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配電柜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機柜頂框或底框用型鋼堵頭。
背景技術:
目前,機柜框架的生產均以全焊接組焊的方式來制造,由此來保證機柜組裝后的強度要求,由機柜框架圍合形成的內部空間即為電器設備的安裝區(qū)域,在物流成本高昂的時代,其運輸方式通常采用長途運輸或出口集裝箱裝運,但是運輸工具中單位體積的載運空間所能容納的機柜數(shù)量有限,機柜框架的內空結構決定了物流成本,限制了企業(yè)的生存發(fā)展需要。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申請人針對上述現(xiàn)有問題,進行了研究改進,提供一種機柜頂框或底框用型鋼堵頭,其能實現(xiàn)與型鋼的組合拼接,簡化了生產流程,釋放了生產及裝配場地,大大提高了企業(yè)的生存發(fā)展需要。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機柜頂框或底框用型鋼堵頭,由第一裝配部及多個第二裝配部連接形成一體式結構,在所述第一裝配部設置第二裝配部的表面形成焊裝基面,在所述焊裝基面上開設用于與外連接件提供鎖固點的螺紋通孔,在所述第一裝配部未設置第二裝配部的表面、以所述螺紋通孔為中心對稱并向內凹陷形成用于連接立柱型鋼堵頭的接口面凹臺,互為相鄰的兩個接口面凹臺之間形成接口面凸臺;所述第二裝配部包括外凸于焊裝基面的裝配凸臺,于各裝配凸臺的表面均開設貫穿第一裝配部的定位銷孔,相鄰兩裝配凸臺的外側還開設用于與型鋼阻焊裝配的導向面。
其進一步技術方案在于:
各第二裝配部均以所述螺紋通孔為中心對稱布置;
沿各裝配凸臺的上部邊緣輪廓處均設置倒角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通過在本實用新型上設計裝配凸臺、焊裝基面可以實現(xiàn)其與頂?shù)卓蛐弯摰臒o縫對接配合,其避免以往采用整體式焊接結構造成的結構體積大、無法拆卸等問題,簡化了生產流程、釋放了運輸場地。同時本實用新型與立柱型鋼堵頭的連接通過定位銷孔定位、由接口面凹臺、接口面凸臺互相配合實現(xiàn)了連接的可靠性,保證整框裝配后的強度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正面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背面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與型鋼的組裝爆炸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與型鋼組裝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與型鋼組裝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6為帶有本實用新型的頂部或底部型鋼與立柱裝配的爆炸結構示意圖。
圖7為帶有本實用新型的頂部或底部型鋼與立柱裝配完成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第一裝配部;101、接口面凹臺;102、接口面凸臺;2、第二裝配部;201、焊裝基面;202、定位銷孔;203、導向面;204、裝配凸臺;205、倒角邊;3、螺紋通孔;4、頂?shù)卓蛐弯摚?01、型鋼鋸切端面;5、頂?shù)卓蚪M焊件;6、立柱型鋼;7、立柱型鋼堵頭;701、定位凸臺;702、定位柱銷;703、定位凹臺;704、通孔;8、內六角螺釘。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一種機柜頂框或底框用型鋼堵頭由第一裝配部1及多個第二裝配部2連接形成一體式結構,在第一裝配部1設置第二裝配部2的表面形成焊裝基面201,在焊裝基面201上開設用于與外連接件提供鎖固點的螺紋通孔3,在第一裝配部1未設置第二裝配部2的表面、以螺紋通孔3為中心對稱并向內凹陷形成用于連接立柱型鋼堵頭7的接口面凹臺101,互為相鄰的兩個接口面凹臺101之間形成接口面凸臺102;第二裝配部2包括外凸于焊裝基面201的裝配凸臺204,于各裝配凸臺204的表面均開設貫穿第一裝配部1的定位銷孔202,相鄰兩裝配凸臺204的外側還開設用于與型鋼阻焊裝配的導向面203。如圖1、圖2所示,上述各第二裝配部2均以螺紋通孔3為中心對稱布置。沿上述各裝配凸臺204的上部邊緣輪廓處均設置倒角邊205。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裝配過程如下:
如圖3、圖4、圖5所示,在頂?shù)卓蛐弯?的兩端型鋼鋸切端面401上分別連接本實用新型,通過各第二裝配部2中的各裝配凸臺204插入至頂?shù)卓蛐弯?的型腔內部,以實現(xiàn)接觸剛度,抑制組焊時的焊接變形應力并同時提供抗剪切力,使頂?shù)卓蛐弯?與本實用新型在組裝后形成頂?shù)卓蚪M焊件5,如圖4、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與頂?shù)卓蛐弯?的裝配終止于焊裝基面201,上述頂?shù)卓蚪M焊件5可以有不同的長度,由此形成不同寬度與深度的機柜頂框或機柜底框組合。
如圖6、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中各接口面凹臺101上開設的定位銷孔202與立柱型鋼堵頭7中定位凸臺701上的定位柱銷702相配合,同時本實用新型的接口面凸臺102與立柱型鋼堵頭7中的定位凹臺703對應并貼合,然后通過內六角螺釘8通過通孔704與本實用新型中的定位銷孔202緊固,從而我那稱機柜框架單角的連接,同理反向操作可將裝配好的機柜框架分拆成一個個組焊部件,上述立柱型鋼堵頭7與立柱型鋼6相連接配合。
以上描述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不是對實用新型的限定,本實用新型所限定的范圍參見權利要求,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