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燈具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汽車前燈防松動的精密燈頭。
背景技術:
目前,燈頭是指接在電燈線末端、供安裝燈泡用的接口。燈頭是燈泡的末端,是光源與外接電源的連接部分,光源通過燈頭接電,產(chǎn)生發(fā)光現(xiàn)象。汽車燈具按用途可分為照明和輔助兩種,其中起照明作用的,只有前大燈和部分汽車裝備的霧燈,其余均屬于輔助燈。車燈是汽車的“眼睛”,它有兩種功能,一是照明,二是裝飾。車燈的燈頭一般是用于安裝車燈的,現(xiàn)有的車燈燈頭一般都是通過螺紋槽安裝在汽車上的,由于汽車在行駛過程中,常常會顛簸和振動,從而容易使車燈燈頭與安裝槽發(fā)生位置偏移,進而使燈頭松動甚至脫離燈頭安裝槽,這樣既影響汽車夜間照明,也影響了汽車的美觀,還縮短了燈頭以及燈泡的使用壽命。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汽車前燈防松動的精密燈頭,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設置了卡座和限位塊,不僅可以通過燈頭安裝座上的螺紋槽來固定燈頭,還可以通過將卡座上設置的多個限位塊卡在相應的卡槽里面來增強燈頭的穩(wěn)定性。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汽車前燈防松動的精密燈頭,包括燈頭安裝座和燈頭第二卡座,所述燈頭安裝座的頂部固定有燈頭第一卡座,且燈頭第一卡座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塊,所述燈頭第二卡座安裝在燈頭第一卡座的頂部,且燈頭第二卡座上設置有第二限位塊,所述燈頭第二卡座的頂部安裝有燈頭外殼體,所述燈頭外殼體的內(nèi)部設置有燈泡。
優(yōu)選的,所述第二限位塊共設置有若干個,且若干個第二限位塊分別安裝在燈頭第二卡座上。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限位塊共設置有若干個,且若干個第一限位塊分別安裝在燈頭第一卡座上。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限位塊和第二限位塊結構相同,且第一限位塊和第二限位塊的安裝位置相對應。
優(yōu)選的,所述燈頭安裝座上設置有螺紋槽。
優(yōu)選的,所述燈頭第一卡座與燈頭安裝座通過螺栓固定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設置了卡座和限位塊,不僅可以通過燈頭安裝座上的螺紋槽來固定燈頭,還可以通過將卡座上設置的多個限位塊卡在相應的卡槽里面來增強燈頭的穩(wěn)定性,從而避免了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產(chǎn)生的顛簸和振動使車燈燈頭發(fā)生位置偏移和松動的問題,延長了汽車燈頭和燈泡的使用壽命,同時還避免了駕駛員因車燈位置發(fā)生偏移而容易導致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后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仰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中:1-燈頭安裝座;2-燈頭第一卡座;3-燈頭第二卡座;4-燈頭外殼體;5-燈泡;6-第二限位塊;7-第一限位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用于汽車前燈防松動的精密燈頭,包括燈頭安裝座1和燈頭第二卡座3,燈頭安裝座1的頂部固定有燈頭第一卡座2,且燈頭第一卡座2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塊7,燈頭第二卡座3安裝在燈頭第一卡座2的頂部,且燈頭第二卡座3上設置有第二限位塊6,燈頭第二卡座3的頂部安裝有燈頭外殼體4,燈頭外殼體4的內(nèi)部設置有燈泡5。
第二限位塊6共設置有若干個,且若干個第二限位塊6分別安裝在燈頭第二卡座3上;第一限位塊7共設置有若干個,且若干個第一限位塊7分別安裝在燈頭第一卡座2上;第一限位塊7和第二限位塊6結構相同,且第一限位塊7和第二限位塊6的安裝位置相對應;燈頭安裝座1上設置有螺紋槽;燈頭第一卡座2與燈頭安裝座1通過螺栓固定連接。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燈頭內(nèi)部的線路連接好,通過螺栓將燈頭第一卡座2與燈頭安裝座1固定好,工作人員手持燈頭安裝座1,將燈頭安裝座1與汽車上的車燈安裝槽對準,并沿燈頭安裝座1上的螺紋方向旋轉燈頭,直到燈頭第一卡座2和燈頭第二卡座3上的第一限位塊7和第二限位塊6與車燈安裝槽中對應的卡槽重合時停止轉動,待燈頭安裝穩(wěn)定后將燈泡5與汽車電源接通,從而提供照明。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