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音量控制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及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人體整個睡眠周期的正常流程依次是:清醒期,入睡期,淺睡期,深睡期,淺睡期,漸醒期,清醒期。
很多人在睡前有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等播放設備聽音樂或觀看影視的習慣,通常已經進入了睡眠卻因為忘記關閉相應的音樂或影視,導致被吵醒;若在進入睡眠前就人為地關閉相應的音樂或影視又會影響入睡;且為了不影響睡眠,會設置手機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振動或者直接關機,這又會導致清醒后忘記恢復為睡前的情景模式或忘記關機,從而可能導致錯過重要電話或短信。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針對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及情景模式在用戶睡眠周期難以合理設置的問題,本發(fā)明提出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及系統(tǒng),能夠合理的控制播放設備,不會使睡眠中的用戶被媒體文件發(fā)出的聲音吵醒,且所述控制方法有助于用戶睡眠。
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獲取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根據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獲取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獲取對應的播放設備調節(jié)指令,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
一種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及情景模式的控制系統(tǒng),包括:
上一睡眠階段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當前睡眠階段識別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獲取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獲取對應的播放設備調節(jié)指令,控制播放設備的播放。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及系統(tǒng)根據人體所處睡眠階段進行媒體文件的播放,有利于用戶的高質量睡眠;根據人體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使用戶在睡眠期間不被打擾,在清醒后不影響用戶對播放設備的使用,調節(jié)合理,無需用戶手動選擇。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及系統(tǒng)結合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能夠根據用戶的實際睡眠情況做出精準且合理的控制,不干擾且有助于用戶的睡眠。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及系統(tǒng),不僅可以有效的提高依賴于媒體文件入睡的所述用戶的睡眠質量,且若用戶未打開媒體文件,也可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階段控制播放設備,比如控制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減小了所述播放設備對所述用戶睡眠時的干擾。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個實施例中的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2為一個實施例中的播放設備的識別睡眠階段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3為一個實施例中的在入睡期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4為一個實施例中的在淺睡期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5為另一個實施例中的在淺睡期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6為一個實施例中的在深睡期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7為另一個實施例中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8為再一個實施例中的在淺睡期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9為一個實施例中的在清睡期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流程圖;
圖10為一個實施例中的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結構圖;
圖11為另一個實施例中的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結構圖;
圖12為一個實施例中的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示意圖;
圖13為另一個實施例中的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示意圖;
圖14為又一個實施例中的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示意圖;
圖15為再一個實施例中的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示意圖;
圖16為再一個實施例中的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請參閱圖1,一種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01:獲取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S102:獲取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根據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獲取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S103: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獲取對應的播放設備調節(jié)指令,控制播放設備的播放。
所述播放設備可為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或收音機等。所述媒體文件為音樂、電視節(jié)目或電臺廣播節(jié)目等。所述標識信息包括睡眠階段的編碼信息、時間信息等與睡眠階段有關的數(shù)據信息。
下面通過一個實施例來說明。例如,所述播放設備為智能手機,所述媒體文件為音樂,所述當前階段為淺睡期,對應的標識信息為0010,上一睡眠階段為入睡期,對應的標識信息為0001。所述智能手機的客戶端根據所述標識信息0010與標識信息0001智能手機的情景模式及音樂進行相應的調節(jié)及控制。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根據人體所述睡眠階段進行媒體文件的播放,有利于用戶的高質量睡眠;根據人體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調節(jié)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使用戶在睡眠期間不被打擾,在清醒后不影響用戶對播放設備的使用,調節(jié)合理,無需用戶手動選擇。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結合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能夠根據用戶的實際睡眠情況做出精準且合理的控制,不干擾且有助于用戶的睡眠。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不僅可以有效的提高依賴于媒體文件入睡的所述用戶的睡眠質量,且若用戶未打開媒體文件,也可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階段調節(jié)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減小了所述播放設備對所述用戶睡眠時的干擾。
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2,通過可穿戴設備來識別所述用戶的睡眠階段,包括以下步驟:
S104:通過可穿戴設備獲取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
S105:通過所述可穿戴設備上傳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
S106:根據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保存所述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其中,所述標識信息包括睡眠階段的編碼信息和時間信息。
所述可穿戴設備可為智能手環(huán)、智能手表等可獲取人體體征數(shù)據的智能設備。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用戶于手腕處戴上智能手環(huán),所述智能手環(huán)實時監(jiān)測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所述智能手環(huán)將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通過無線通信方式如藍牙發(fā)送至相應客戶端;所述客戶端根據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實時保存所述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所述可穿戴設備可監(jiān)測人體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并能夠上傳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為相應的所述客戶端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提供重要依據;
所述可穿戴設備為便攜型、小型化的智能設備,不會讓用戶感到不適,不增加用戶的睡眠負擔。
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3,通過以下步驟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
S203: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且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規(guī)定時間按一定的百分比逐漸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直到降至相應的音量閾值。
一個實施例中,播放設備預設的情景模式為標準模式,預設音量為滿量程音量的70%,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維持所述播放設備當前睡眠階段的情景模式為標準模式,每隔規(guī)定時間按一定的百分比逐漸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直到降至相應的音量閾值。
一個實施例中,預設音量為滿量程音量的70%,所述的音量閾值為預設音量的50%。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將所述入睡期的音量逐漸降至滿量程音量35%。
所述規(guī)定時間可為10s~60s。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規(guī)定時間為10s,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10s按一定百分比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規(guī)定時間為30s,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30s按一定百分比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規(guī)定時間為60s,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60s按一定百分比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可預先設置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的所述百分比為5%~10%。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百分比為5%,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一定時間按預設音量的5%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百分比為7.5%,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一定時間按預設音量的7.5%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百分比為10%,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一定時間按預設音量的10%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所述用戶從清醒期進入入睡期,對于依賴媒體文件入睡的用戶,此時音樂或觀看視頻有“催眠”作用,若音量過大會反而影響所述用戶入睡期的睡眠;所述用戶從清醒期進入入睡期通過每隔規(guī)定時間按一定的百分比逐漸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的方式,隨著所述用戶入睡期的推進而循序漸進的降低音量,不會因為所述媒體文件音量過大吵醒所述用戶,有利于所述用戶睡眠。
所述用戶從清醒期進入入睡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預設的情景模式,若播放設備發(fā)出其他信息的提示音,可提示所述用戶及時接收該信息。
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4,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以下步驟:
S303: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調節(jié)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播放的所述媒體文件。
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5,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以下步驟:
S403: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深睡期,恢復所述播放設備預設的情景模式,保持關閉播放的所述媒體文件。
按照人體正常睡眠周期,人體先從入睡期進入淺睡期后,進入深睡期,然后又進入淺睡期。雖然兩個淺睡期的體征數(shù)據范圍相同,但是前者淺睡期的上一睡眠階段是入睡期,后者淺睡期的上一睡眠階段是深睡期,因此這兩個淺睡期的情景模式的調節(jié)方法及媒體文件的控制方法應有不同。
下面通過兩個實例進一步說明步驟S304和S404。
例如,所述用戶從入睡期進入淺睡期,所述用戶當前睡眠階段的睡眠相比于入睡期加深了,則調節(jié)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播放的媒體文件。
上述方法可避免仍在播放的媒體文件打擾所述用戶的睡眠,調節(jié)為靜音模式可避免播放設備的其他提示音如短信提示音或微信提示音等聲音的發(fā)出影響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的睡眠。
再例如,所述用戶將進入起床準備期,所述用戶從深睡期進入淺睡期,則自動恢復所述播放設備預設的情景模式,并保持關閉播放的所述媒體文件。
通過上述方法,所述用戶無需清醒后手動開啟預設的情景模式;從深睡期進入淺睡期后開啟預設的情景模式可避免用戶因忘記而錯失一些重要信息,如重要電話或短信等。
在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6,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以下步驟:
S503: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重新播放關閉的所述媒體文件,并調節(jié)所述媒體文件的音量為關閉前最小音量,并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
用戶睡眠階段為淺睡期時,因為外部因素干擾有所蘇醒,進入到入睡期,則調節(jié)所述媒體文件的音量為關閉前最小音量;再者此時用戶所處的入睡期可能臨近深夜,因此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盡可能不影響用戶入睡。
下面通過一個實例來說明。例如,所述媒體文件在關閉播放前的最小音量為35%,所述淺睡期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重新播放關閉的所述媒體文件,調節(jié)為35%的音量,并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
所述用戶從淺睡期進入入睡期,則重新播放關閉的所述媒體文件,并調節(jié)所述媒體文件的音量為關閉前最小音量,有利于所述用戶再次進入睡眠;由于所述用戶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說明所述用戶不處于剛進入睡眠周期的入睡期,故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所述淺睡期時的情景模式,不影響所述用戶進一步進入睡眠。
一個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7,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以下步驟:
S603: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深睡期,且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調節(jié)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振動模式。
用戶從淺睡期進入深睡期,深睡期是人體整個睡眠周期的黃金睡眠階段,在深睡期維持所述淺睡期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在深睡期關閉振動模式可避免播放設備持續(xù)振動影響用戶睡眠;不在深睡期前的所述淺睡期關閉振動模式,可避免用戶在深睡期前的所述淺睡期錯失重要提示如電話或短信。
在一個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8,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以下步驟:
S703: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時長低于一定的時間閾值的所述深睡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成人深睡期一般為2到3小時,但是有時當用戶進入深睡期時,因外部因素刺激進入一個短暫淺睡期,短暫淺睡期過后,用戶又進入深睡期,則依舊保持為深睡期的情景模式。
下面結合一個實施例來說明。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累計時長為30分鐘的所述深睡期,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一個淺睡期,則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所述用戶從深睡期因外部因素如蚊蟲叮咬等進入到一個所述短暫淺睡期,經過所述短暫淺睡期后,所述用戶又很快會重新進入深睡期,在所述短暫淺睡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避免所述播放設備發(fā)出聲音影響所述用戶重新進入深睡期。
在一個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9,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包括以下步驟:
S804: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清醒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時長低于一定的時間閾值的所述深睡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成人深睡期一般為3小時,但是有時當用戶進入深睡期時,因外部因素刺激進入一個短暫清醒期,短暫清醒期過后,用戶又進入深睡期,則依舊保持為深睡期的情景模式。
下面通過一個實施例來說明,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累計時長為30分鐘的所述深睡期,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一個短暫清醒期,則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所述用戶從深睡期因外部因素如做噩夢或外部大噪音等進入到一個所述短暫清醒期,經過所述短暫清醒期后,所述用戶又很快會重新進入深睡期,在所述短暫清醒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可避免所述播放設備發(fā)出聲音影響所述用戶重新進入深睡期。
一種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及情景模式的控制系統(tǒng),請參閱圖10,包括:
上一睡眠階段獲取模塊10,用于獲取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當前睡眠階段識別模塊20,用于根據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獲取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用于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獲取對應的播放設備調節(jié)指令,控制播放設備的播放。
所述播放設備可為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或收音機等。所述媒體文件為音樂、電視節(jié)目或電臺廣播節(jié)目等。所述標識信息包括睡眠階段的編碼信息、時間信息等與睡眠階段有關的數(shù)據信息。
下面通過一個實施例來說明。例如,所述播放設備為智能手機,所述媒體文件為音樂,所述當前階段為淺睡期,對應的標識信息為0010,上一睡眠階段為入睡期,對應的標識信息為0001。所述智能手機的客戶端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40用于根據所述標識信息0010與標識信息0001智能手機的情景模式及音樂進行相應的調節(jié)及控制。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根據人體所處睡眠階段進行媒體文件的播放,有利于用戶的高質量睡眠;根據人體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使用戶在睡眠期間不被打擾,在清醒后不影響用戶對播放設備的使用,調節(jié)合理,無需用戶手動選擇。
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結合用戶的上一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控制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的播放,能夠根據用戶的實際睡眠情況做出精準且合理的控制,不干擾且有助于用戶的睡眠。
上述播放設備的媒體文件及情景模式的控制系統(tǒng),不僅可以有效的提高依賴于媒體文件入睡的所述用戶的睡眠質量,且若用戶未打開媒體文件,也可根據所述上一個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所述標識信息階段調節(jié)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減小了所述播放設備對所述用戶睡眠時的干擾。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6,通過以下模塊識別睡眠階段,包括:
獲取模塊50,用于通過可穿戴設備獲取所述用戶的體征數(shù)據;
上傳模塊60,用于通過所述可穿戴設備上傳所述用戶的所述體征數(shù)據;
識別及保存模塊70,用于根據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睡眠階段,并保存所述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其中,所述標識信息包括睡眠階段的編碼信息和時間信息。
所述可穿戴設備可為智能手環(huán)、智能手表等可獲取人體體征數(shù)據的智能設備。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用戶于手腕處戴上智能手環(huán),所述智能手環(huán)實時監(jiān)測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所述智能手環(huán)將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通過無線通信方式如藍牙發(fā)送至相應客戶端;所述客戶端根據所述用戶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并實時保存所述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
所述可穿戴設備可監(jiān)測人體的當前體征數(shù)據,并能夠上傳所述當前體征數(shù)據,為相應的所述客戶端識別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提供重要依據;
所述可穿戴設備為便攜型、小型化的智能設備,不會是讓用戶感到不適,不增加用戶的睡眠負擔。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2,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用于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且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每隔規(guī)定時間按一定的百分比逐漸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直到降至相應的音量閾值。
一個實施例中,播放設備預設的情景模式為標準模式,預設音量為滿量程音量的70%,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維持所述播放設備當前睡眠階段的情景模式為標準模式,每隔規(guī)定時間按一定的百分比逐漸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直到降至相應的音量閾值。
一個實施例中,預設音量為滿量程音量的70%,所述的音量閾值為預設音量的50%。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將所述入睡期的音量逐漸降至滿量程音量35%。
所述規(guī)定時間可為10s~60s。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規(guī)定時間為10s,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10s按一定百分比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規(guī)定時間為30s,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30s按一定百分比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規(guī)定時間為60s,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60s按一定百分比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可預先設置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的所述百分比為5%~10%。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百分比為5%,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一定時間按預設音量的5%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百分比為7.5%,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一定時間按預設音量的7.5%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百分比為10%,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清醒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一定時間按預設音量的10%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
所述用戶從清醒期進入入睡期,對于依賴媒體文件入睡的用戶,此時音樂或觀看視頻有“催眠”作用,若音量過大會反而影響所述用戶入睡期的睡眠;所述用戶從清醒期進入入睡期,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每隔規(guī)定時間按一定的百分比逐漸降低所述媒體文件預設的音量的方式,隨著所述用戶入睡期的推進而循序漸進的降低音量,不會因為所述媒體文件音量過大吵醒所述用戶,有利于所述用戶睡眠。
所述用戶從清醒期進入入睡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1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預設的情景模式,若播放設備發(fā)出其他信息的提示音,可提示所述用戶及時接收該信息。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3,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2,用于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入睡期,根據所述入睡期的標識信息與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的標識信息調節(jié)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播放的所述媒體文件。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3,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3,用于識別所述當前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深睡期,恢復所述播放設備預設的情景模式,保持關閉播放的所述媒體文件。
按照人體正常睡眠周期,人體先從入睡期進入淺睡期后,進入深睡期,然后又進入淺睡期。雖然兩個淺睡期的體征數(shù)據范圍相同,但是前者淺睡期的上一睡眠階段是入睡期,后者淺睡期的上一睡眠階段是深睡期,因此這兩個淺睡期的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應有不同。
下面通過兩個實例進一步說明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2以及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3。
例如,所述用戶從入睡期進入淺睡期,所述用戶當前睡眠階段的睡眠相比于入睡期加深了,則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2調節(jié)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播放的媒體文件。
上述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2可避免仍在播放的媒體文件打擾所述用戶的睡眠,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一模塊302調節(jié)為靜音模式可避免播放設備的其他提示音如短信提示音或微信提示音等聲音的發(fā)出影響所述用戶的當前睡眠階段的睡眠。
再例如,所述用戶將進入起床準備期,所述用戶從深睡期進入淺睡期,則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3自動恢復所述播放設備預設的情景模式,并保持關閉播放的所述媒體文件。
通過上述則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3,所述用戶無需清醒后手動開啟預設的情景模式;從深睡期進入淺睡期后,則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3開啟預設的情景模式可避免用戶因忘記而錯失一些重要信息,如重要電話或短信等。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4,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4,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重新播放關閉的所述媒體文件,并調節(jié)所述媒體文件的音量為關閉前最小音量,并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用戶睡眠階段為淺睡期時,因為外部因素干擾有所蘇醒,進入到入睡期,則調節(jié)所述媒體文件的音量為關閉前最小音量;再者此時用戶所處的入睡期可能臨近深夜,因此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盡可能不影響用戶入睡。
下面通過一個實例來說明。例如,所述媒體文件在關閉播放前的最小音量為35%,所述淺睡期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入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4重新播放關閉的所述媒體文件,調節(jié)為35%的音量,并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4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
所述用戶從淺睡期進入入睡期,則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4重新播放關閉的所述媒體文件,并調節(jié)所述媒體文件的音量為關閉前最小音量,有利于所述用戶再次進入睡眠;由于所述用戶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說明所述用戶不處于剛進入睡眠周期的入睡期,故通過入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二模塊304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所述淺睡期時的情景模式,不影響所述用戶進一步進入睡眠。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5,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深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5,用于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深睡期,且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調節(jié)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關閉振動模式。
用戶從淺睡期進入深睡期,深睡期是人體整個睡眠周期的黃金睡眠階段,在深睡期通過深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5維持所述淺睡期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在深睡期深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5關閉振動模式可避免播放設備持續(xù)振動影響用戶睡眠;不在深睡期前的所述淺睡期關閉振動模式,可避免用戶在深睡期前的所述淺睡期錯失重要提示如電話或短信。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6,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為時長低于一定的時間閾值的所述深睡期,則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三模塊306,用于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淺睡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時長低于一定的時間閾值的所述深睡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成人深睡期一般為2到3小時,但是有時當用戶進入深睡期時,因外部因素刺激進入一個短暫淺睡期,短暫淺睡期過后,用戶又進入深睡期,則通過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三模塊306依舊保持為深睡期的情景模式。
下面結合一個實施例來說明。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累計時長為30分鐘的所述深睡期,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一個淺睡期,則通過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三模塊306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所述用戶從深睡期因外部因素如蚊蟲叮咬等進入到一個所述短暫淺睡期,經過所述短暫淺睡期后,所述用戶又很快會重新進入深睡期,在所述短暫淺睡期通過淺睡期調節(jié)及控制第三模塊306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避免所述播放設備發(fā)出聲音影響所述用戶重新進入深睡期。
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中,請參閱圖16,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為時長低于一定的時間閾值的所述深睡期,則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包括:
清醒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7,用于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清醒期,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時長低于一定的時間閾值的所述深睡期,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成人深睡期一般為3小時,但是有時當用戶進入深睡期時,因外部因素刺激進入一個短暫清醒期,短暫清醒期過后,用戶又進入深睡期,則通過清醒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7依舊保持為深睡期的情景模式。
下面通過一個實施例來說明,若所述上一睡眠階段為累計時長為30分鐘的所述深睡期,識別所述用戶當前的睡眠階段為一個短暫清醒期,則通過清醒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7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
所述用戶從深睡期因外部因素如做噩夢或外部大噪音等進入到一個所述短暫清醒期,經過所述短暫清醒期后,所述用戶又很快會重新進入深睡期,在所述短暫清醒期通過清醒期調節(jié)及控制模塊307保持所述播放設備的情景模式為靜音模式,并保持關閉振動模式,可避免所述播放設備發(fā)出聲音影響所述用戶重新進入深睡期。
本發(fā)明的播放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與本發(fā)明的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一一對應,在上述播放設備的控制方法的實施例闡述的技術特征及其有益效果均適用于播放設備的控制系統(tǒng)的實施例中,特此聲明。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例,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