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密封試驗器控制裝置,屬于試驗器領域。
背景技術:
試驗,指已知某種事物的時候,為了了解它的性能或者結果而進行的試用操作。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zhí)?01020537053.4一種作動筒流量密封試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試驗器由工作室、操作臺、驅動電機裝置、油箱、制冷裝置、手壓泵、電控箱、冷卻器組成,其中,操作臺直接置于地面上,工作室置于操作臺的左上部,電控箱置于操作臺的右半部分,油箱置于操作臺左側,通過管路與操作臺連接,制冷裝置、驅動裝置均置于防爆間內,手壓泵置于操作臺右側,通過管路與操作臺連接,冷卻器置于操作臺外部;本實用新型所述作動筒流量密封試驗器,在流量測量、壓力測量和油溫控制等方面有較大改進,在外型結構方面更便于試驗操作,采用渦輪流量計、壓力傳感器外接二次數顯儀表來檢測流量和查看壓力,選用風冷式制冷裝置供冷卻水來調節(jié)油溫,提高了試驗效率和試驗的準確性。現有的密封試驗器控制裝置無法有效進行優(yōu)化控制,無法做到成本更低,運行穩(wěn)定性更好。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密封試驗器控制裝置,以解決現有的密封試驗器控制裝置無法有效進行優(yōu)化控制,無法做到成本更低,運行穩(wěn)定性更好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密封試驗器控制裝置,其結構包括密封蓋、密封體、密封控制器,所述密封體設有密封蓋,所述密封體連接有密封控制器,所述密封控制器包括控制架、顯示板、控制按鈕、控制裝置,所述控制架設有顯示板和控制按鈕,所述控制架內部設有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成套控制板、結構支架配管、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所述成套控制板設有結構支架配管、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所述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連接有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所述結構支架配管包括氣體等離子保管庫、改制體、斜體改制體、純體、形態(tài)觀察分型器。
進一步地,所述氣體等離子保管庫一端連接有改制體一端。
進一步地,所述改制體另一端連接有斜體改制體一端。
進一步地,所述斜體改制體另一端連接有純體一端。
進一步地,所述純體另一但連接有形態(tài)觀察分型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有效進行優(yōu)化控制,做到了成本更低,運行穩(wěn)定性更好的優(yōu)點。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密封試驗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控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密封蓋-1、密封體-2、密封控制器-3、控制架-4、顯示板-5、控制按鈕-6、控制裝置-7、成套控制板-8、結構支架配管-9、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15、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16、氣體等離子保管庫-10、改制體-11、斜體改制體-12、純體-13、形態(tài)觀察分型器-1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與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密封蓋1、密封體2、密封控制器3,所述密封體2設有密封蓋1,所述密封體2連接有密封控制器3,所述密封控制器3包括控制架4、顯示板5、控制按鈕6、控制裝置7,所述控制架4設有顯示板5和控制按鈕6,所述控制架4內部設有控制裝置7,所述控制裝置7包括成套控制板8、結構支架配管9、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15、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16,所述成套控制板8設有結構支架配管9、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15、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16,所述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15連接有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16,所述結構支架配管9包括氣體等離子保管庫10、改制體11、斜體改制體12、純體13、形態(tài)觀察分型器14,所述氣體等離子保管庫10一端連接有改制體11一端,所述改制體11另一端連接有斜體改制體12一端,所述斜體改制體12另一端連接有純體13一端,所述純體13另一但連接有形態(tài)觀察分型器1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有效進行優(yōu)化控制,做到了成本更低,運行穩(wěn)定性更好的優(yōu)點。
在進行使用時,將控制裝置安裝在密封試驗器內,連接電源,啟動開關,進行設置實驗時結構支架配管、中部加管循環(huán)器、底部形態(tài)自動分析系統(tǒng)進行配合運行實現控制裝置帶動密封試驗器進行實驗。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