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對插銷件,每一該插銷件包括
一公銷子以及一母銷子;該母銷子平行連接于所述公銷子;
其中,一插銷件的公銷子、母銷子以公母搭配的形式組接至另一連接件的母銷子、公銷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所述公銷子還包括
一第一銷孔,上下連通;
一母端子,組接至該第一銷孔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對第一絕緣護套、一對第二絕緣護套,所述母端子套接于該第一絕緣護套中,所述第二絕緣護套設于所述母端子的端部與所述公銷子之間;所述第一絕緣護套、第二絕緣護套用于隔絕所述母端子與所述公銷子的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所述母銷子還包括
一第二銷孔,上下連通;
一公端子,組接至該第二銷孔內;
其中,一插銷件的公端子連接于另一插件的母端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所述母端子的包括一第一插槽,設于所述母端子的一端;所述公端子插接于該母端子的第一插槽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槽的槽壁上設有一彈簧夾套,用于夾持插入該第一插槽中的所述公端子。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對第三絕緣護套,所述公端子套接于該第三絕緣護套,所述第三絕緣護套用于隔絕所述公端子與所述母銷子的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公端子的端部包括一第三插槽;每一所述母端子的端部包括一第二插槽;
所述防爆插銷還包括兩對電纜引入接頭,該電纜引入接頭組接至所述第三插槽和第二插槽內;
其中,該電纜引入接頭連接至所述公端子或母端子。
9.根據權利要求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所述母端子還包括一電路導通部,設于所述第二插槽與所述第一插槽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插銷,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母銷子的外側壁上設有一銷槽;當一對插銷件組接后,兩個該所述銷槽合為一銷孔;所述母銷子還包括一開口銷,組接于所述銷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