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驅動裝置及其齒輪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具有齒輪的驅動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具有開設有凹槽的齒輪的驅動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天窗的驅動裝置通常包括一個具有通孔的外殼、一個固定至該外殼的馬達、一個收容在該外殼中并且具有一個穿過該通孔的轉軸的齒輪以及一個套設至該轉軸并且固定在該通孔中的軸承。該轉軸耦合至該天窗并且可相對該軸承轉動,以驅動該天窗作動?,F有的驅動裝置中,該轉軸的外壁及該軸承的內壁通常為平整的弧面。為了減少齒輪轉動過程中的晃動,轉軸及軸承之間的空隙通常很小,導致可容置在該空隙間的潤滑劑也較少。如此,齒輪旋轉過程中與軸承的摩擦較大,噪聲也較大。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摩擦阻力小而且噪音低的驅動裝置。一種驅動裝置,包括具有通孔的外殼、固定至該外殼的馬達、由該馬達驅動并且具有轉軸的齒輪以及固定在該通孔中用于支撐該轉軸的軸承。該齒輪轉軸與該軸承的兩相對接觸表面至少其中之一開設有至少一容置潤滑劑的凹槽。一種齒輪,包括開設有齒牙的本體及貫穿該本體中心的轉軸,該轉軸穿開設有至少一個用于容置潤滑劑的凹槽。由于開設了專門用于容置潤滑劑的凹槽,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潤滑效果較好,摩擦力及噪音均較低。為了能更進一步了解本發(fā)明的特征以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發(fā)明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然而所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發(fā)明加以限制。
圖1是本發(fā)明較佳實施方式的驅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驅動裝置去除外殼后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圖1的驅動裝置的分解示意圖。圖4是圖1的驅動裝置的齒輪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圖1的驅動裝置沿線V1-VI剖開后的部分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詳細描述,將使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他有益效果顯而易見。請參閱圖1至圖3,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方式的驅動裝置10用于驅動汽車天窗(圖未示)。驅動裝置10包括一個外殼100、一個固定至外殼100的馬達200、一個容置在外殼100中并由馬達200驅動的齒輪300及一個固定至外殼100并套設部分齒輪300的軸承400。外殼100包括一個固定板102及一個主體104。固定板102上開設有一個軸孔101。主體104具有一個用于容置齒輪300的容置槽106及一個用于與馬達200連接的連接部108。主體104在容置槽106的底面開設有一個貫穿該底面的通孔110。固定板102可通過螺釘固定至主體104并使軸孔101與通孔110同軸。馬達200包括一個定子202及一個轉子204,轉子204的軸上開設有一個螺紋部206。馬達200固定至外殼100的連接部108并且螺紋部206延伸至容置槽106 —側。請再結合圖4及圖5,齒輪300包括一個本體304及一個貫穿本體304中心的轉軸302。本體304外壁開設有與螺紋部206匹配的齒牙,轉軸302在其外表面沿軸向開設有五個凹槽306,該五個凹槽306在轉軸302的周向上均勻分布且長度不小于軸承400的軸向長度。各凹槽306中均容置有如潤滑脂或潤滑油等潤滑劑,以潤滑脂為佳。優(yōu)選地,所述軸承400為含油軸承。組裝過程中,軸承400固定在主體104的通孔110中。齒輪300容置在外殼100的容置槽106中,并使轉軸302開設有凹槽306的一端通過軸承400延伸至外殼100之外,同時,軸承400包圍該五個凹槽306及其中的潤滑脂。轉軸302延伸至外殼100之外的部分也可套設一驅動齒輪308用于驅動汽車天窗運動。固定板102安裝至主體104并且使轉軸302穿過軸孔101,以固定齒輪300。如此,在保證了齒輪300能與軸承400緊密配合以使齒輪300晃動較小的情況下,由于開設了專門用于容置潤滑劑的凹槽306,齒輪300在被馬達200驅動旋轉的過程中,凹槽306中的潤滑劑可與軸承400的整個內表面接觸。因此,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10潤滑效果較好,有效地降低了摩擦力及噪音。另外,還可進一步減少轉軸302外徑與軸承400內徑之間的間距,從而降低齒輪300的晃動。在本實施方式中,轉軸302上開設了 5個均勻分布的凹槽306,如此,在轉軸302沿直徑方向與凹槽306正對的外表面上沒有開設凹槽306。這可使得在穿過凹槽306及轉軸302的軸線的平面上,轉軸302的徑向長度不會過小而使所能承受的徑向壓力過低。然而,可以理解,在轉軸302較厚的情況下,也可以開設偶數個均勻分布的凹槽306。同時也可以理解,凹槽306的數量可以是其他奇數。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306沿軸向開設是為了使齒輪300旋轉過程中凹槽306中的潤滑脂能與軸承400的整個內表面接觸,達到較佳的潤滑效果。然而可以理解,凹槽306也可相對軸向傾斜,只要其在軸向上的投影可覆蓋軸承400的軸向長度便可??梢岳斫?,驅動裝置10也可用于驅動其他裝置。在本實施方式中,凹槽306開設在轉軸302上,然而,可以理解,當該凹槽開設在軸承400的內表面,或者轉軸302與軸承400的兩相對接觸表面上均開設有該凹槽的情況下,也可實施本發(fā)明的發(fā)明目的。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驅動裝置,包括具有通孔的外殼、固定至該外殼的馬達、由該馬達驅動并且具有轉軸的齒輪以及固定在該通孔中用于支撐該齒輪轉軸的軸承,其特征在于,該齒輪轉軸與該軸承的兩相對接觸表面至少其中之一開設有至少一容置潤滑劑的凹槽。
2.如權利要求1所示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各凹槽沿該轉軸的軸向延伸并且長度不小于該軸承的軸向長度。
3.如權利要求1所示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個凹槽的個數為奇數個并且沿該轉軸的周向均勻分布。
4.如權利要求3所示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個凹槽的個數為5個。
5.如權利要求1所示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個凹槽開設在該轉軸的外表面上。
6.一種齒輪,包括開設有齒牙的本體及貫穿該本體中心的轉軸,其特征在于,該轉軸開設有至少一個用于容置潤滑劑的凹槽。
7.如權利要求6所示的齒輪,其特征在于,各凹槽沿該轉軸的軸向延伸。
8.如權利要求6所示的齒輪,其特征在于,該轉軸上開設有奇數個在該轉軸的周向上均勻分布的凹槽。
9.如權利要求8所示的齒輪,其特征在于,該轉軸上開設有5個凹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驅動裝置,包括具有通孔的外殼、固定至該外殼的馬達、由該馬達驅動并且具有轉軸的齒輪以及固定在該通孔中并且套設該轉軸的軸承。該轉軸及該軸承接觸對方的表面中至少一個開設有至少一個容置有潤滑劑的凹槽。由于開設了專門用于容置潤滑劑的凹槽,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潤滑效果較好,摩擦力及噪音均較低。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齒輪。
文檔編號F16H55/17GK103185130SQ201110459370
公開日2013年7月3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31日
發(fā)明者林永祥, 徐強, 馬露·探普斯·馬拉布 申請人:德昌電機(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