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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車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093985閱讀:213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嬰兒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嬰兒車。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的嬰兒車,為改善折疊式嬰兒車的便攜性能,通常希望能盡量 減小嬰兒車折疊后的體積。由于推車車架的各桿件之間的相互位置關系設置不 合理,有些車架滿足了折疊后體積較小,但推桿在折疊后無法豎直向上,并且 前后輪無法形成對推車車架的支撐,使用者拿取時較不便。有些實現(xiàn)了推車車 架在折疊后的自立,但推車車架折疊后的體積又較大,不便于運輸。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目的是提供一種嬰兒車,其推車車架折疊后推把桿的上端部能依然 豎直向上且前輪及后輪形成對推車車架的支撐,并且折疊后體積較小。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嬰兒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前輪組件、后輪 組件、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的鎖定機構,所述的鎖定機構通 常是設置在兩根桿件之間,并且只要能將車架鎖定即可,不限于設置于哪兩根 桿件之間,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
第一前輪支架、第二前輪支架、第一后輪支架、第二后輪支架;
第一扶手架,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上部、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的上部、 所述的第一扶手架的前部三個部件中的兩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第三 個部件與前述兩個轉動連接的部件中的一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軸線 a與軸線a'可以是同一軸線也可以是兩根相平行的軸線;
第二扶手架,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的上部、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的上部、 所述的第二扶手架的前部三個部件中的兩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第三 個部件與前述兩個轉動連接的部件中的一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同樣 的,軸線a與軸線a,可以是同一軸線也可以是兩根相平行的軸線;
第一推桿,所述的第一扶手架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推桿,所述的第二扶手架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相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軸線a、所述的軸線a'相平行,
所述的推車車架還包括第一擺桿,所述的第一擺桿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相轉動地連接,所述
的第一擺桿的大致中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擺桿,所述的第二擺桿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相轉動地連接,所述 的第二擺桿的大致中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
第一連桿,所述的第一連桿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第一連桿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擺桿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連桿,所述的第二連桿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相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第二連桿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相轉動地連接;
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的橫向尺寸減小的前撐架,所述的前撐架是由第 一撐桿、第二撐桿兩根桿件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所構成的,所述的第 一撐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下部通過第一轉接件相轉動地設置, 所述的第一撐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擺桿或者所述的第二連桿通過第四轉 接件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撐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通過第二 轉接件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撐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擺桿或者所述 的第一連桿通過第三轉接件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前撐架的作用是使得在推車 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其橫向的剛性較強并且不影響推車車架的折疊;
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的橫向尺寸減小的后撐架,所述的后撐架設置于 第一后輪支架、第二后輪支架、第一推桿及第二推桿之間,或者所述的后撐架 設置于第一后輪支架、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第一擺桿及第二擺桿之間,或者 所述的后撐架僅僅設置在第一后輪支架與第二后輪支架之間,所述的后撐架的 結構不限,只要能達到在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使其橫向的剛性較強并且不 影響推車車架折疊的結構都能使用;
推車車架的橫向與軸線a的延伸方向相一致,折疊時,先將鎖定機構解鎖, 再將第一推桿及第二推桿一起向下按,在兩推桿的作用下,使得所述第一擺桿 及所述第二擺桿轉動,所述的第一擺桿的后部及第二擺桿的后部分別向下壓, 而第一擺桿前部及第二擺桿的前部分別向上翹起,從而使得所述的第一連桿的 端部及所述的第二連桿的后端部也同時向上翹起,從而使得第一前輪支架相對 所述第一后輪支架靠攏,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相對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靠攏, 從而使得前撐架與后撐架也折疊,推車車架的上下尺寸減小、前后尺寸減小、 橫向尺寸也減小,推車車架便處于折疊位置。
所述的第一推桿與所述的第二推桿之間設置有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的橫向尺寸減小的橫撐,所述的橫撐的一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的上部相轉動 地連接,所述的橫撐的另一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所 述的橫撐可以是由兩根桿件其內端部相轉動連接構成的,也可以是三根桿件依 次轉動連接構成的。
所述的后撐架是由第三撐桿、第四撐桿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所構 成的,所述的第三撐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通過第七轉接件相轉動 地設置,所述的第三撐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的下部或者所述的第二 擺桿通過第六轉接件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 輪支架通過第八轉接件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 一推桿的下部或者所述的第一擺桿通過第五轉接件相轉動地設置。
所述的第三撐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設 置,所述的第四撐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設置。
所述的第一連桿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撐桿 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轉動設置處的上方,所述的第二連桿與所述的第二前 輪支架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撐桿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的轉動設置處 的上方。
所述的第一擺桿上的從所述的第一擺桿與所述的第一連桿的轉動連接處向 前延伸形成的延伸段為第一座桿,所述的第二擺桿上的從所述的第二擺桿與所 述的第二連桿的轉動連接處向前延伸形成的延伸段為第二座桿為優(yōu)選,所述的 第一連桿與所述的第二連桿也可作為座位桿。
所述的第一連桿與所述的第一擺桿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撐桿與所 述的第一擺桿的轉動設置處、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與所述的第一擺桿的轉動連 接處之間,所述的第二連桿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撐 桿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的轉動設置處、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的 轉動連接處之間。
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與所述的第一擺桿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連桿 與所述的第一擺桿的轉動連接處和所述的第一推桿與所述的第一擺桿的轉動連 接處之間;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 二連桿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的轉動連接處和所述的第二推桿與所述的第二擺桿的 轉動連接處之間。
所述的第一連桿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連桿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軸線a與所述的軸線a,相重合為優(yōu)選。
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由于推車 車架的各桿件之間的設置合理,推車車架折疊后推把桿的上端部能依然豎直向 上,前輪及后輪形成對推車車架的支撐即折疊后能夠自立,使得使用者拿取方 便,并且推車車架折疊后體積較小,便于運輸。


附圖l為本發(fā)明的展開立體附圖2為本發(fā)明的折疊立體附圖3為本發(fā)明的展開側視附圖4為本發(fā)明的折疊側視圖。
其中1、推車車架;2、第一前輪組件;3、第二前輪組件;4、第一后輪 組件;5、第二后輪組件;6、第一前輪支架;7、第二前輪支架;8、第一推桿; 9、第二推桿;10、第一后輪支架;11、第二后輪支架;12、第一扶手架;13、 第二扶手架;14、第一擺桿;15、第二擺桿;16、第一連桿;17、第二連桿; 18、前撐架;19、第一撐桿;20、第二撐桿;21、后撐架;22、第三撐桿;23、 第四撐桿;24、橫撐;25、第一橫桿;26、第二橫桿;27、橫桿連接件28、 第一轉接件;29、第二轉接件;30、第三轉接件;31、第四轉接件32、第五 轉接件;33、第六轉接件;34、第七轉接件;35、第八轉接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各附圖所示, 一種嬰兒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1、
前輪組件、后輪組件、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的鎖定機構,所 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
第一前輪支架6,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下端部設置有第一前輪組件2;
第二前輪支架7,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的下端部設置有第二前輪組件3;
第一后輪支架10,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的下部設置有第一后輪組件4;
第二后輪支架11,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的下部設置有第二后輪組件5;
第一扶手架12,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上部、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 的上部、所述的第一扶手架12的前部三個部件繞軸線a相同軸轉動地連接;
第二扶手架13,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的上部、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 的上部、所述的第二扶手架11的前部三個部件繞軸線a相同軸轉動地連接;第一推桿8,所述的第一扶手架12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繞軸線b相 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推桿8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IO之間設置有 鎖定機構,所述的鎖定機構可以包括設置在第一推桿8下端部的彈舌、開設在 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IO上的鎖槽,鎖定時彈舌插在所述的鎖槽內,解鎖時彈舌 脫離所述的鎖槽;
第二推桿9,所述的第二扶手架13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繞軸線b相 轉動地連接,同樣的,所述的第二推桿9的下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之 間設置有鎖定機構,所述的鎖定機構可以包括設置在第二推桿9下端部的彈舌、 開設在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ll上的鎖槽,鎖定時彈舌插在所述的鎖槽內,解鎖 時彈舌脫離所述的鎖槽;
第一擺桿14,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繞軸線c相 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大致中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繞軸線 d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擺桿15,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繞軸線c相 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大致中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繞軸線 d相轉動地連接;
第一連桿16,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繞軸 線f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繞軸線 e相轉動地連接;
第二連桿17,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繞軸 線f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繞軸線e 相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軸線a、所述的軸線b、所述的軸線c、所述的軸線d、所述的軸線 e及所述的軸線f相平行;
如附圖1、附圖2所示,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的橫向尺寸減小的前撐 架18,所述的前撐架18是由第一撐桿19、第二撐桿20兩根桿件相交叉并在交 叉處相轉動連接所構成的,所述的第一撐桿19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 6的下部通過第一轉接件28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撐桿9的另一端部與所 述的第二擺桿15通過第四轉接件31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撐桿20的一端 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通過第二轉接件29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撐桿
20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通過第三轉接件30相轉動地設置;如附圖1、附圖2所示,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的橫向尺寸減小的后撐 架21,所述的后撐架21是由第三撐桿22、第四撐桿23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 動連接所構成的,所述的第三撐桿22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通過 第七轉接件34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三撐桿22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 桿9的下端部通過第六轉接件33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桿23的一端部 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通過第八轉接件35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桿 23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的下端部通過第五轉接件32相轉動地設置。 后撐架也可以僅僅設置于第一后輪支架10與第二后輪支架11之間,如外端部 分別與第一后輪支架10相轉動連接的并且一上一下設置的第一桿件及第二桿 件、外端部分別與第二后輪支架11相轉動連接的并且一上一下設置的第三桿件 及第四桿件、第五桿件,第一桿件的內端部及第三桿件的內端部分別與第五桿 件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桿件的內端部及第四桿件的內端部分別與 第五桿件的下部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后撐架上設置鎖定后撐架的鎖定機構。
所述的第一推桿8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之間設置有可折疊的橫撐24,所述 的橫撐24的一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橫撐 24的另一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橫撐24包括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的第一 橫桿25、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的上部相轉動地連接的第二橫桿26、橫桿 連接件27,所述的第一橫桿25的內端部與所述的橫桿連接件27的一端部相轉 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橫桿26的內端部與所述的橫桿連接件27的另一端部相 轉動地連接。
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上端部、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的上端部、所述 的第一扶手架12的前部相同軸轉動連接,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所述的第二 后輪支架11的上端部、所述的第二扶手架13的前部相同軸轉動連接。
所述的第一連桿16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 撐桿19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轉動設置處的上方,所述的第二連桿17與 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撐桿20與所述的第二前輪 支架7的轉動設置處的上方。
所述的第一擺桿14上的從所述的第一擺桿14與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轉動 連接處向前延伸形成的延伸段為第一座桿,所述的第二擺桿15上的從所述的第 二擺桿15與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轉動連接處向前延伸形成的延伸段為第二座桿。
所述的第一連桿16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撐 桿20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轉動設置處、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IO與所述的第 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之間,所述的第二連桿17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 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撐桿19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設置處、所述的第 二后輪支架11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接處之間。
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 一連桿16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和所述的第一推桿8與所述的第 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之間;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 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連桿17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接處和所述 的第二推桿9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接處之間。
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 連接,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的大致中部相轉動 地連接。
所述的第三撐桿22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的大致中部相轉動 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桿23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的大致中部相 轉動地設置。
權利要求
1. 一種嬰兒車,包括具有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的推車車架(1)、前輪組件、后輪組件、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的鎖定機構,所述的推車車架(1)包括第一前輪支架(6)、第二前輪支架(7)、第一后輪支架(10)、第二后輪支架(11);第一扶手架(12),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上部、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的上部、所述的第一扶手架(12)的前部三個部件中的兩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第三個部件與前述兩個轉動連接的部件中的一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第二扶手架(13),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的上部、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的上部、所述的第二扶手架(11)的前部三個部件中的兩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第三個部件與前述兩個轉動連接的部件中的一個部件繞軸線a’相轉動地連接;第一推桿(8),所述的第一扶手架(12)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相轉動地連接;第二推桿(9),所述的第二扶手架(13)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軸線a、所述的軸線a’相平行,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車車架(1)還包括第一擺桿(14),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大致中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相轉動地連接;第二擺桿(15),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后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大致中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相轉動地連接;第一連桿(16),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相轉動地連接;第二連桿(17),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后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相轉動地連接;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1)的橫向尺寸減小的前撐架(18),所述的前撐架(18)是由第一撐桿(19)、第二撐桿(20)兩根桿件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所構成的,所述的第一撐桿(19)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下部通過第一轉接件(28)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一撐桿(19)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或者所述的第二連桿(17)通過第四轉接件(31)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撐桿(20)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通過第二轉接件(29)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二撐桿(20)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或者所述的第一連桿(16)通過第三轉接件(30)相轉動地設置;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1)的橫向尺寸減小的后撐架(21),所述的后撐架(21)設置于第一后輪支架(10)、第二后輪支架(11)、第一推桿(8)及第二推桿(9)之間,或者所述的后撐架(21)設置于第一后輪支架(10)、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第一擺桿(14)及第二擺桿(15)之間,或者所述的后撐架(21)僅僅設置在第一后輪支架(10)與第二后輪支架(11)之間。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推桿(8)與 所述的第二推桿(9)之間設置有可折疊的并允許推車車架(1)的橫向尺寸減 小的橫撐(24),所述的橫撐(24)的一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的上部 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橫撐(24)的另一外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的上部 相轉動地連接。
3、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撐架(21)是由 第三撐桿(22)、第四撐桿(23)相交叉并在交叉處相轉動連接所構成的,所述 的第三撐桿(22)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通過第七轉接件(34) 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三撐桿(22)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推桿(9)的下 部或者所述的第二擺桿(15)通過第六轉接件(33)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 四撐桿(23)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通過第八轉接件(35)相 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桿(23)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推桿(8)的下部 或者所述的第一擺桿(14)通過第五轉接件(32)相轉動地設置。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三撐桿(22)的 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設置,所述的第四撐 桿(23)的一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設置。
5、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連桿(16)與 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撐桿(19)與所述的第 一前輪支架(6)的轉動設置處的上方,所述的第二連桿(17)與所述的第二前 輪支架(7)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撐桿(20)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 的轉動設置處的上方。
6、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擺桿(14)上 的從所述的第一擺桿(14)與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轉動連接處向前延伸形 成的延伸段為第一座桿,所述的第二擺桿(15)上的從所述的第二擺桿(15) 與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轉動連接處向前延伸形成的延伸段為第二座桿。
7、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連桿(16)與 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撐桿(20)與所述的第一 擺桿(14)的轉動設置處、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 的轉動連接處之間,所述的第二連桿(17)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 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撐桿(19)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設置處、所述 的第二后輪支架(11)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接處之間。
8、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后輪支架(10) 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一連桿(16)與所述的第 一擺桿(14)的轉動連接處和所述的第一推桿(8)與所述的第一擺桿(14)的 轉動連接處之間;所述的第二后輪支架(11)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 連接處位于所述的第二連桿(17)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接處和所 述的第二推桿(9)與所述的第二擺桿(15)的轉動連接處之間。
9、 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連桿(16)的 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一前輪支架(6)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連接,所述的第二連桿(17)的前端部與所述的第二前輪支架(7)的大致中部相轉動地連接。
10、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線a與所述的 軸線a,相重合。
全文摘要
一種嬰兒車,推車車架包括第一前輪支架;第二前輪支架;第一后輪支架;第二后輪支架;第一扶手架;第二扶手架;與第一扶手架的后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一推桿;與第二扶手架的后部相轉動連接的第二推桿;分別與第一推桿及第一后輪支架相轉動連接的第一擺桿;分別與第二推桿及第二后輪支架相轉動連接的第二擺桿;設置于第一前輪支架與第一擺桿之間的第一連桿;設置于第二前輪支架與第二擺桿之間的第二連桿;設置于兩前輪支架與兩擺桿之間的呈X形交叉的前撐架;后撐架。推車車架的各桿件之間的設置合理,因此推車車架折疊后推把桿的上端部能依然豎直向上且前輪及后輪形成對推車車架的支撐,使用者拿取方便,且體積較小,便于運輸。
文檔編號B62B7/08GK101284542SQ20081009680
公開日2008年10月15日 申請日期2008年4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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