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調型樂器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樂器的輔助裝置,具體是一種用于支撐諸如吉他、尤格利利這類樂器的可調型支架。
背景技術:
以前放置吉他和尤格利利的支架存在以下缺點1、不可以收起來,因此鐫帶不方便;2、只能放置一種型號的吉他和尤格利利,利用率不高。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調型樂器支架(注尤格利利是與吉他一樣,同樣是一種樂器),克服了上述現(xiàn)有技術之不足,其能解決現(xiàn)有支架不可以收起來,鐫帶不方便和只能放置一種型號的吉他和尤格利利,利用率不高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來實現(xiàn)的一種可調型樂器支架,包括左架體、右架體、左樂器安裝殼體和右樂器安裝殼體;左架體和右架體的上端鉸接在一起,左架體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右架體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在左樂器安裝殼體和右樂器安裝殼體內分別安裝有長度調節(jié)裝置,該長度調節(jié)裝置包括滑軌和滑桿,滑軌分別固定安裝在左樂器安裝殼體和右樂器安裝殼體內,在滑軌的一側間隔設有至少兩個的卡槽,滑桿安裝在滑軌上并能移動,在滑桿上固定有能卡在卡槽內的凸塊,在滑桿上固定有能控制凸塊進入或出來卡槽的按鈕。以上左樂器安裝殼體和右樂器安裝殼體之間固定安裝有支撐桿。以上左架體和右架體的上端通過轉軸鉸接在一起。以上左架體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的后端外側通過左轉軸鉸接在一起,右架體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的后端外側通過右轉軸鉸接在一起。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通過轉軸能將支架合上,減小了體積,便于攜帶,通過長度調節(jié)裝置調節(jié)長度能適應不同型號的吉他和尤格利利,提高了利用率。
圖I為本實用新型在打開時的主視結構圖。圖2為圖I的左視結構示意圖。圖3為圖I俯視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在閉合時的主視結構圖。圖5為附圖4的左視結構示意圖。圖6為附圖4的俯視結構圖。圖中的編碼分別為I為左架體,2為右架體,3為左樂器安裝殼體,4為右樂器安裝殼體,5為長度調節(jié)裝置,6為支撐桿,7為轉軸,8為左轉軸,9為右轉軸,10為滑桿,11為按
鈕。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圖2、圖3、圖4、圖5及圖6所示,一種可調型樂器支架,包括左架體I、右架體2、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 ;左架體I和右架體2的上端鉸接在一起,左架體I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3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右架體2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在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內分別安裝有長度調節(jié)裝置5,該長度調節(jié)裝置5包括滑軌和滑桿10,滑軌分別固定安裝在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內,在滑軌的一側間隔設有至少兩個的卡槽,滑桿10安裝在滑軌上并能移動,在滑桿10上固定有能卡在卡槽內的凸塊,在滑桿上固定有能控制凸塊進入或出來卡槽的按鈕11。這樣,使用時按住按鈕11可以使滑桿10自由滑動伸長和縮短,可根據(jù)不同大小的吉他和尤格利利來調整不同的長度,從而能放置不同的吉他和尤格利利,裝好后,轉動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使其分別收在左架體I和右架體2的內側,便于攜帶。如圖I至圖6所示,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之間固定安裝有支撐 桿6。這樣,在使用時,將支撐桿6固定安裝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之間起到支撐作用。如圖I至圖6所示,為了便于安裝,左架體I和右架體2的上端通過轉軸7鉸接在一起。如圖I至圖6所示,為了便于安裝,左架體I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3的后端外側通過左轉軸8鉸接在一起,右架體2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的后端外側通過右轉軸9鉸接在一起。
權利要求1.一種可調型樂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架體(I)、右架體(2)、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左架體(I)和右架體(2)的上端鉸接在一起,左架體(I)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3)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右架體(2)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在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內分別安裝有長度調節(jié)裝置(5),該長度調節(jié)裝置包括滑軌和滑桿(10),滑軌分別固定安裝在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內,在滑軌的一側間隔設有至少兩個的卡槽,滑桿(10)安裝在滑軌上并能移動,在滑桿(10)上固定有能卡在卡槽內的凸塊,在滑桿(10)上固定有能控制凸塊進入或出來卡槽的按鈕(11)。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調型樂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左樂器安裝殼體(3)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之間固定安裝有支撐桿(6)。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可調型樂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左架體(I)和右架體(2)的上端通過轉軸(7)鉸接在一起。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可調型樂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左架體(I)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3)的后端外側通過左轉軸(8)鉸接在一起,右架體(2)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的后端外側通過右轉軸(9)鉸接在一起。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型樂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左架體(I)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3)的后端外側通過左轉軸(8)鉸接在一起,右架體(2)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4)的后端外側通過右轉軸(9)鉸接在一起。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樂器支架技術領域,是一種支撐諸如吉他、尤格利利這類樂器的可調型樂器支架,其包括左架體、右架體、左樂器安裝殼體和右樂器安裝殼體;左架體和右架體的上端鉸接在一起,左架體的下端內側和左樂器安裝殼體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右架體的下端內側和右樂器安裝殼體的后端外側鉸接在一起,在左樂器安裝殼體和右樂器安裝殼體內分別安裝有長度調節(jié)裝置。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通過轉軸能將支架合上,減小了體積,便于攜帶,通過長度調節(jié)裝置調節(jié)長度能適應不同型號的吉他和尤格利利,提高了利用率。
文檔編號G10G5/00GK202523399SQ201120544128
公開日2012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陳海華 申請人:深圳市阿諾瑪樂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