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覆土罐罐底更換施工技術(shù)領(lǐng)域,特別涉及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該裝置的滑道本體包括滑道骨架,滑道骨架上等距離焊接有多個連接橫梁,每個連接橫梁外側(cè)均套裝有滾動橫梁,罐頂上開槽,在槽下端罐壁上連接有銷軸,滑道本體一端連接在銷軸上,滑道本體另一端通過繩與鉤子相連接,當滑道本體呈水平放置時鉤子能夠固定在罐頂上。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在混凝土層較薄的罐頂開槽并將覆土罐罐底板從開槽處運進運出,無需將整個罐體提升,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施工風險,提高施工質(zhì)量??朔爽F(xiàn)有覆土罐罐體難以提升,無法將罐底板運進運出的不足。
【專利說明】
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
技術(shù)領(lǐng)域
: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覆土罐罐底更換施工技術(shù)領(lǐng)域,特別涉及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
【背景技術(shù)】
:
[0002]儲罐罐底更換過程中,將切割后的底板運出罐外、預制好的底板運進罐內(nèi),一般采用提升機均勻分布在罐體外側(cè)將整個罐體提升10mm高度,將板材通過10mm的縫隙運進運出,目前施工的覆土罐罐底更換過程中,整個罐體被混凝土包裹,混凝土厚度由罐頂?shù)焦薜滓来卧黾?,形成山包形狀,到達底部的混凝土厚度可達5米厚,這種覆土罐更換罐底施工過程中,將板材運進運出將無法采用原有技術(shù),如采用原有技術(shù)需將5米厚的混凝土層全部清除干凈,這樣施工將增加施工成本、增加施工周期、發(fā)生費用較高,并存在混凝土層塌方的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該裝置實現(xiàn)了在混凝土層較薄的罐頂開槽并將覆土罐罐底板從開槽處運進運出,無需將整個罐體提升,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施工風險,提高施工質(zhì)量??朔爽F(xiàn)有覆土罐罐體難以提升,無法將罐底板運進運出的不足。
[0004]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shù)方案是: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包括滑道本體;滑道本體包括滑道骨架,滑道骨架上等距離焊接有多個連接橫梁,每個連接橫梁外側(cè)均套裝有滾動橫梁,罐頂上開槽,在槽下端罐壁上連接有銷軸,滑道本體一端連接在銷軸上,滑道本體另一端通過繩與鉤子相連接,當滑道本體呈水平放置時鉤子能夠固定在罐頂上。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在混凝土層較薄的罐頂開槽并將覆土罐罐底板從開槽處運進運出,無需將整個罐體提升,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施工風險,提高施工質(zhì)量。
【附圖說明】
:
[0006]下面結(jié)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07]圖1為滑道本體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使用時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
[0009]如圖1、圖2所示,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包括滑道本體4;滑道本體4包括滑道骨架I,滑道骨架I上等距離焊接有多個連接橫梁2,每個連接橫梁2外側(cè)均套裝有滾動橫梁3,罐頂11上開槽,在槽下端罐壁上連接有銷軸5,滑道本體4 一端連接在銷軸5上,滑道本體4另一端通過繩6與鉤子7相連接,當滑道本體4呈水平放置時鉤子7能夠固定在罐頂11上。
[0010]在切割后的罐底板10運出罐外的過程中,將一號卷揚機8放置罐頂處,主要作用將罐底切割的罐底板10提升至滑道本體4附近,當罐底板10到達滑道本體4附近時,由罐頂上方的2名施工人員用繩6將滑道本體4拉起與罐壁垂直并將鉤子7固定在罐頂11處,使滑道本體4呈水平放置并垂直罐壁方向固定,固定后將罐底板10放置到滑道本體4上,這時由固定在罐外的二號卷揚機9將罐底板10沿著滑道本體4滑動運出罐外。
[0011]可以理解的是,以上關(guān)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描述,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而并非受限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描述的技術(shù)方案,本領(lǐng)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應當理解,仍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修改或等同替換,以達到相同的技術(shù)效果;只要滿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主權(quán)項】
1.一種板材運輸滑道裝置,包括滑道本體(4);其特征在于:滑道本體(4)包括滑道骨架(I),滑道骨架(I)上等距離焊接有多個連接橫梁(2),每個連接橫梁(2)外側(cè)均套裝有滾動橫梁(3),罐頂(11)上開槽,在槽下端罐壁上連接有銷軸(5),滑道本體(4) 一端連接在銷軸(5)上,滑道本體(4)另一端通過繩(6)與鉤子(7)相連接,當滑道本體(4)呈水平放置時鉤子(7)能夠固定在罐頂(11)上。
【文檔編號】E04G21/16GK205531396SQ201620249578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9日
【發(fā)明人】司昊亮, 張金平, 孫興鋼, 王為, 趙素云, 王仁德, 唐厚喜, 李永剛, 馮大永, 肖斌, 彭興, 易傳富, 劉超, 李寧, 張錚, 戚偉, 孫仲校, 郭振凱, 李夢龍, 董哲, 牛楠, 彭述強, 李平英
【申請人】遼河石油勘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