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多種液體介質的反應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適用于多種液體對流反應的反應裝置。
背景技術:
液體和液體反應是化工生產中常規(guī)的反應之一,針對兩種不同的液體反應物,在反應過程中存在多種的反應模式,一種是將兩種液體反應物直接混合在一起反應,但是,針對發(fā)生劇烈變化的反應,兩種液體反應物的直接混合會釋放大量的熱量或氣體,不能直接用于混合反應,另一種方式是將一種反應液緩慢滴入另一種反應液中,對于上述反應,此種方式相比之下較為安全,但是反應效率較低,而且對于一些特殊反應,當某種反應物含量過大時,很容易造成副反應的發(fā)生,因此該種反應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方便兩種液體反應物均勻反應,反應效率高,方便靈活調節(jié)的對流反應裝置。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適于液體對流的反應裝置,所述的反應裝置為密封的殼體,殼體的底部設有出料口,所述的殼體中部設有圓柱形的對流反應筒,對流反應筒的底部與殼體內部相連通,對流反應筒的頂部設有圓弧形的密封頂蓋,所述的密封頂蓋的下方設有引流圓盤,引流圓盤的外沿上設有多個傾斜向上的引流管,引流圓盤的上方通過一級進液管連接在殼體頂部,對流反應筒的內部設有垂直安裝的二級進液管,二級進液管的不同高度上均勻分布有多個圓形的水平噴淋管,對流反應筒的筒體側壁為帶有凹凸波紋的異形側壁。
本發(fā)明的二級進液管通過延長管連接在殼體的外側,殼體的頂部設氣體排空連接口;通過一級進液管和二級進液管分別通入不同的反應液,一種液體沿著對流反應筒的內壁緩緩流下,另一種液體持續(xù)向對流反應筒的內壁進行噴射氣流,方便兩種反應液的均勻混合。
本發(fā)明的殼體底部設有旋轉電機,所述的對流反應筒的下方設有攪拌槳,攪拌槳通過攪拌軸連接在旋轉電機上;對于部分未完全反應的兩種液體,在重力作用下到達殼體的底部,通過攪拌槳使得兩者均勻反應。
本發(fā)明的對流反應筒的底部設有一道篩網層;針對兩種液體反應物反應完成后,如果產生少量的固體產物或者反應液中存在的固體顆粒雜質,通過篩網層篩除,方便出料。
本發(fā)明的對流反應筒過通過頂部的連接桿固定連接在殼體內側;對流反應筒的主要作用就是方便兩種液體介質的對流反應,因此通過連接桿保證其在工作時的穩(wěn)定性。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在于:本發(fā)明通過在反應釜殼體內添加帶有凹凸波紋的對流反應筒結構,對于兩種不同的液體反應物,提高一種液體反應物在筒體內壁上的停留時間,另一種液體反應物采用對流噴射的方式,將其噴射到筒體的內壁上,方便兩種液體反應物在筒體內壁上的均勻反應,兩種液體的用料比通過管路和閥門精準控制,滿足不同的反應需求,實用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裝置結構簡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引流圓盤結構簡圖。
其中,1 客套,2 出料口,3 一級進液管,4 延長管,5 二級進液管,6 引流圓盤,7 水平噴淋管,8 引流圓盤,9 篩網層,10 攪拌槳,11 旋轉電機,12 連接桿,13 氣體排空連接口,14 引流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實施例1:如圖1和2所示的一種適于液體對流的反應裝置,所述的反應裝置為密封的殼體1,殼體1的底部設有出料口2,所述的殼體1中部設有圓柱形的對流反應筒8,對流反應筒8的底部與殼體1內部相連通,對流反應筒8的頂部設有圓弧形的密封頂蓋,所述的密封頂蓋的下方設有引流圓盤6,引流圓盤6的外沿上設有多個傾斜向上的引流管14,引流圓盤6的上方通過一級進液管3連接在殼體1頂部,對流反應筒8的內部設有垂直安裝的二級進液管5,二級進液管5的不同高度上均勻分布有多個圓形的水平噴淋管7,對流反應筒8的筒體側壁為帶有凹凸波紋的異形側壁。
實施例2:如圖1和2所示,二級進液管5通過延長管4連接在殼體1的外側,殼體1的頂部設氣體排空連接口13;通過一級進液管3和二級進液管5分別通入不同的反應液,一種液體沿著對流反應筒8的內壁緩緩流下,另一種液體持續(xù)向對流反應筒8的內壁進行噴射氣流,方便兩種反應液的均勻混合。
實施例3:如圖1和2所示,殼體1底部設有旋轉電機11,所述的對流反應筒8的下方設有攪拌槳10,攪拌槳10通過攪拌軸連接在旋轉電機11上;對于部分未完全反應的兩種液體,在重力作用下到達殼體1的底部,通過攪拌槳10使得兩者均勻反應。
實施例4:如圖1和2所示,對流反應筒8的底部設有一道篩網層9;針對兩種液體反應物反應完成后,如果產生少量的固體產物或者反應液中存在的固體顆粒雜質,通過篩網層9篩除,方便出料。
實施例5:如圖1和2所示,對流反應筒8過通過頂部的連接桿12固定連接在殼體1內側;對流反應筒8的主要作用就是方便兩種液體介質的對流反應,因此通過連接桿12保證其在工作時的穩(wěn)定性。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僅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所做出的任意組合或等同變換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