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掛驅動機構包括通過支撐桿連接在車軸兩側的驅動支架,所述驅動支架通過驅動組件及傳動組件與驅動皮帶連接,或所述驅動支架直接與滑板連接,所述驅動組件包括由驅動電機帶動驅動皮帶運轉的第一驅動組件和/或由車輪帶動驅動皮帶運轉的第二驅動組件;所述驅動皮帶或驅動皮帶與滑板一起用于驅動山地車在沙地或雪地或冰面運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包括與車輪的輪胎通過摩擦驅動的摩擦驅動球,所述摩擦驅動球通過第二驅動軸支撐在驅動支架上,在所述第一驅動軸上設有驅動蝸桿,所述驅動蝸桿與渦輪嚙合,所述渦輪通過第一傳動軸支撐在驅動支架上,在所述第一傳動軸上還設置有第一傳動輪,在所述驅動支架上還設有第二傳動軸和第三傳動軸,在所述第二傳動軸和第三傳動軸上分別設有第二傳動齒輪和第三傳動齒輪,所述第一傳動齒輪、第二傳動齒輪和第三傳動齒輪分別與驅動皮帶上的內齒嚙合。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還包括在所述第二傳動軸或第三傳動軸上設有第四傳動齒輪,所述第四傳動齒輪與第三驅動齒輪嚙合,所述第三驅動齒輪設置在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所述驅動電機固定在驅動支架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包括與輪胎外表面上的花紋嚙合的第一驅動齒輪和第二驅動齒輪,所述第一驅動齒輪和第二驅動齒輪通過第二傳動軸和第三傳動軸支撐在驅動支架,在所述驅動支架上還設有第一傳動軸,在所述第一傳動軸和上設有第一傳動齒輪,所述第一傳動齒輪、第一驅動齒輪和第二驅動齒輪分別通過第二傳動軸和第三傳動軸上的第二傳動齒輪和第三傳動齒輪與驅動皮帶上的內齒嚙合;所述輪胎外表面上的花紋呈凸條狀,所述凸條是與車軸平行的直線型的凸條。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組件還包括在所述第二傳動軸或第三傳動軸上設有第四傳動齒輪,所述第四傳動齒輪與第三驅動齒輪嚙合,所述第三驅動齒輪設置在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所述驅動電機固定在驅動支架上。
6.如權利要求3或5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支架為三角形支架,所述三角形驅動支架包括有內側支架和外側支架,所述第一傳動軸、第二傳動軸和第三傳動軸分別支撐在內側支架與外側支架之間,所述第一驅動軸有兩根分別支撐在內側支架上和外側支架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三角形驅動支架底邊下設有與驅動皮帶內齒嚙合的支撐齒輪,所述支撐齒輪設有若干個,且通過倒置V形支架與驅動支架底邊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皮帶為環(huán)形皮帶,在所述環(huán)形皮帶內側設有分別與第一傳動齒輪、第二傳動齒輪和第三傳動齒輪嚙合的內齒,在所述環(huán)形皮帶外側設有花紋。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山地車的后輪車軸的兩側分別通過兩根成折線形的支撐桿與兩個驅動支架的內側支架的上部連接,在所述驅動支架的外部包覆有驅動皮帶;在所述山地車的前輪車軸的兩側分別通過兩根成直線形的支撐桿與兩個驅動支架的內側支架的上部連接,在所述驅動支架的下面連接有滑板。
10.如權利要求3或5所述的設有外掛驅動機構的電動山地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驅動支架或車架上靠近車輪的部位設置有測速器,所述測速器通過線纜分別與蓄電池及設置在車把上的顯示器連接,所述蓄電池設置在驅動支架或車架上,所述蓄電池通過線纜還與驅動電機連接,在所述車把上設置有用于控制驅動電機啟閉的開關及電機調速旋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