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汽車外飾電子件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車輛車燈控制方法、裝置及車輛。
背景技術:
1、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汽車走進了千家萬戶。汽車的外飾數字燈燈光效果各有千秋,如何提高用戶使用外飾數字燈的體驗感顯得尤為重要。
2、相關技術中,汽車外飾燈光可以精確地控制每一顆led(light-emitting?diode,發(fā)光二極管)燈源,實現豐富的動態(tài)燈光變換效果,但用戶需主動在車內操作對應的按鍵來觸發(fā)燈具控制器,進而使得外飾燈具顯示動態(tài)燈光效果。
3、然而,由于用戶只能通過在車內的操作進行燈光控制,因此,用戶無法欣賞到自己車輛的動態(tài)燈光效果,因此,相關技術的方案存在交互性差、用戶體驗感低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車燈控制方法、裝置及車輛,可以達到用戶能夠欣賞自己車輛燈光演示的效果。
2、本申請的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3、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車輛車燈控制方法,應用于車輛中的燈光控制器,所述車輛中包括:車燈裝置,所述車燈裝置包括:所述燈光控制器、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多個車燈,所述燈光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所述車燈電連接,該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包括:
4、獲取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采集的用戶在車輛外的手部運動數據;
5、根據所述手部運動數據,確定手勢信息;
6、根據所述手勢信息,生成車燈控制信號;
7、向所述車燈發(fā)送所述車燈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燈按照所述車燈控制信號顯示對應的動畫。
8、作為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所述手部運動數據包括:隨時間變化的手部距離數據和/或手部坐標數據,所述根據所述手部運動數據,確定手勢信息,包括:
9、將隨時間變化的手部距離數據和/或手部坐標數據輸入經訓練的手勢識別模型;
10、將所述手勢識別模型的輸出確定為所述手勢信息。
11、作為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所述車輛中包括車輛控制裝置,所述燈光控制器與所述車輛控制裝置通信連接,所述將所述手勢識別模型的輸出確定為所述手勢信息之后,包括:
12、根據所述手勢信息,生成車輛控制信號;
13、向所述車輛控制裝置發(fā)送所述車輛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輛控制裝置按照所述車輛控制信號操控所述車輛。
14、作為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所述車輛控制裝置包括:車身控制模塊以及駕駛控制模塊;
15、所述向所述車輛控制裝置發(fā)送所述車輛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輛控制裝置按照所述車輛控制信號操控所述車輛,包括:
16、若所述車輛控制信號為進行車身控制的信號,則向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發(fā)送所述車輛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按照所述車輛控制信號控制車門、車窗、空調中的一項或多項的開啟或關閉。
17、作為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所述向所述車輛控制裝置發(fā)送所述車輛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輛控制裝置按照所述車輛控制信號操控所述車輛,包括:
18、若所述車輛控制信號為進行駕駛控制的信號,則向所述駕駛控制模塊發(fā)送所述車輛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駕駛控制模塊按照所述車輛控制信號控制車輛的行駛。
19、作為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所述向所述車燈發(fā)送所述車燈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燈按照所述車燈控制信號顯示對應的動畫,包括:
20、向所述待工作車燈發(fā)送所述車燈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待工作車燈按照所述車燈控制信號顯示所述待顯示的動畫。
21、作為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所述車燈顯示的動畫隨所述手勢信息的更新而更新。
22、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車燈控制裝置,應用于車輛中的燈光控制器,所述車輛中包括:車燈裝置,所述車燈裝置包括:所述燈光控制器、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多個車燈,所述燈光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所述車燈電連接,所述車輛車燈控制裝置包括:獲取模塊,用于獲取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采集的用戶在車輛外的手部運動數據;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手部運動數據,確定手勢信息;生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手勢信息,生成車燈控制信號;發(fā)送模塊,用于向所述車燈發(fā)送所述車燈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燈按照所述車燈控制信號顯示對應的動畫。
23、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所述車輛中包括:車燈裝置,所述車燈裝置包括:燈光控制器、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多個車燈,所述燈光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所述車燈電連接,所述燈光控制器進行車燈控制實現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的步驟。
24、作為一種可能實現的方式,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的數量為一個或多個,各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分別設置于一個所述車燈內。
25、作為一種可能實現的方式,所述燈光控制器與所述車燈一一對應,各燈光控制器分別用于對對應的車燈以及車輛進行控制。
26、作為一種可能實現的方式,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包括:三維相機或深度相機。
27、本申請實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設備,所述計算機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以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所述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
28、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
29、本申請實施例的有益效果包括:
30、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車輛車燈控制方法,通過獲取用戶的在車輛外的手部運動數據,確定用戶作出的手勢信息,根據用戶的手勢信息生成對應的車燈控制信息,從而控制車燈燈光演示效果。其中,用戶在車外作出手勢,燈光控制器根據用戶的手勢信息控制車燈顯示相應的動畫,這樣可以使得用戶在車外欣賞自己車輛的燈光效果,提高用戶使用車燈燈光的體驗感,擺脫傳統(tǒng)的車內手動觸發(fā)燈光顯示動畫。如此,可以達到用戶能夠欣賞自己車輛燈光演示的效果。
1.一種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車輛中的燈光控制器,所述車輛中包括:車燈裝置,所述車燈裝置包括:所述燈光控制器、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多個車燈,所述燈光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所述車燈電連接;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部運動數據包括:隨時間變化的手部距離數據和/或手部坐標數據,所述根據所述手部運動數據,確定手勢信息,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中包括車輛控制裝置,所述燈光控制器與所述車輛控制裝置通信連接,所述將所述手勢識別模型的輸出確定為所述手勢信息之后,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控制裝置包括:車身控制模塊以及駕駛控制模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所述車輛控制裝置發(fā)送所述車輛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輛控制裝置按照所述車輛控制信號操控所述車輛,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所述車燈發(fā)送所述車燈控制信號,以使得所述車燈按照所述車燈控制信號顯示對應的動畫,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車燈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燈顯示的動畫隨所述手勢信息的更新而更新。
8.一種車輛車燈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車輛中的燈光控制器,所述車輛中包括:車燈裝置,所述車燈裝置包括:所述燈光控制器、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多個車燈,所述燈光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所述車燈電連接,所述車輛車燈控制裝置包括:
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中包括:車燈裝置,所述車燈裝置包括:燈光控制器、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多個車燈,所述燈光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以及所述車燈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的數量為一個或多個,各所述感知數據采集器分別設置于一個所述車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