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具備:
沖壓成形部,其具有本體、設置在所述本體下方的下成形模、設置于所述本體的驅動部、以及以能夠通過所述驅動部而相對于所述下成形模上下移動的方式設置的上成形模;
工件重量測量部,其測量工件重量;以及
控制部,其與利用所述工件重量測量部測量的工件重量對應地控制所述驅動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與利用所述工件重量測量部測量的工件重量對應地控制所述驅動部的驅動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具備存儲部,所述存儲部存儲所述上成形模的基準設定下死點,
所述控制部具有:
修正部,其預先設定有相對于工件重量的修正量;以及
加減法部,其對存儲于所述存儲部的所述上成形模的基準設定下死點,與利用所述工件重量測量部測量的工件重量對應地加上或減去設定于所述修正部的修正量以求修正設定下死點,
基于從所述加減法部輸出的修正設定下死點來控制所述驅動部,對所述上成形模的下死點進行定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分級地設定所述修正部的修正量以及利用所述加減法部求的修正設定下死點。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具備轉移部,所述轉移部對所述工件重量測量部及所述沖壓成形部依次運送工件,
所述控制部僅在利用所述工件重量測量部測量的工件重量在預先規(guī)定的既定范圍內的情況下利用所述沖壓成形部使工件成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具備工件供給部,所述工件供給部具有對所述轉移部供給工件的供給部以及排出規(guī)定外工件的排出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沖壓成形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具備精加工部,所述精加工部對通過所述沖壓成形部而成形,并被從所述轉移部排出的工件進行精加工。
8.一種沖壓成形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
測量工件重量的工序;
判定所測量的工件重量是否在預先存儲的既定范圍內的工序;以及
在所述測量的工件重量在預先存儲的既定范圍內的情況下,與工件重量對應地進行沖壓成形的工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沖壓成形方法,其特征在于,
具有驅動部,所述驅動部使以能夠相對于下成形模上下移動的方式設置的上成形模移動,
在所述與工件重量對應地進行沖壓成形的工序中,與所述測量的工件重量對應地控制所述驅動部的驅動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沖壓成形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與工件重量對應地進行沖壓成形的工序中,
預先設定相對于工件重量的修正量,
對所存儲的所述上成形模的基準設定下死點,與所測量的工件重量對應地加上或減去設定的修正量以求所述上成形模的修正設定下死點,
基于所述修正設定下死點來控制所述驅動部的驅動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沖壓成形方法,其特征在于,
分級地設定相對于所述工件重量的修正量以及所述修正設定下死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