出管的端部設有噴頭,所述噴頭固定在第一電動伸縮桿的上端部,所述底板的底部右端通過軸架設有后輪軸,所述后輪軸的兩端設有后輪,所述后輪軸對應的底板上表面設有減速電機,所述減速電機的輸出軸通過皮帶與后輪軸的中部相連,所述底板的左側設有兩塊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之間設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中部水平設有前輪軸,所述前輪軸的兩端鉸接有活動板,所述活動板的側面輪軸上設有前輪,所述支撐板中部豎直設有穿過延伸板通孔的齒柱,所述延伸板上方的底板側面設有第二電動伸縮桿,所述第二電動伸縮桿的端部設有齒條,所述控制盒分別與攝像器、高壓泵、第一電動伸縮桿、減速電機和第二電動伸縮桿電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減速電機輸出軸對應的底板上設有通孔。
優(yōu)選的,所述活動板前端之間通過連桿相連。
優(yōu)選的,所述齒柱上設有與齒條與配套的螺紋。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通過減速電機、第二電動伸縮桿與支撐板等之間的配合,使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可以控制移動到任何位置,攝像器對環(huán)境進行勘測,水箱與水泵配合實現(xiàn)滅火,第一電動伸縮桿調(diào)整滅火時噴頭的高度,該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能通過遠程控制滅火,提升滅火人員的安全保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板、2控制盒、3水箱、4攝像器、5高壓泵、6第一電動伸縮桿、7后輪軸、8后輪、9皮帶、10減速電機、11延伸板、12支撐板、13前輪軸、14活動板、15前輪、16連桿、17齒柱、18第二電動伸縮桿、19齒條、20噴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包括底板1,底板1上表面設有控制盒2、水箱3和第一電動伸縮桿6,水箱3上表面通過固定桿設有攝像器4,攝像器4對環(huán)境進行勘測,水箱3的出水口通過管路與設在底板1上的高壓泵5進口相連,水箱3與高壓泵5泵配合實現(xiàn)滅火,高壓泵5的出口設有輸出管,輸出管的端部設有噴頭20,噴頭20固定在第一電動伸縮桿6的上端部,第一電動伸縮桿6調(diào)整滅火時噴頭20的高度,底板1的底部右端通過軸架設有后輪軸7,后輪軸7的兩端設有后輪8,后輪軸7對應的底板1上表面設有減速電機10,減速電機10輸出軸對應的底板1上設有通孔,減速電機10的輸出軸通過皮帶9與后輪軸7的中部相連,底板1的左側設有兩塊延伸板11,延伸板11之間設有支撐板12,支撐板12中部水平設有前輪軸13,前輪軸13的兩端鉸接有活動板14,活動板14前端之間通過連桿16相連,活動板14的側面輪軸上設有前輪15,支撐板12中部豎直設有穿過延伸板11通孔的齒柱17,延伸板11上方的底板1側面設有第二電動伸縮桿18,第二電動伸縮桿18的端部設有齒條19,齒柱17上設有與齒條19與配套的螺紋,控制盒2分別與攝像器4、高壓泵5、第一電動伸縮桿6、減速電機10和第二電動伸縮桿18電連接,通過減速電機10、第一電動伸縮桿6與支撐板12等之間的配合,使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可以控制移動到任何位置,該可移動式消防器材裝置能通過遠程控制滅火,提升滅火人員的安全保障。
工作原理:通過第二電動伸縮桿帶動齒條伸縮,使齒柱轉(zhuǎn)動實現(xiàn)前輪的偏轉(zhuǎn)轉(zhuǎn)彎,連桿的設置利用四連桿的相等曲柄使內(nèi)側輪的轉(zhuǎn)向角比外側輪大大約2到4度,讓可移動消防器材裝置可以順暢的轉(zhuǎn)彎,控制高壓泵進行噴水作業(yè),第一電動伸縮桿控制噴頭的高度。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