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液壓輪式挖掘機,特別是涉及一種全液壓輪式挖掘機冷卻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目前的全液壓輪式挖掘機等工程車,綜合考慮動力系統(tǒng)、傳動系統(tǒng)布局、空調(diào)系統(tǒng)布局、油冷布局、液壓控制系統(tǒng)等因素,在選擇冷卻系統(tǒng)布局時,受到很多限制。
因此,有必要研發(fā)一種能有效地結合現(xiàn)有的各結構,既能合理地配置,又能確保冷卻效果,且冷卻系統(tǒng)要盡量不干擾到發(fā)動機的進氣部分。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液壓輪式挖掘機冷卻系統(tǒng),能合理利用現(xiàn)有裝配空間,又能確保冷卻效果。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
全液壓輪式挖掘機冷卻系統(tǒng),以挖掘機的前進方向為前,后退方向為后,發(fā)動機的風扇端朝向左側包括如下設置的冷卻系統(tǒng):
水冷組件:發(fā)動機風扇端設置散熱器,散熱器上設置水冷組件;
油冷組件:發(fā)動機風扇端設置散熱器,散熱器上設置油冷組件,油冷組件靠近駕駛室,從左至右依次布設油冷組件、主閥、液壓油箱和燃油箱,且它們的連通管道靠近駕駛室布設。
所述油冷組件與所述水冷組件前后并排布設,且所述油冷組件在前,所述水冷組件在后。
散熱器左側布置有中冷器和空調(diào)冷凝器。
所述水冷組件與所述油冷組件靠近輪式挖掘機的左后側布設。
所述液壓油箱和所述燃油箱左右并排布設,且所述液壓油箱在左,所述燃油箱在右。
所述燃油箱和所述液壓油箱前后并排布設,且所述燃油箱在前,所述液壓油箱在后。
所述燃油箱和所述液壓油箱靠近輪式挖掘機的右后側設置。
所述燃油箱和所述液壓油箱與所述駕駛室相左右相對布設。
位于所述液壓油箱后方設置有主泵。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能充分結合全液壓輪式挖掘機等工程車現(xiàn)有結構,綜合考慮動力系統(tǒng)、傳動系統(tǒng)布局、空調(diào)系統(tǒng)布局、油冷布局、液壓控制系統(tǒng)等因素,既能合理利用現(xiàn)有裝配空間,又能確保冷卻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發(fā)動機1a、駕駛室2a
散熱器1、水冷組件11、油冷組件12、冷凝器2、液壓油箱3、燃油箱4、主泵5、主閥6。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進一步解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闡述。
實施例一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全液壓輪式挖掘機冷卻系統(tǒng),以挖掘機的前進方向為前,后退方向為后,發(fā)動機的風扇端朝向左側,其包括如下設置的冷卻系統(tǒng):
水冷組件11:發(fā)動機1a的風扇端設置散熱器1,散熱器1上設置水冷組件11;
油冷組件12:發(fā)動機風扇端設置散熱器1,散熱器1上設置油冷組件12,油冷組件12靠近駕駛室2a,從左至右依次布設油冷組件12、主閥6、液壓油箱3和燃油箱4,且它們的連通管道靠近駕駛室2a布設。
其中水冷組件11和油冷組件12之間的布設位置可選用如下多種設置:
1、油冷組件12與水冷組件11前后并排布設,且油冷組件12在前,水冷組件11在后。
2、水冷組件11與油冷組件12左右并排布設,且水冷組件11在左,油冷組件12在右。
3、水冷組件11與油冷組件12靠近輪式挖掘機的左后側布設。
4、液壓油箱3和燃油箱4左右并排布設,且液壓油箱3在左,燃油箱4在右。
5、燃油箱4和液壓油箱3前后并排布設,且燃油箱4在前,液壓油箱3在后。
6、燃油箱4和液壓油箱3靠近輪式挖掘機的右后側設置。
7、燃油箱4和液壓油箱3與駕駛室2a相左右相對布設。
8、位于液壓油箱3后方設置有主泵5。
實施例二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全液壓輪式挖掘機冷卻系統(tǒng)主要包括冷卻風扇、散熱器、進水管和回水管。
冷卻風扇通過發(fā)動機曲軸直接帶動或通過發(fā)動機皮帶傳動連接發(fā)動機曲軸。冷卻風扇的迎風面設置散熱器,散熱器底部開設的進水口通過進水管連接發(fā)動機底部的冷卻水道,發(fā)動機頂部的冷卻水道通過回水管連接至散熱器頂部開設的回水口,且散熱器底部的進水口和頂部的回水口上下錯開設置。
較佳地,冷卻風扇和散熱器設靠近全液壓輪式挖掘機的左后設置,可盡量靠近車尾的配重塊設置。
依次沿車寬方向橫向布設散熱器、冷卻風扇、發(fā)動機和發(fā)動機的排氣部分,發(fā)動機的排氣部分的排氣口遠離冷卻風扇和所述散熱器。
本實施例還包括中冷器,依次沿車寬方向橫向布設中冷器/冷凝器、散熱器、冷卻風扇、發(fā)動機和發(fā)動機的排氣部分。空調(diào)冷凝器簡稱冷凝器。
中冷器連接有中冷進氣管和中冷排氣管,中冷進氣管和中冷排氣管分別從風扇和散熱器的兩側沿車前后方向布設。中冷進氣管靠近挖掘機的空濾器一側設置。
上述實施例和附圖并非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產(chǎn)品形態(tài)和式樣,任何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對其所做的適當變化或修飾,皆應視為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