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可沿著前后方向移動煮土豆、炸薯條、香腸、奶酪、熱狗等,并且利用從側面上部方向施加的熱量來從材料的上部烤熟材料,從而以從上部切割或切片的方式對烤熟的材料進行烹飪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
背景技術:
通常,烤具以炭火、燃氣或點等作為熱源來使用,以能夠在普通家庭或大眾飯店等對肉或魚等的烘烤或者煮盛在容器的湯類等。
但是,對煮土豆、地瓜、奶酪、香腸、炸薯條等驚醒烹飪時,使用上部加熱方式來進行烹飪的情況非常少,而且大部分使用下部加熱方式來進行烹飪。
本申請人基于這些必要性開發(fā)了如下的本發(fā)明,即,可從烹飪料理的側面上部進行移動,并且以根據(jù)需要直射熱量來烤熟下端的材料的方式進行烹飪。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由此,本發(fā)明用于解決如山所述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夠以利用在側面上部提供的上部的熱源從上端向下端烤熟煮土豆、炸薯條、奶酪、熱狗、香腸等的烹飪材料的方式進行烹飪,從而在烤熟至下端的烹飪材料后,以利用刀等的切割工具來進行切割或刮開的方式進行烹飪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
本發(fā)明目的在于,提供設置有移動式烹飪加熱裝置且被小型化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所述移動式烹飪加熱裝置根據(jù)需要以沿著前后方向進行移動的方式對煮土豆、炸薯條、奶酪、熱狗、香腸等的烹飪材料進行加熱。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可對直四角形狀的烹飪材料進行加熱,即,能夠以對四角形狀的奶酪等進行加熱的方式進行烹飪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
用于達成所述目的的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特征在于,包括:引導框架部102,設置有導軌12,在所述導軌12的左側端部固定有支架16;鉸鏈部110,設置于所述支架16;材料保管單元104,借助所述鉸鏈部110相連接,并以能夠轉動的方式形成,用于放置烹飪材料;以及加熱部106,以沿著所述導軌12進行移動的方式被設置,以從上部對放置于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烹飪,所述加熱部106包括:承載殼24,以與所述導軌12相結合的狀態(tài)移動;支架,朝向上方突出固定于所述承載殼24的上部面;以及加熱部本體34,以與所述支架的上部相連接的狀態(tài)轉動,用于從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上部進行加熱。
所述引導框架部102可包括:多個支腳10;導軌12,平行地放置于所述支腳10的上部,所述導軌12形成有導軌槽13;支架16,設置有以垂直豎立的方式設置于所述導軌12的一端部的鉸鏈部110。
優(yōu)選地,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包括:承載板20,固定于所述支架16,用于放置烹飪材料;以及鉸鏈銷22,以相對于支架16進行轉動的方式突出形成于所述承載板20的兩側面部。
優(yōu)選地,所述承載板20呈四角形或半月形狀。
優(yōu)選地,所述支架由固定于所述承載殼24的上部的第一支架28、第二支架30形成,所述第一支架28和所述第二支架30借助第一鉸鏈部32進行轉動,在所述第二支架30的上端部以轉動的方式設置有所述加熱部本體34。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具有可從一側上部烤熟煮土豆、炸薯條、熱狗、奶酪塊、肉塊、香腸等的效果。
而且,能夠以沿著前后方向移動烹飪加熱裝置的方式對烹飪材料施加所需的熱源,從而僅在需要時進行烹飪,從而具有使用簡單且減少費用的效果,并且,攢在能夠以從上面向下面切割或刮開烹飪材料的方式進行烹飪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結構的立體圖。
圖2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結構的分解立體圖。
圖3至圖5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使用狀態(tài)的側視圖。
圖6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烹飪裝置的實施例的結構的側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支腳,12:導軌,13:導軌槽,14:結合孔,16;支架,18:鉸鏈孔,20:承載板,22:鉸鏈銷,24:承載殼,26:結合導軌槽,28:第一支架,30:第二支架,31:第二鉸鏈部,32:第一鉸鏈部,34:加熱部本體,36:加熱燈,38:收納框架,40:油污收集部,100: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102:引導框架部,104:材料保管單元,106:加熱部,108:承載件,110:鉸鏈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詳細說明的實施例會讓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及特征及實現(xiàn)這些優(yōu)點和特征的方法更加明確。
但是,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以下所公開的實施例,能夠以互不相同的各種方式實施,本實施例只用于使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完整地理解本發(fā)明的范疇,本發(fā)明僅由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定義。
并且,在說明本發(fā)明的過程中,若認為對于公知功能或結構的具體的說明會不必要地混淆本發(fā)明的要旨,則省略其詳細說明。
反而,這些實施例使本公開內容更充實、完整,并且用于向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完整地傳遞本發(fā)明的思想。
第一、第二等包括序號的術語可用于說明多種結構要素,但所述術語不應限定所述結構要素。所述術語僅用于區(qū)分一個結構要素和其他結構要素。例如,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的情況下,第一結構要素可被命名為第二結構要素,類似地,第二結構要素也可被命名為第一結構要素。
為了區(qū)分結構要數(shù)的相對位置而使用上端、下端、上部面、下部面、上部或下部等的術語。例如,為了便于說明,當將附圖上的上側命名為上部且附圖上的下側命名為下部時,在實際說明的過程中,在未超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的情況下,可將上部命名為下部,可將下部命名為上部。
在本發(fā)明中所使用的術語僅用于說明特定實施例,并不限定本發(fā)明。除非在文脈上明確地表示不同,則單數(shù)的表達包括復數(shù)的表達。應當理解,在本申請中,“包括”或“具有”等術語用于指定說明書中所記載的特征、數(shù)字、步驟、動作、結構要素、部件或它們的組合的存在,而并未事先排除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其他特征或數(shù)字、步驟、動作、結構要素、部件或他們的組合的存在或附加可能性。
除非另行定義,包含技術術語或科學術語的本發(fā)明所使用的所有術語,否則具有與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的常規(guī)理解具有相同的含義。
如通常使用的字典上所定義的術語需要被解釋為與關連技術的文脈上所具有的意義相一致的意義,在本申請中,除非明確定義,否則并不解釋為理想的或過度形式上的意義。
在說明本發(fā)明的過程中,參照附圖,對適用于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但并不限定于這些實施例,能夠以多種形態(tài)來實現(xiàn),并且在使用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過程中,可適用于多種用途和目的。
以下,對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優(yōu)選的一實施例進行說明。
圖1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結構的立體圖,圖2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結構的分解立體圖,圖3至圖5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使用狀態(tài)的側視圖,圖6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烹飪裝置的實施例的結構的側視圖。
為了概念性的明確理解本發(fā)明,在如上所述的圖1至圖6中僅明確示出了主要特征部分,其結果也可根據(jù)理解進行多種變形,而且無須根據(jù)附圖中所示的特征形狀來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首先,參照圖1及圖2,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100包括:設置于地面的引導框架部102;材料保管單元104,以轉動的方式設置于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左側端部,用于支撐煮土豆、炸薯條、熱狗、奶酪塊、肉塊、香腸等的烹飪材料;加熱部106,用于以從一側上部的對角線方向對所述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的方式進行烹飪。
而且,在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下端部,優(yōu)選地,在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下端部可設置有用于承載油污的承載件108。
在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一側端部,即,在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左側端部朝向上向設置有支架16,在所述支架16以能夠向箭頭方向轉動的方式設置有鉸鏈部110。
另一方面,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設置于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一側部,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可借助所述鉸鏈部110實現(xiàn)轉動動作,從而以位于與所述加熱部106水平的位置的方式進行烹飪。
而且,優(yōu)選地,設置于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所述加熱部106以沿著導軌向前后方向進行移動的方式被設置。
然后,參照圖2進行更具體的說明,首先,所述引導框架部102形成有支腳10,以在前部及后部四個位置支撐底部,在所述支腳10的上部平行設置有一對左右導軌12。
優(yōu)選地,在所述導軌12分別形成有導軌槽13。
所述導軌槽13與前述的加熱部106相結合,從而實現(xiàn)順暢地滑動。
在設置于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左側部的支腳10形成有結合孔14。
在所述結合孔14以扣合的方式設置有支架16。
優(yōu)選地,在所述支架16形成有鉸鏈孔18,所述支架16與前述的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鉸鏈結合,從而可使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向上下方向轉動。
在所述鉸鏈部110以轉動的方式設置有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首先,在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形成有形狀的承載板20,以使所述承載板20能夠支撐烹飪材料,在所述承載板20的左右兩側部突出形成有鉸鏈銷22。
優(yōu)選地,所述鉸鏈銷22以轉動的方式與所述鉸鏈孔18相結合。
另一方面,優(yōu)選地,沿著所述導軌12向前后方向移動且用于對放置于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烹飪的所述加熱部106以多關節(jié)的方式形成,從而便于調整角度。
雖然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在本發(fā)明中呈直四角形,但可進一步結合半月形、圓形、半球形等多種形狀使用。
首先,所述加熱部106形成有四角形狀的承載殼24,所述加熱部106朝向上方延伸,從而設置有加熱部本體34。
進一步詳細地說,所述加熱部106形成有四角形狀的承載殼24,在所述承載殼24的下部形成有結合導軌槽26。
所述結合導軌槽26與前述的所述導軌槽13相結合,從而沿著前后方向實現(xiàn)滑動動作。
而且,在所述承載殼24的上部面形成有朝向上方突出的第一支架28,在所述第一支架28的上端部連接設置有第二支架30,在所述第二支架30的上端部設置有加熱部本體34。
此時,在所述第一支架28的上端部形成有第一鉸鏈部32,借助所述第一鉸鏈部32的作用使第二支架30進行轉動動作。
并且,在所述第二支架30的上端部設置有第二鉸鏈部31,借助所述第二鉸鏈部31的作用使加熱部本體34進行轉動動作。
另一方面,優(yōu)選地,在所述加熱部本體34設置有加熱燈36,所述加熱燈36以對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的方式進行烹飪。
所述加熱部106以借助第一鉸鏈部32及第二鉸鏈部31相連接的多級關節(jié)結構形成,當對固定于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烹飪時,能夠以多種角度進行加熱,而且可自由地調節(jié)加熱方向。
對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下部進行加熱,即,用于承載對所述烹飪材料進行加熱時所掉下的油污的所述承載件108固定于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下部面。
所述承載件108由形狀的收納框架38形成,所述收納框架38以橫穿且左右對稱的方式設置于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導軌12的下部。
此時,油污收集部40以結合的方式設置于所述收納框架38。
所述油污收集部40以收集并回收對所述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烹飪時所排出的油污的方式形成。
另一方面,優(yōu)選地,當所述加熱部106進行加熱烹飪時,所述鉸鏈部110能夠以根據(jù)加熱部106的角度進行轉動的方式使所述加熱部106對準烹飪材料,并且,對呈四角形狀的烹飪材料進行加熱時,為了使所述加熱部106在一側上方對烹飪材料進行加熱,優(yōu)選地,為了使所述加熱部106在右側對角線方向對烹飪材料進行加熱而轉動所述鉸鏈部110,以實現(xiàn)順暢的烹飪。
即,為了在右側上端部對角線方向施加熱源,以通過對煮土豆、炸薯條、熱狗、奶酪、香腸等的烹飪材料施加熱量,從上端開始烤熟所述烹飪材料。
所述加熱部106可使用電加熱器、燃氣加熱器等,進一步可使用利用鹵素燈的鹵素加熱器。
在所述加熱部106可設置有溫度調節(jié)部,優(yōu)選地,能夠以通過調節(jié)所述加熱部106的溫度來對烹飪材料施加熱量的方式設定所述溫度調節(jié)部,或者能夠以通過轉動旋鈕來調整所述溫度的方式設置所述溫度調節(jié)部。由于這些結構為常用的結構,因此省略對其具體的說明。
然后,圖3至圖5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小型烹飪裝置的使用狀態(tài)的側視圖,圖6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烹飪裝置的實施例的結構的側視圖。
參照圖3及圖4,作為示出本發(fā)明的移動式烹飪裝置100的使用狀態(tài)的附圖,所述加熱部106與所述引導框架部102的導軌12相結合。
所述加熱部106向箭頭方向沿著所述導軌12進行移動。
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設置于支架160,并借助所述鉸鏈部110向箭頭方向進行轉動。
圖3示出了向后方推出所述加熱部106且加熱之間的使用狀態(tài),圖4示出了向前方移動本發(fā)明的加熱部106且以對烹飪材料施加熱量的方式進行烹飪的狀態(tài)。
此時,在所述承載殼24的上部可放置有可盛放完成的烹飪材料的盤子。
優(yōu)選地,在以如上所述的結構設置的本發(fā)明的烹飪裝置100中,在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放置烹飪材料,通過移動所述加熱部106,可使所述加熱部106位于所述烹飪材料的右側對角線上方的相鄰的位置,通過供給電力或熱源,從右側上端部向下端部傾斜地傳遞熱源,從而從上部向下部烤熟所述烹飪材料。
此時,通過所述第二鉸鏈部31及所述第一鉸鏈部32的動作來調整供給所述熱源的加熱部106的位置,從而可在容易對烹飪材料施加熱量的右側上部的傾斜位置施加熱源。
所述烹飪材料也可以是塊形態(tài)的材料,即,可使用四角的肉塊、四角的奶酪塊等。尤其,優(yōu)選地,可利用半月形狀的奶酪塊,從右側上部開始烤熟所述奶酪塊,并以利用刀刮開的方式進行烹飪。
圖5為示出本發(fā)明的使用狀態(tài)的側視圖,在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放置四角形狀的烹飪材料,在以規(guī)定的角度旋轉所述鉸鏈部110后,使四角形狀的所述烹飪材料傾斜。
然后,通過移動所述加熱部106,使所述加熱部106以在所述四角形狀的烹飪材料的右側上部的傾斜位置對烹飪材料進行加熱的方式進行烹飪。
此時,通過向箭頭方向調節(jié)所述第一鉸鏈部32及上第二鉸鏈部31來使所述加熱部106靠近加熱位置,從而進行烹飪。
圖6作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呈半月形狀,優(yōu)選地,當將半月形狀的奶酪塊作為烹飪材料時,使用半月形狀的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
在所述材料保管單元104的下部設置有油污收集部108,從而收集從奶酪塊流出的油污。
從右側上部開始對以如上所述的方式設置的奶酪塊進行加熱,從而在烤熟后,當將材料烤熟到適合拉長的水準時,以利用刀進行刮開的方式進行烹飪。
以上的說明僅用于例示性的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思想,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本質上的特征的范圍內,只要是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就能進行多種修改、變形及替換。因此,本發(fā)明所公開的實施例及附圖僅用于說明,而不是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技術思想,且并不根據(jù)這些實施例及附圖來限定本發(fā)明的技術思想。需要理解的是,需要根據(jù)以下的保護范圍來解釋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而且等同范圍內的所有技術思想都屬于本發(fā)明的權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