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包括:
連接到變速器輸入軸的行星齒輪組,所述行星齒輪組包括至少一個行星架和齒圈;以及
彈簧籠,其包括:
第一彈簧支撐構件,其連接到所述齒圈,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具有多個第一彈簧接觸構件,所述多個第一彈簧接觸構件遠離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延伸且各自以第一角度定向;
第二彈簧支撐構件,其連接到所述行星架并且相對于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可旋轉,所述第二彈簧支撐構件具有多個第二彈簧接觸構件,所述多個第二彈簧接觸構件各自以與所述第一角度不同的第二角度定向;
多個彈簧,其各自具有相對的端部,所述彈簧定位在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與所述第二彈簧支撐構件之間并且通過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或所述第二彈簧支撐構件中的一個的旋轉而被壓縮;并且
所述彈簧的所述相對端部的每一個具有所述第一彈簧接觸構件和定位成靠近所述第一彈簧接觸構件的所述第二彈簧接觸構件中的一個,所述第一角度與所述第二角度之間的差提供了所述彈簧中的每一個的均勻壓縮,從而減小了所述彈簧與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或所述第二彈簧支撐構件中的任一個之間的彈簧橫向變形和摩擦接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中,所述第二彈簧接觸構件中的每一個被分成第一接觸構件部分和第二接觸構件部分。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中:
所述第一彈簧接觸構件包括與所述彈簧的中心軸線相交的第一構件縱向軸線;并且
所述第二彈簧接觸構件中的各個彈簧接觸構件的所述第一接觸構件部分和所述第二接觸構件部分同軸對齊并且限定與所述彈簧的所述中心軸線相交的第二構件縱向軸線。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中,在所述第二構件縱向軸線與所述第一構件縱向軸線之間使用所述角度定向。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中,在所述彈簧的未變形狀態(tài)下,所述第一接觸構件部分與所述第二接觸構件部分之間的間隔提供了用于將所述第一彈簧接觸構件定位在所述第一接觸構件部分與所述第二接觸構件部分之間的間隙。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中:
所述行星齒輪組包括連接至所述變速器輸入軸以便旋轉的恒星齒輪;
所述行星齒輪組包括可旋轉地支撐在所述行星架上的多個行星齒輪,每個行星齒輪與所述恒星齒輪嚙合;并且
所述齒圈與所述行星齒輪嚙合。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中,所述恒星齒輪連接到扭矩變換器輪轂,所述扭矩變換器輪轂連接到所述變速器輸入軸。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進一步包括直接連接到所述第一彈簧支撐構件的連接板。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進一步包括:
固定到所述連接板的扭矩變換器鎖止離合器板;以及
扭矩變換器鎖止離合器活塞,當所述離合器閉合時,所述扭矩變換器鎖止離合器活塞聯(lián)接到所述扭矩變換器鎖止離合器板和扭矩變換器鎖止離合器。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機動車輛的扭轉振動阻尼器,其進一步包括彈簧支撐管,所述彈簧支撐管連接到所述第一彈簧接觸構件或所述第二彈簧接觸構件中的各個彈簧接觸構件,所述彈簧支撐管接納在所述彈簧的每一個的中心孔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