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動力傳動裝置,包括發(fā)動機(6)、1號電機(9)、2號驅動電機(24)、離合器(13)和差速器(19),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單排行星齒輪機構和三軸式平行軸齒輪系;單排行星齒輪機構的行星架(11)同時連接到發(fā)動機輸出軸(7)及離合器(13)的主動盤,其齒圈(12)固定在動力總成殼體上,其太陽輪(10)連接到1號電機(9)的轉子;三軸式平行軸齒輪系包括相互平行的輸入軸(2)、中間軸(3)和輸出軸(4),輸入軸(2)連接到離合器(13)的從動盤,中間軸(3)連接到2號驅動電機(24)的轉子,固定在中間軸(3)上的中間軸齒輪(15)與固定在輸入軸(2)上的輸入軸主動齒輪(14)嚙合,并同時與固定在輸出軸(4)上的輸出軸第一齒輪(16)嚙合,輸出軸第二齒輪(17)與差速器(19)的主減速齒輪(18)嚙合,差速器(19)通過半軸(20)連接到驅動輪(21);2號驅動電機(24)通過逆變器(23)連接到動力電池(2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動力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對常嚙合的齒輪副,該常嚙合的齒輪副由空套在輸入軸(2)上的輸入軸附加齒輪(28)和固定在中間軸(3)上的中間軸附加齒輪(29)構成,且所述輸入軸主動齒輪(14)替換為空套在輸入軸(2)上,同時輸入軸(2)兩齒輪之間增設輸入軸同步器(27)。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動力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對常嚙合的齒輪副,該常嚙合的齒輪副由固定在輸入軸(2)上的輸入軸附加齒輪(28)和空套在中間軸(3)上的中間軸附加齒輪(29)構成,并增設空套在中間軸(3)上的中間軸第二附加齒輪(30),輸入軸主動齒輪(14)替換為與中間軸第二附加齒輪(30)嚙合,同時中間軸(3)上中間軸附加齒輪(29)和中間軸第二附加齒輪(30)之間增設中間軸同步器(31)。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動力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3號驅動電機(32),且所述單排行星齒輪機構的齒圈(12)替換為不與動力總成殼體固定,而與3號驅動電機(32)的轉子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動力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動機輸出軸(7)上安裝有第一扭轉減震器(8);所述2號驅動電機(24)的轉子輸出端安裝有第二扭轉減震器(25)。
6.根據(jù)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動力傳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同軸安裝在輸出軸(4)上的潤滑油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