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散熱組件,用于對電路板上的發(fā)熱器件進行散熱,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組件包括散熱基板和設置在所述散熱基板上的散熱翅片;所述散熱基板由銅材料制成;所述散熱翅片包括鋁箔和涂布在所述鋁箔表面的散熱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層為石墨烯層。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墨烯層的厚度為0.01-0.03m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鋁箔的厚度為0.02-0.25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組件還包括單晶金剛石,所述單晶金剛石鑲嵌在所述散熱翅片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基板與所述發(fā)熱器件之間設有石墨烯導熱硅脂層。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基板通過螺釘或卡扣或?qū)嵴衬z固定在所述發(fā)熱器件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散熱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熱器件至少包括絕緣柵雙極型晶體管、橋堆、諧振電容、濾波電容、扼流線圈中的一種或多種。
9.一種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機、加熱組件和設置于所述主機上的攪拌杯組件,所述攪拌杯組件包括攪拌杯和部分位于所述攪拌杯內(nèi)的刀片組件,所述主機內(nèi)設有與所述刀片組件傳動連接的驅(qū)動組件,以及與所述加熱組件和驅(qū)動組件電連接的電路板,所述電路板上設有散熱組件,所述散熱組件為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散熱組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組件包括設置在所述攪拌杯底部的導磁盤以及設置在所述主機內(nèi)的線圈盤,所述線圈盤和所述導磁盤相對設置;或者,所述加熱組件包括設置在所述攪拌杯底部的導熱盤以及設置在所述導熱盤底部的電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