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家具用五金產品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家具用的滑軌。
背景技術:
在家具中通常會安裝一些抽屜、活動臺板之類的抽拉型部件。最原始的方案就是采用滾輪導軌方案,也是目前普通家具中使用最多的方案,后來又發(fā)展出滾珠導軌方案,這些滾珠導軌主要分為兩節(jié)式滾珠導軌和三節(jié)式滾珠導軌方案等。我們可以查找的最早的兩節(jié)式滾珠導軌是申請?zhí)枮?1242280.0,名稱為“滾珠式抽屜導軌”的實用新型專利所披露的一種滾珠式抽屜導軌,其特征是一根對稱開有四條滾珠槽的內導軌沿縱向設置于支架另一側面的頂端,槽型支架的另一側開有若干個安裝孔,一根外導軌套于內導軌上,在兩導軌之間設置一個在兩端各設有兩組滾珠定位孔的滾珠定位套,滾珠放置于滾珠定位孔內并與外、內導軌接觸。而可以查找的最早的三節(jié)式滾珠導軌方案是申請?zhí)枮?2205244.5,名稱為“三截式導軌”的實用新型專利所披露的一種三截式導軌,其后申請?zhí)枮?00320117910.5、200320117901.6、200320118063.4以及最新提出的申請?zhí)枮?01520918413.8、還有本申請人于2015年8月提出了名稱為一種滑軌,申請?zhí)枮?01520628618.2的三節(jié)式導軌技術方案,都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種方案的滑軌結構。不論兩節(jié)式還是上述這些三節(jié)式滾珠導軌技術方案,在關閉抽屜的時候,都存在需要在內側端設置限位止擋器從而對滑動軌予以內側端定位的問題。但上述專利申請方案在內側端所設置的限位止擋器,它們都是在外軌(也稱外軌)內側端設置橫向翻起的定位片,還有的在所述橫向翻起的定位片的外面在插接一個橡膠緩沖塊。這種結構的限位止擋器,由于所述定位片是薄片結構而且也是單邊定位,從而在使用非常容易被撞擊變形即向內側端偏轉從而失去限位作用。
其次,上述技術方案中的內、中、外導軌之間所采用的滾珠結構一般都是單層結構,即使存在雙層結構但仍然存在晃動間隙大并容易出現磨損和卡滯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根據上述對現有技術的分析發(fā)現還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地予以改進從而能夠不會明顯增加制造成本的情況大大提高滾珠導軌的結構性能和使用的友好感受度。其中第一個方面,我們希望在不會明顯提高制造成本的情況下改進現有的所述限位止擋器的結構,能夠讓其更加耐受撞擊力而不易變形,而且也能還能提高定位效果。另一方面,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內、中、外導軌本身的結構以及它們所采用滾珠的定位結構,從而能夠進一步提高導軌運行的穩(wěn)定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家具滑軌,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外軌、中軌和內軌,所述中軌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與所述外軌的槽口朝向相同,所述內軌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中軌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與所述內軌的槽口朝向相反;在所述外軌的內側端的U型槽內設置有能夠阻止所述中軌和內軌滑行的限位止擋器從而能夠限定所述中軌和內軌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至少一個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的軸向豎立片;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緩沖軟墊塊,所述緩沖軟墊塊插接在所述軸向豎立片上,所述緩沖軟墊塊的高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軸向豎立片的豎立高度但矮于所述內軌的槽底壁。
其中,所述外軌、中軌和內軌是組成所述滑軌主體部分的三節(jié)相互獨立的導軌。把所述家用導軌安裝到家具中后,所述外軌安裝固定在家具上為所述中軌和內軌提供定位支撐。而所述內軌是相對所述外軌靠近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一側的導軌,一般情況下把所述內軌與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固定連接,在拉動所述抽拉型活動部件伸縮移動的同時,所述抽拉型活動部件也會拉動所述內軌一起滑動,而所述中軌是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和內軌之間的導軌。
其中,在所述外軌的內側端的U型槽內設置有能夠阻止所述中軌和內軌滑行的限位止擋器從而能夠限定所述中軌和內軌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上述特征主要定義了所述限位止擋器的功能,所述限位止擋器能夠限定所述中軌和內軌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避免所述中軌和內軌從內側端脫離所述外軌,甚至碰撞到家具中而對家具做成損壞。而所述限位止擋器可以直接同時阻止所述中軌和內軌的滑行;或者在所述內軌和中軌之間設置限定所述內軌在所述中軌上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的內軌限位器,而所述限位止擋器直接阻止所述中軌的滑行,這樣,在所述限位止擋器阻止所述中軌在所述外軌上滑行時,也間接限定了所述內軌在所述外軌上的滑行。
其中,所述外側端和內側端是以它們之間相對的方位命名的,把靠近所述中軌和內軌伸出方向的一側為外側端,相對的一端為內側端。
其中,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至少一個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的軸向豎立片,上述特征首先定義了所述豎立片的結構形狀,所述豎立片呈片狀的凸兀體。其次還定義了所述豎立片的設置方式,當僅僅設置一個所述豎立片時,所述豎立片是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的軸向豎立片,而當所述豎立片的數量為多個時,可以選擇性地設置一個軸向豎立片以及一個沿橫向方向延伸布置的橫向豎立片,又或者一對相互平行設置的軸向豎立片,還可以在一對相互平行設置的軸向豎立片之間設置一個沿橫向方向延伸布置的橫向豎立片。當然除了設置所述豎立片外,還可以增設其他的限位止擋構造體。而所述軸向是所述家具導軌的延伸方向或滑動方向。
其中,所述緩沖軟墊塊插接在所述軸向豎立片上,這樣,所述緩沖軟墊塊是獨立于所述軸向豎立片但插接在所述軸向豎立片上的獨立構件,為此所述緩沖軟墊塊可以采用與所述軸向豎立片不同的材質制造,例如具有緩沖性能的塑料、橡膠料等。
根據上述的技術方案,與相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1.由于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至少一個站立設置在所述外軌的槽底壁上的豎立片,所述豎立片中至少包括一個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的軸向豎立片,為此,在所述中軌和內軌向內側端方向滑行并對所述軸向豎立片施加撞擊力時,所述軸向豎立片不容易出現受力折彎變形的情況,即使出現折彎變形的情況,所述軸向豎立片仍然可以保持站立的狀態(tài)而不會躺下,為此仍然具有限定所述中軌和內軌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的功能。這樣,所述軸向豎立片沿軸向方向延伸的布局方式提高了所述限位止擋器承受撞擊力的能力。
2.由于所述緩沖軟墊塊插接在所述軸向豎立片上,為此,所述緩沖軟墊塊能夠減緩所述中軌和內軌向內側端方向滑行時對所述軸向豎立片的撞擊力,也能夠降低所述中軌和內軌撞擊在所述軸向豎立片上產生的噪音量。
3.由于所述緩沖軟墊塊的高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軸向豎立片的豎立高度,這樣,所述緩沖軟墊塊基本上能夠完全包裹所述軸向豎立片,避免所述中軌和內軌直接撞擊在所述軸向豎立片上而對所述軸向豎立片造成過大的損壞。
4.由于所述緩沖軟墊塊的高度矮于所述內軌的槽底壁,這樣,所述緩沖軟墊塊并不高出于所述內軌的槽底壁,當在所述內軌上安裝所述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時,所述緩沖軟墊塊并不會阻礙所述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的安裝。
所述緩沖軟墊塊可以緩沖所述中軌和內軌的撞擊力,為了能夠優(yōu)化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緩沖性能,進一步采用如下的方案,從俯視方向看,所述緩沖軟墊塊大致呈梯形從而具有寬端部和窄端部,所述窄端部朝所述中軌和內軌方向布置,所述窄端部的外側端設置有向左、右兩邊橫向凸出的凸起。
其中,所述從俯視方向看的特征定義了觀察所述緩沖軟墊塊的方向,把所述緩沖軟墊塊安裝在所述外軌上并把所述外軌平臥放置,此時所述外軌的U型槽口朝上,在這種狀態(tài)下,把從上往下看的方向定義為所述從俯視方向看。
其中,所述窄端部的外側端設置有向左、右兩邊橫向凸出的凸起,這樣,在所述凸起與所述寬端部之間形成收窄過渡部。而所述凸起的橫向寬度是比所述寬端部的橫向寬度小。
而為了能夠優(yōu)化所述導軌的使用性能,還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所述中軌結構,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中軌內側端的槽底壁上設置有呈U型的中軌叉口槽,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內側端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所述中軌叉口槽適配于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當推進所述中軌讓所述中軌叉口槽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時,所述中軌叉口槽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
其中,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內側端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這樣,在橫向方向上,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內側槽口的橫向寬度比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外側槽底的橫向寬度小。
其中,所述中軌叉口槽適配于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上述特征定義了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與所述中軌叉口槽具有大體上一致的形狀和配合尺寸。這樣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外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左、右凸起適配,而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的收窄過渡部適配。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當向內側端推進所述中軌并讓所述中軌叉口槽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外側槽口咬合在所述緩沖軟墊塊的收窄過渡部上,此時所述中軌叉口槽的外側槽口實際上已經被卡在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左、右凸起與所述寬端部之間,所述中軌叉口槽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這樣,借助所述中軌叉口槽與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的配合能夠對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的中軌進行定位,防止所述中軌碰撞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后受所述緩沖軟墊塊給予的反撞擊力的影響而反彈向外側端方向滑行。
另外,還可以對所述內軌的結構進行進一步的改進,具體技術方案是:所述內軌內側端的槽側壁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所述內軌的內側端適配于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寬端部,當推進所述內軌讓所述內軌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時,所述內軌內側端的槽側壁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寬端部。
其中,所述內軌內側端的槽側壁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這樣在所述內軌的內側端形成收窄的束口部。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所述內軌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寬端部之間采用的配合結構與所述中軌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的窄端部之間采用的配合結構是類似的,也取得了類似的效果。當推進所述內軌讓所述內軌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時,所述內軌內側端的槽側壁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寬端部,借助所述內軌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的寬端部的配合能夠起到到位所述內軌,防止所述內軌碰撞到所述緩沖軟墊塊上后受所述緩沖軟墊塊給予的反撞擊力的影響而反彈向外側端方向滑行。
而為了使所述外軌、中軌和內軌之間的相對滑行更加平穩(wěn),進一步對所述外軌、中軌和內軌的結構進行改進,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外軌的槽側壁的內側布置有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一滾珠槽,所述內軌的槽側壁的外側布置有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四滾珠槽,所述中軌的槽側壁的外側布置有適配于所述第一滾珠槽的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二滾珠槽,所述第一滾珠槽與所述第二滾珠槽之間的局部段設置有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所述中軌的槽側壁的內側布置有適配于所述第四滾珠槽的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三滾珠槽,所述第三滾珠槽與所述第四滾珠槽之間的局部段設置有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
其中,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是指,所述第一滾珠總成不僅設置有滾珠,還包括有用于支撐定位所述滾珠的骨架。而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也是指,所述第二滾珠總成不僅設置有滾珠,還包括有用于支撐定位所述滾珠的骨架。
其中,所述第一滾珠槽與所述第二滾珠槽之間的局部段設置有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上述特征定義了所述第一滾珠總成的長度,所述第一滾珠總成具有所述第一滾珠槽與所述第二滾珠槽局部段的長度,所述第一滾珠總成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滾珠槽與所述第二滾珠槽的長度。當所述中軌在所述外軌上滑行的過程中,所述第一滾珠總成也會隨所述中軌滑行并為所述中軌提供平穩(wěn)的滑行支撐。為此設置局部段長度的第一滾珠總成能夠節(jié)省所述第一滾珠總成的耗材量。同樣地,所述第三滾珠槽與所述第四滾珠槽之間的局部段設置有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具有類似的效果,為此不再重復論述。
根據上述方案,在所述外軌與所述中軌之間,所述中軌和所述內軌之間都分別設置有雙層滾珠結構,借助所述雙層滾珠能夠使所述外軌與所述中軌,所述中軌和所述內軌在上、下方向上分別具有均勻的滑行間隙,從而避免所述中軌、內軌在滑行的過程中出現上、下方向上的晃動而出現卡滯、磨損等現象進而影響到滑行。
為了安裝所述滾珠,往往是采用在所述骨架上設置安裝滾珠的滾珠安裝孔,而在上述雙層結構滾珠組中,如果上、下排滾珠采用上、下對應設置的方式時,相應地需要使所述滾珠安裝孔上、下對應設置,這樣,上、下對應設置的所述滾珠安裝孔明顯會削弱所述骨架的結構強度,使所述骨架非常容易出現損壞。為此如何設置所述上、下層滾珠也是值得我們深究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首先對所述第一滾珠總成的結構進行改進,具體的改進方案是:
所述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包括呈板狀的第一骨架和設置在所述第一骨架上的第一滾珠群,所述第一滾珠群包括第一上排滾珠組和第一下排滾珠組,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
其中,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也能夠使用于安裝定位所述滾珠定位構造體,例如第一上排滾珠安裝孔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安裝孔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從而使所述骨架具有適當的結構強度。而且在此錯位布置的方式中,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中的滾珠可以靠近甚至稍稍伸入到第一上排滾珠組中相鄰的兩個滾珠之間的空間中,從而能夠適當地減少所述第一滾珠總成的高度,減少其在高度方向上的占用空間,從而有利于縮少所述家具導軌的整體高度。
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在所述外軌和中軌之間滑行時,由于第一上排滾珠組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是主要受力部而非常容易使所述第一骨架與所述外軌或中軌接觸產生摩擦而損壞,鑒于此,進一步的改進方案是,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或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中的其中一排滾珠在所述第一骨架上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的滾珠間隔間距小于中段位置的滾珠間隔間距。這樣,在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的滾珠相對密集能夠使所述第一骨架與所述外軌或中軌保持合適的間隙空間,避免或減少所述第一骨架與所述外軌或中軌接觸產生摩擦而損壞。其次,上述相對密集的滾珠還能夠為所述外軌和中軌提供更加平穩(wěn)的支撐。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第一骨架兩側并對應于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和第一下排滾珠組的位置分別設置有凸出筋條。這樣,借助所述凸出筋條進一步減少所述第一骨架與所述外軌、中軌的接觸面積,進一步減少對所述第一骨架的磨損。另外借助所述凸出筋條還能夠加強所述第一骨架兩側的結構強度。
另外,還對所述第二滾珠總成的結構進行改進,具體的改進方案是:
所述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包括呈U型槽狀的第二骨架和設置在所述第二骨架的槽側壁上的第二滾珠組,所述第二滾珠組包括第二上排滾珠組和第二下排滾珠組,所述第二上排滾珠組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二下排滾珠組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這樣,可以取得與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類似的效果。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還可以是,所述第二骨架的槽側壁被分割為間隔布置的小島,每個所述小島上設置三個呈三角形布置的滾珠。這樣,所述第二骨架具有一定的彈性變形能力,當所述內軌與所述中軌之間的軸向滑行間隙的大小由于制造誤差、或裝配誤差而在某段位置出現變化時,所述第二骨架能夠依靠自身的彈性變形能力適當調整形狀從而能夠防止被卡滯在所述內軌和所述中軌之間。
附圖說明
圖1是應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家具滑軌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的家具滑軌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中A-A方向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的分解示意圖,為了簡化視圖,圖中省略了所述緩沖軟墊塊4、彈扣葉片5;
圖5是所述第一骨架610的正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所述緩沖軟墊塊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所述內軌3的在內側端位置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8是所述中軌2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9是圖8中B區(qū)域的局部放大圖;
圖10 是所述底座7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11 是所述底座7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2 是把圖11所示的所述底座7翻轉過來后觀察所得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3 是應用第一種實施方式的所述彈扣葉片5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所述彈扣葉片5的基準正向面5a朝上;
圖14 是把圖13所示彈扣葉片5翻轉過來后觀察所得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所述彈扣葉片5的反向面5b朝上;
圖15 是圖13所示彈扣葉片5的側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16 是應用第一種實施方式的所示彈扣葉片5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17是所述反向凸塊(55、56)與所述接納孔(34、34a)之間配合關系的示意圖;
圖18是應用第二種實施方式的所述彈扣葉片5'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19 是應用第三種實施方式的所述彈扣葉片5"的俯視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家具中通常會安裝一些抽屜、活動臺板之類的抽拉型部件,而為了能夠為所述抽拉型部件提供滑動支撐,在所述抽拉型部件與所述家具之間設置有家具滑軌。如圖1和圖2是應用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一種新型結構的三折伸縮型家具導軌100,包括大致呈U型槽狀的外軌1、中軌2和內軌3。所述中軌2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1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2與所述外軌1的槽口朝向相同,所述內軌3軸向滑動設置在所述中軌2的U型槽內并且所述中軌2與所述內軌3的槽口朝向相反;在所述外軌1的內側端1a的U型槽內設置有能夠阻止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滑行的限位止擋器從而能夠限定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而在所述中軌2與所述內軌3之間設置有能夠防止所述內軌3意外脫離所述中軌2的滑軌防脫裝置。
當把所述家具導軌100安裝到家具中后,所述外軌1安裝固定在家具上為所述中軌2和內軌3提供定位支撐。所述內軌3是相對所述外軌1靠近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一側的導軌,一般情況下把所述內軌3與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固定連接,在拉動所述抽拉型活動部件伸縮移動的同時,所述抽拉型活動部件也會拉動所述內軌3一起滑動,而所述中軌2是滑動設置在所述外軌1和內軌3之間的導軌。而為了下面論述的方便,我們先對所述家具導軌100的兩個端部分別進行定義,把靠近所述中軌2和內軌3伸出方向的一端定義為外側端,相對的另一端定位為內側端。
下面結合附圖2、圖3、圖4和圖5先對所述外軌1、中軌2和內軌3之間的滑行結構作介紹:
如圖3和圖4所示,所述外軌1、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都大致呈U型槽狀,為此它們分別具有槽底壁以及分別豎立設置在所述槽底壁兩側的豎立槽側壁。在所述外軌1的一對槽側壁10的內側分別布置有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一滾珠槽101,所述內軌3的一對槽側壁30的外側分別布置有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第四滾珠槽301,所述中軌2的一對槽側壁20的外側分別布置有適配于所述第一滾珠槽101的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所述第二滾珠槽201,所述第一滾珠槽101與所述第二滾珠槽201之間設置有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61,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一滾珠槽101與所述第二滾珠槽201的長度,為此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僅僅設置在所述第一滾珠槽101與所述第二滾珠槽201之間的局部段內。這樣,當所述中軌2在所述外軌1上滑行的過程中,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也會隨所述中軌2滑行并為所述中軌2提供平穩(wěn)的滑行支撐。另外,所述中軌2的一對槽側壁20的內側分別布置有適配于所述第四滾珠槽301的兩條上、下平行排列的所述第三滾珠槽202,所述第三滾珠槽202與所述第四滾珠槽301之間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62, 同樣地,所述第二滾珠總成62的長度短于所述第三滾珠槽202與所述第四滾珠槽301的長度,為此所述第二滾珠總成62僅僅設置在所述第三滾珠槽202與所述第四滾珠槽301之間的局部段內。這樣,當所述內軌3在所述中軌2上滑行的過程中,所述第二滾珠總成62也會隨所述內軌3滑行并為所述內軌3提供平穩(wěn)的滑行支撐。
如圖3和圖5所示,所述帶骨架的第一滾珠總成61包括呈板狀的第一骨架610和設置在所述第一骨架610上的第一滾珠組,所述第一滾珠組包括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和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在所述第一骨架610上按照所述滾珠組(611、611a)中的滾珠的布局位置相應地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滾珠的滾珠安裝孔6100。如果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和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采用上、下對應設置的方式時,相應地需要使所述滾珠安裝孔6100上、下對應設置,這樣,上、下對應設置的所述滾珠安裝孔6100明顯會削弱所述第一骨架610的結構強度,使所述第一骨架610非常容易出現損壞。鑒于此與現有常用的技術方案不同,本發(fā)明的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這樣就能巧妙地解決了上技術問題,使所述第一骨架610具有適當的結構強度。而且在此錯位布置的方式中,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可以靠近甚至稍稍伸入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中相鄰的兩個滾珠之間的空間中,從而能夠適當地減少所述第一滾珠總成61的高度,減少其在高度方向上的占用空間,有利于縮少所述家具導軌100的整體高度。
而經過長期的實驗發(fā)現,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在所述外軌1和中軌2之間滑行時,由于第一上排滾珠組611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是主要受力部而非常容易使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或中軌2接觸產生摩擦而損壞,鑒于此,進一步的改進方案是,如圖5所示,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在所述第一骨架610上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的滾珠間隔間距(L1、L3)小于中段位置的滾珠間隔間距L2。這樣,在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的前后兩端起始位置的滾珠相對密集能夠使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或中軌2保持合適的間隙空間,避免或減少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或中軌2接觸產生摩擦而損壞。其次,上述相對密集的滾珠還能夠為所述外軌1和中軌2提供更加平穩(wěn)的支撐。當然作為另一種實施方式,還可以是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前后兩端起始位置設置相對密集的滾珠也是可以的。
進一步的,在所述第一骨架610兩側并對應于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和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的位置分別設置有凸出筋條(612、612a)。這樣,借助所述凸出筋條(612、612a)進一步減少所述第一骨架610與所述外軌1、中軌2的接觸面積,以及減少對所述第一骨架610的磨損。另外借助所述凸出筋條(612、612a)還能夠加強所述第一骨架610兩側的結構強度。
如圖2和圖4所示,所述帶骨架的第二滾珠總成62包括呈U型槽狀的第二骨架620和設置在所述第二骨架620的槽側壁上的第二滾珠組,所述第二滾珠組包括第二上排滾珠組621和第二下排滾珠組621a,所述第二上排滾珠組621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二下排滾珠組621a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這樣,可以取得與所述第一上排滾珠組611中的滾珠與所述第一下排滾珠組611a中的滾珠在上、下方向上錯位布置類似的效果。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骨架620的槽側壁被分割為間隔布置的小島623,每個所述小島623上設置三個呈三角形布置的滾珠安裝孔624,在每個所述滾珠安裝孔624上安裝有滾珠。這樣,所述第二骨架620具有一定的彈性變形能力,當所述內軌3與所述中軌2之間的軸向滑行間隙的大小由于制造誤差或裝配誤差而在某段位置出現變化時,所述第二骨架620能夠依靠自身的彈性變形能力適當調整形狀從而能夠防止被卡滯在所述內軌3和所述中軌2之間。
綜上所述,在所述外軌1與所述中軌2之間,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之間都分別設置有雙層滾珠結構,借助所述雙層滾珠結構能夠使所述外軌1與所述中軌2,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在上、下方向上分別具有均勻的滑行間隙,從而避免所述中軌2、內軌3在滑行的過程中出現上、下方向上的晃動而出現卡滯、磨損等現象進而影響到滑行效果。
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是通過所述限位止擋器予以限定的,所述限位止擋器可以同時直接阻擋所述中軌2和所述內軌3;還可以采用如圖2所示的方式,在所述內軌3的外側端設置向下折彎邊31,所述內軌3能夠通過所述下折彎邊31頂靠所述中軌2的外側端而限定在所述中軌2上,而所述中軌2是直接通過所述限位止擋器限定在外軌1上向內側端方向的滑行行程,這樣,所述限位止擋器與所述向下折彎邊31能夠共同限定所述內軌3在外軌1上向內側端方向的軸向滑行行程。
在本發(fā)明中,所述限位止擋器的結構也是與眾不同的,下面結合附圖2、圖6、圖7、圖8和圖9對所述限位止擋器的具體結構作介紹。
如圖2所示,所述限位止擋器包括站立設置在所述外軌1的槽底壁11的內側端上的一對軸向豎立片(12、12a),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與所述外軌1一體成形例如采用沖壓直接一體成型。所述站立的含義主要在于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設置為大致垂直于所述槽底壁11的方向可以是90°也可以是稍微小于90°。所述軸向是所述家具導軌100的延伸方向。這樣,在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軸向滑行并對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施加軸向撞擊力時,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不容易出現受力折彎變形特別是在軸向方向傾倒變形躺下,為此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沿軸向方向延伸的布局方式大大提高了所述限位止擋器承受沖擊力的能力。實質上,在所述外軌1的槽底壁11的內側端上只設置一個軸向豎立片,或者設置一個軸向豎立片和一個縱向豎立片的方式也是可行的方案。而不論采用何種方式,至少設置一個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的軸向豎立片才可以實現上述技術效果。
另外,所述限位止擋器還包括可以插接到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的緩沖軟墊塊4。所述緩沖軟墊塊4采用軟橡膠或類似物制造。如圖6所示,從俯視方向看,所述緩沖軟墊塊4大致呈梯形從而具有寬端部40和窄端部41,所述窄端部41的外側端設置有向左、右兩邊橫向凸出的凸起(411、411a),一對所述凸起(411、411a)的橫向寬度小于所述寬端部40的橫向寬度。這樣,在所述凸起(411、411a)與所述寬端部40之間形成收窄過渡部412。
而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還設置有一對與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適配的插接槽42。所述緩沖軟墊塊4通過所述插接槽42插接在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并把所述窄端部41朝所述中軌2和內軌3方向布置。從側視方向看,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高度大于或等于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的豎立高度但安裝所述內軌后矮于所述內軌3的槽底壁32。這樣,所述緩沖軟墊塊4基本上能夠完全包裹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避免所述中軌2和內軌3直接沖擊在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而對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造成過大的損壞,還能夠減緩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向內側端方向滑行時對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的沖擊力,并能夠降低所述中軌2和內軌3撞擊在所述軸向豎立片(12、12a)上產生的噪音量。而且所述緩沖軟墊塊4并不高出于所述內軌3的槽底壁32因此也不會阻礙到所述家具抽拉型活動部件的安裝。
當所述中軌2和內軌3撞擊到所述限位止擋器上,所述中軌2和內軌3同時也會承受所述限位止擋器給予的反向作用力,為了防止所述中軌2和內軌3因反彈力而向外側端滑行,下面對所述中軌2和內軌3的結構再做進一步的改進。
首先,先對所述中軌2的結構進行改進。如圖8和圖9所示,在所述中軌2內側端2a的槽底壁21上設置有呈U型的中軌叉口槽22,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內側端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也就在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內側端形成相對收窄的內側槽口221。在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外側端的兩側分別設置與所述凸起(411、411a)適配的凹坑220,這樣,所述中軌叉口槽22具有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大體上一致的形狀和配合尺寸,所述中軌叉口槽22與所述窄端部41是適配的。
當向內側端推進所述中軌2并讓所述中軌叉口槽22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外側槽口221咬合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收窄過渡部412上,此時所述中軌叉口槽22的外側槽口221實際上已經被卡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左、右凸起(411、411a)與所述寬端部40之間的收窄過渡部412上,從而所述中軌叉口槽22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這樣,借助所述中軌叉口槽22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的配合能夠對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的中軌2進行定位,防止所述中軌2碰撞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后受所述緩沖軟墊塊4給予的反作用沖擊力的影響而反彈向外側端方向滑行。為此,所述含著的含義,主要是指所述中軌2能夠以一定的結合力結合在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但需要在施加再大一點的外力時才能脫離所述緩沖軟墊塊4。
然后,對所述內軌3也作出結構改進,具體技術方案如圖7所示,所述內軌3內側端的槽側壁30在橫向方向上稍微相對收窄從而呈束口狀從而所述內軌3的內側端的寬度稍微小于所述寬端部40的寬度,所述內軌3的內側端適配于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當推進所述內軌3讓所述內軌3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時,所述內軌3內側端的槽側壁也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必須說明的是圖7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相對于圖4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稍微向內收縮,是因為圖7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是內側端部位置的剖面圖,而圖4所示的所述內軌3的槽側壁30不是內側端位置的剖面圖。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所述內軌3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之間采用的配合結構與所述中軌2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窄端部41之間采用的配合結構是類似的,也取得了類似的效果。當推進所述內軌3讓所述內軌3插接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時,所述內軌3內側端的槽側壁能夠含著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借助所述內軌3內側端與所述緩沖軟墊塊4的寬端部40的配合能夠起到到位所述內軌3,防止所述內軌3碰撞到所述緩沖軟墊塊4上后受所述緩沖軟墊塊4給予的反沖擊力的影響而反彈向外側端方向滑行。
在所述中軌2與所述內軌3之間設置有能夠防止所述內軌3拉出時意外脫離所述中軌2的滑軌防脫裝置,所述滑軌防脫裝置包括底座7和與所述底座7配合的彈扣葉片5,其中所述底座7安裝在所述中軌2上而所述彈扣葉片5安裝在所述內軌3上。下面結合附圖2以及圖10至圖19對所述底座7和所述彈扣葉片5的具體結構作介紹:
如圖10、圖11和圖12所示,所述底座7包括基板71及站立對稱設置在所述基板71正向面方向上的一對豎立塊即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是設置在所述基板71上的呈凸起狀的構造體,在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之間是間隔設置的,為此在它們之間形成有避讓空間70;在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的外側端還設置導向斜坡(720、730),從而便利于導入到所述內軌3內;在所述底座7的外側端部還設置有防撞彈性臂700,從而在所述內軌3完全收回時所述內軌3的外側端的所述向下折彎邊31能夠彈性頂壓在所述防撞彈性臂700上。另外,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沿軸向方向延伸布置因此在軸向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延伸長度。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所述軸向是安裝有所述底座7的中軌2的延伸方向,或者說是所述中軌2的滑動方向,當把所述底座7安裝到所述中軌2上后,所述豎立塊的延伸方向與所述中軌2的延伸方向一致。
所述底座7還包括對稱設置在所述基板71正向面方向上一對固定翼部,即所述左固定翼部74和右固定翼部75。所述左固定翼部74和右固定翼部75位于所述基板71的左、右兩側邊上并且也是間隔設置的,而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位于所述左固定翼部74和右固定翼部75之間的間隔空間內。另外,所述底座7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基板71反向面上一對固定腳部,即所述左固定腳部76和右固定腳部77。
至于所述彈扣葉片5可以采用多種的實施方式,下面提出優(yōu)選的四種實施方式。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一種實施方式如下:
如圖13、圖14、圖15和圖16所示,所述彈扣葉片5大致呈板狀具有板狀基體50,所述板狀基體50具有基準正向面5a和與所述正向面5a相反的基準反向面5b,所述板狀基體50包括設置有連接孔590的頭端部59和從所述頭端部59的兩邊分別引出的兩條支臂即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大致同向地向尾端方向延伸并在尾端57連接在一起從而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中央區(qū)域形成中央空缺591。
其中,所述基準面是指所述彈扣葉片5的正反兩面(5a、5b)中用于確定基準的定位面,它是正反兩面中具有最大面積的平坦表面所在的面,就如平坦地表面與突兀升起的高山之間的關系,顯然本發(fā)明采用的基準面就類似是平坦的地面。為此所述基準面可以是一個確定的平坦面,也可以是一個擬定的設計面。
其中,所述連接孔590是用于借助于鉚釘類的連接裝置將所述彈扣葉片5定位到所述內軌3上的定位機構。在對所述內軌3施加軸向推力或拉力時,所述軸向力通過鉚釘等傳遞到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所述頭端部59成為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一受力點。
其中,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板狀基體50還包括分別位于所述頭端部59的兩邊并大致同向地從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向尾端方向延伸的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在尾端連接在一起從而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中央區(qū)域形成中央空缺591。首先定義了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就像圓規(guī)的兩條腿一樣從所述頭端部59的兩邊延伸出的結構,但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在尾端部57又連接在一起從而讓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形成了一個整體結構的所述彈性葉片,所述頭端部59的連接孔590的軸向中軸線位于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之間;其次,定義了所述中央空缺591的兩邊臂體就是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所述中央空缺591為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向中間偏移提供了避讓空間,因此,在向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施加相對的收緊力時,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能夠借助所述中央空缺591相對靠近并同時使設置其上的構造體,例如下面將論述到的正向左凸塊533和正向右凸塊543也相對靠近。
在所述左側臂51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板狀基體50的基準正向面5a的正向左凸塊533,所述正向左凸塊533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左豎向凸邊531和與所述左豎向凸邊531呈角度布置的左橫向凸邊530,所述左豎向凸邊531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的夾角形成L型的左倒鉤53。所述左倒鉤53設置在所述左側臂51的大致中段部位。所述左倒鉤53所在的空缺區(qū)域在正反方向上并不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板狀基體50,所述左倒鉤53在反向面?zhèn)冗€具有底壁體534,所述底壁體534也是所述板狀基體50的部分壁體。實際上,所述左豎向凸邊53就是所述左倒鉤53的左豎向邊,而所述左橫向凸邊530就是所述左倒鉤53的左橫向邊。另外,所述左倒鉤53的L型左轉角小于等于90°并且朝向左邊和尾端方向,這樣所述左豎立塊72卡入到所述左倒鉤53內時,所述左豎立塊72既可以從左邊空位離開所述左倒鉤53,或者說所述左豎立塊72可以從所述左倒鉤53左邊滑入,也可以沿從尾端向首端的軸向方向移動進入所述左倒鉤53或以相反方向退出。
同樣地,在所述右側臂52上設置有凸出于所述板狀基體50的基準正向面5a的正向右凸塊543,所述正向右凸塊543包括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右豎向凸邊541和與所述右豎向凸邊541呈角度布置的右橫向凸邊540,所述右豎向凸邊541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的夾角形成L型的右倒鉤54。所述右倒鉤54設置在所述右側臂52的大致中段部位。所述右倒鉤54所在的空缺區(qū)域在正反方向上并不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所在板狀基體50,所述右倒鉤54在反向面?zhèn)冗€具有底壁體544。實際上,所述右豎向凸邊541的右側邊成為所述右倒鉤54的左豎向邊,而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下側邊成為所述右倒鉤54的左橫向邊。另外,所述右倒鉤54的L型右轉角小于等于90°并且朝向右邊和尾端方向,這樣卡入到所述右倒鉤54內所述右豎立塊73既可以從右邊空位離開所述右倒鉤54,也可以沿從尾端向首端的軸向方向移動進入所述右倒鉤54。所述左倒鉤53與所述右倒鉤54左、右對稱布置并且對稱的中軸線與所述連接孔590的軸向中軸線重疊。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連接臂體外側還設置有小凹坑513,從而提高該段臂體的橈性;同樣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連接臂體外側還設置有小凹坑523。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的正向面5a方向上設置有沿所述左側臂51延伸并平滑抬升的正向左斜坡面511,所述正向左斜坡面511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左橫向凸邊530的正向頂端沿;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的正向面5a方向上設置有沿所述右側臂52延伸并平滑抬升的正向右斜坡面521,所述正向右斜坡面521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正向頂端沿。其中,所述正向左斜坡面511或所述正向右斜坡面521,主要是能夠提升所述左倒鉤53或右倒鉤54到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之間線段臂體的結構強度,又能讓所述左橫向凸邊530及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不至于突兀地凸出而被容易撞擊破壞,所述正向斜坡面(511、521)類似于河堤的護堤坡。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如圖13所示,在所述左橫向凸邊530、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外側頂端沿位置分別設置有導向倒角(532、542)。這樣在裝配所述彈扣葉片5時容易導入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其中,所述導向倒角(532、542)不是指制造所述彈扣葉片5時在模具上必須使用的工藝過渡圓角,而是比該工藝過渡圓角的轉彎半徑要大一些的過渡圓角。
如圖2所示為所述滑軌防脫裝置處于安裝到所述家具導軌100上的安裝狀態(tài)的示意圖。其中,所述底座7布局在所述中軌2的U型槽內。在所述中軌2的靠外端端部的U型槽的槽底壁上設置有一對安裝孔,所述底座7的一對所述固定腳部(76、77)卡接在所述安裝孔內,而所述底座7的一對所述固定翼部(74、75)分別頂靠在所述中軌2的一對槽側壁20上。這樣,所述底座7固連在所述中軌2U型槽內并讓所述底座7上設置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位于所述中軌2的軸向方向。另外,通過連接釘穿過所述彈扣葉片5頭端部59的連接孔590將所述彈扣葉片5固連在所述內軌3的U型槽的槽底壁32上,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反向面5b貼合在所述內軌3U型槽的槽底壁上并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兩條支臂向所述內軌3的外側端方向延伸,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朝向所述內軌3的內側端。
對所述內軌3施加向外側端方向的軸向拉力或推力使所述彈扣葉片5沿軸向配合在所述底座7上后,消除所述軸向力使所述彈扣葉片5處于自由狀態(tài),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豎向凸邊531和右豎向凸邊541能夠被分別限定在所述底座7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之間的避讓空間70內,而所述左橫向凸邊530和右橫向凸邊540能夠同時頂靠在所述底座7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的前端沿上,所述底壁體(534、544)分別覆蓋在所述左豎立塊72、右豎立塊73上。此后繼續(xù)給所述內軌3施加向外側端方向的軸向拉力,所述軸向拉力通過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及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傳遞給所述左倒鉤53、右倒鉤54并被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反向阻擋,此時由于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的中軸線位于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之間,為此所述軸向力會使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同時向外側橫向偏移,從而所述左豎立塊72、右豎立塊73也分別緊緊地貼在所述左倒鉤53、右倒鉤54上,讓所述彈扣葉片5不能脫離所述底座7。
而當需要把所述內軌3從所述中軌2上拆卸下來時,用力掰動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向中間靠攏,能夠讓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分別離開所述左倒鉤53或右倒鉤54從而讓所述彈扣葉片5與所述底座7之間脫扣,此時向外側端方向拉動所述內軌3,所述彈扣葉片5的正向左凸塊533和正向右凸塊543即穿過所述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之間的避讓空間70而最終把所述內軌3從所述中軌2上拆卸下來。
把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拆卸下來后,后續(xù)還要把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重新安裝到所述家具導軌100上,鑒于此,為了能夠便捷地把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安裝到所述家具導軌100上,下面進一步對所述彈扣葉片5的結構進行改進。
如圖13和圖16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左橫向凸邊530之間設置有沿所述左側臂51延伸的用于引導所述左豎立塊72平滑滑入的左側向引導斜坡面510,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510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左橫向凸邊530的外側頂端沿;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與所述右橫向凸邊540之間設置有沿所述右側臂52延伸的用于引導所述右豎立塊73平滑滑入的右側向引導斜坡面520,所述右側向引導斜坡面520一端連貫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上,另一端連貫在所述右橫向凸邊540的外側頂端沿。這樣當從所述中軌2的外側端插接安裝所述內軌3到所述中軌2上時,起初所述左側臂51的前端被所述底座7的左豎立塊72頂壓稍微變形,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能夠沿所述左側向引導斜坡面510滑動隨后滑入進入到所述左倒鉤53中,同理,所述右側向引導斜坡面520也具有相應的功能和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分別呈中間寬而頭尾兩端收窄的形狀。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頭尾兩端的最小橫截面積是中段部位的最大橫截面的10%到40%。這樣,讓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分別呈中間寬的形狀,能夠增大中部位置的結構強度,從而讓設置在中部位置的所述左倒鉤53與所述右倒鉤54的結構強度也大大提高;而讓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分別呈頭尾兩端收窄的形狀,能夠容易讓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變形從而易于裝配和拆卸所述彈扣葉片5及所述內軌3。
而由于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頭尾兩端收窄,因此,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頭尾兩端的結構強度相對薄弱而容易折彎變形而損壞。鑒于此,進一步提出以下的解決方案:
如圖2、圖14、圖15、和圖17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上設置有凸出于基準反向面5b的反向左凸塊55,在所述右側臂52上設置有凸出于基準反向面5b的反向右凸塊56。在所述內軌3的U型槽的槽底壁32上還設置有能夠接納所述反向左凸塊55的左接納孔34a,所述反向左凸塊55伸入到所述左接納孔34a內,所述反向左凸塊55的橫向寬度L7小于所述左接納孔34a的橫向寬度L6,所述反向左凸塊55的前端550頂靠在所述左接納孔34a的孔壁上;在所述內軌3的U型槽的槽底壁32上還設置有能夠接納所述反向右凸塊56的右接納孔34,所述反向右凸塊56伸入到所述右接納孔34內,所述反向右凸塊56的橫向寬度L4小于所述右接納孔34的橫向寬度L5,所述反向右凸塊56的前端560頂靠在所述右接納孔34的孔壁上。
這樣能夠借助于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反向右凸塊56以及與它們配合的設置在所述內軌3上的左接納孔34a和右接納孔34,進一步分解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反向施加給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的反向作用力,或者說,向外拉動所述內軌3時產生的拉力,通過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及反向右凸塊56三者均勻地向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側臂51、右側臂52傳遞即向外拉動所述內軌3的拉力被所述彈扣葉片5的頭端部59和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反向右凸塊56三者分擔,從而大大降低了拉動所述內軌3的拉力對所述彈扣葉片5的擠壓破壞作用。在該方案中,最好的方案是將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反向右凸塊56對應地設置在所述左倒鉤53、所述右倒鉤54的背面,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側臂51、右側臂52所受到的正、反兩個方向的力矩具有最短的力臂長度,從而更加讓所述彈扣葉片5的左側臂51、右側臂52不易受到損壞。
進一步的,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尾端部57設置有凸出于基準正向面5a的尾端凸起58。這樣能夠大大提高所述尾端部位57的結構強度,不僅便于制造出模而且也能夠提高所述彈扣葉片5的結構強度。
如圖18所示是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采用第二種實施方式的彈扣葉片5′與采用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彈扣葉片5相比,具有類似的結構,主要區(qū)別點是所述彈扣葉片5上沒有設置所述正向左凸塊533、正向右凸塊543從而涉及所述左倒鉤和所述右倒鉤的形成結構的改變。如圖18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上設置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左豎向邊531′和與所述左豎向邊531′呈角度布置的左橫向邊530′,所述左豎向邊531′與所述左橫向邊530′之間的夾角形成所述左倒鉤53′,所述左倒鉤53′所在的空缺區(qū)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另外,在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右側臂52′上設置有沿軸向方向布置的右豎向邊541′和與所述右豎向邊541′呈角度布置的右橫向邊540′,所述右豎向邊541′與所述右橫向邊540′之間的夾角形成所述右倒鉤54′,所述右倒鉤54′所在的空缺區(qū)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整個所述彈扣葉片5′。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左橫向邊530′、所述右橫向邊540′的外側頂端沿位置也分別設置有導向倒角(532′、542′)。這樣在裝配所述彈扣葉片5′容易導入所述底座7上的左豎立塊72和右豎立塊73。
如圖19所示是所述彈扣葉片5"的第三種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在所述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彈扣葉片5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改進,如圖19所示,在所述彈扣葉片5"上沒有設置所述反向左凸塊55及所述反向右凸塊56,在所述左側臂51"的外側緣的中部位置設置有朝外的左缺口512",在所述右側臂52"的外側緣的中部位置設置有朝外的右缺口522"。優(yōu)選地,把所述左缺口512"和右缺口522"設置在所述左倒鉤53"與所述右倒鉤54"所在空缺區(qū)域的底壁體(534、544)上貫穿所述板狀基體50"。這樣通過所述左缺口512"和右缺口522"的設置調整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的強度,使其具有合適的彈性而便于人手施力掰動所述彈扣葉片5"的所述左側臂51"和右側臂52"向中間靠攏,從而便于把所述彈扣葉片5"拆卸下來。
當然還可以采用第四種實施方式就是把所述倒鉤所在的空缺區(qū)域在正反方向上貫穿所述彈扣葉片5所在的整個所述板狀基體50。
在上述四種實施方式中,第一種實施方式更為之優(yōu)秀,原因是所述左倒鉤53和所述右倒鉤54的構造能夠在不增加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橫向寬度的情況下讓所述倒鉤(53、54)位于所述彈扣葉片5的正向面方向,大大提高了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結構強度,其中所述倒鉤(53、54)本身也都能夠增強所述左側臂51、右側臂52的結構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