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穩(wěn)定泡沫膏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關于一種穩(wěn)定泡沫膏,其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以及推進氣體,其由在添加推進氣體之后將所述泡沫膏進行熱處理而得到,本發(fā)明亦關于制造穩(wěn)定泡沫膏的方法。
制備一方面包含親脂性或疏水性部分以及另一方面包含親水性成分的乳膠體兩相系統(tǒng),以用于制造泡沫劑的原理已廣為人知。此外利用這些泡沫劑作為護膚膏。藉由用推進氣體使基礎制劑泛起泡沫而形成泡沫體。當使用此泡沫制劑時,即可在處理的皮膚上形成二維兩相網(wǎng)絡,所述親水性成分結(jié)合至角質(zhì)層的角蛋白,且可使汗液蒸發(fā),而所述親油部分則在皮膚表面抑制水分滲透。此種泡沫膏是如WO-A-99/08649與WO-A-98/31339中所描述。
然而,此種氣溶膠形式的泡沫體是難以制造的復雜物理-化學形式。此形式的穩(wěn)定性主要取決于泡沫形成組份的特定協(xié)調(diào)。在所述組成中,即使是很小的差別亦可導致泡沫體的塌陷?!八荨敝傅氖窃谂菽苯幼怨拮俞尫胖螅@現(xiàn)出強烈形成氣泡并消失。這破壞泡沫體的有用性質(zhì)(特別是應用于皮膚后的快速吸收),而不被消費者所接受。活性物質(zhì)混合物不再能配制為泡沫體。通??梢姷氖且话惴€(wěn)定的泡沫體在加入其它組成后,會傾向于塌陷。此泡沫體的制造商通常了解的問題在于制造已測試良好的穩(wěn)定的泡沫后,難以預料會發(fā)生一批次的泡沫塌陷。而后必須重新制造此批次。若是制造商未了解此問題,則消費者無法得到滿意的使用。塌陷的或是瓦解的泡沫體無法由制造商再次使用,而必須被丟棄。
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此問題可藉由特定的制造方法解決。WO99/08649披露一種技術,其中兩種分離的相I與相II根據(jù)精確的步驟制備、預處理并混合。所述方法包含必須由制造商謹慎控制的數(shù)個步驟。
GB-A-2 204 875是關于利用單羧酸的方法。在水介質(zhì)中,藉由有C10-C22羧酸的細分散粒子和中和劑如乙醇胺接觸,且溫度低于所述脂肪酸的熔點。這形成可泵的含有0.3-40重量%皂的液體皂液。由此通過混合C3或C4碳氫化合物推進氣體而制造刮胡泡沫體。
FR-A-2,217,405是關于制備水包油的乳液狀的泡沫膏。
WO-A-98/31339是關于護膚產(chǎn)品,其是由兩相系統(tǒng)所制成,可用以在皮膚上產(chǎn)生半滲透性膜。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泡沫體,其本質(zhì)上不會塌陷且無上述問題。再者,本發(fā)明提供產(chǎn)生此種泡沫體的方法以及使得塌陷泡沫體可重復使用的方法。
令人驚訝的是,上述問題的解決方式是藉由一穩(wěn)定泡沫膏,其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以及一推進氣體,將所述泡沫膏進行熱處理,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處理時間于40-75℃下處理至少5分鐘,優(yōu)選為10分鐘,且/或5分鐘到2小時。特別是在加入所述推進氣體后,進行所述熱處理。或者,在將推進氣體加入所述膏制劑之前與/或過程中,進行加熱。兩種方法也可以根據(jù)本發(fā)明而聯(lián)合使用。
在加入所述推進氣體后,依賴于時間與溫度進行熱處理。通常熱處理的溫度與進行時間長短具有交互影響。若是在相對高的溫度下進行熱處理,則所需要的處理時間相對短,反之亦然。熱處理應該特別地進行至少10分鐘、30分鐘或是1小時。例如,溫度至少為30℃、至少40℃或是至少50℃。溫度絕對不應低于20℃,以避免時間過長。熱處理可在40-70℃進行,特別是在45-65℃進行5分鐘至2小時,在40-60℃進行10分鐘至5小時,或是在30至50℃進行20分鐘至20小時,特別是進行1小時至15小時。
工業(yè)上合適的熱處理可例如在50℃進行20分鐘,40℃進行10分鐘或是38℃進行12小時。
自然地,在熱處理的過程中,應考慮給予所使用的推進氣體加熱的上限,基于安全性不應超過此上限。當使用異丁烷/丁烷/丙烷的混合物時,持續(xù)的熱處理(在小時范圍內(nèi))應該在不高于大約50℃下進行。
所述熱處理優(yōu)選是藉由保溫而完成,例如使用加熱箱、加熱腔室或是保溫房。特別是在加入推進氣體后,才進行熱處理。根據(jù)本發(fā)明,可在包裝與批量生產(chǎn)前,將整個配方進行熱處理。更大的批次,可在加熱腔室中的板上進行包含泡沫膏的罐的熱處理??墒褂脺囟?5-40℃處理10-40小時?;蛘?,所述泡沫膏可先被計量或分裝,并緊接著進行熱處理。
另一種生產(chǎn)穩(wěn)定泡沫膏的可能性是在加入親水性與親脂性成分之前或過程中,加熱所述推進氣體。與已知的方法相反,在已知的方法中所述的推進氣體是冷卻輸送。加熱所述推進氣體優(yōu)選是在25-60℃完成,特別是在25-50℃或是25-40℃。將所述推進氣體加熱到至少30℃或40℃是較有利的。
同樣地,根據(jù)本發(fā)明,也可使用已裝灌并裝有推進氣體的罐的氣密度測試作為熱局部處理。這時,瓶罐是通過水浴在40-50℃下加熱。水浴的保溫時間可計入保溫時間。
優(yōu)選為,本發(fā)明的穩(wěn)定泡沫膏是兩相系統(tǒng)。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親脂性成分選自脂肪酸與二甲基聚硅氧烷,且親水性成分是選自三乙醇胺、單丙二醇、甘油、山梨醇、聚乙二醇以及聚乙烯基吡咯烷酮中。
在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泡沫膏包含C10-至C22-脂肪酸、乳化劑與助乳化劑。
在一特別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泡沫膏包含-4-15重量%的水包油的乳化劑,-1-10重量%的脂肪酸,-0.4-2.3重量%的潤濕劑,-0.05-1重量%的護膚劑,以及-平衡至重量百分之百的水。
本發(fā)明的泡沫膏可額外地包含-1-3重量%的甘油硬脂酸酯,-3-6重量%的十六/十八烷醇(Cetearylalkohol),-4-6重量%的硬脂酸,-0.5-2重量%的石蠟,-0.4-2.3重量%的三(十六/十八烷醇聚氧乙烯醚)-4-磷酸酯(triceteareth-4-phosphate),-1.5-4重量%的丙二醇,-1.3-4.2重量%的甘油,-1-3重量%的十六烷基肌氨酸酯,-0.05-1重量%的尿囊素,以及-平衡至重量百分之百的水。
所述穩(wěn)定泡沫膏的其它組成可更包含水合(保濕鍵結(jié))物質(zhì),如尿素、乙氧基二甘醇、氯化鈉、氯化鎂、山梨糖醇、D-泛醇、乳酸鈉。
所述穩(wěn)定泡沫膏的其它優(yōu)選添加物為克霉唑、橡樹樹皮萃取物、鼠尾草、迷迭香、山金車、蘆薈、泛醇與樟腦。這些添加物明顯使得泡沫膏不穩(wěn)定。
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已知的泡沫膏,本發(fā)明的穩(wěn)定泡沫膏在熱處理之后,改善了性質(zhì)。所以,在實質(zhì)上,并不會發(fā)生所描述的泡沫塌陷或瓦解的現(xiàn)象。再者,所述泡沫膏可長時間穩(wěn)定,且可充分對抗外部的干擾作用,如運送過程中的搖晃或是溫度的變化。即使當含有使未經(jīng)根據(jù)本發(fā)明處理的泡沫膏不穩(wěn)的物質(zhì)時,本發(fā)明的泡沫膏仍可維持穩(wěn)定。
一般認為,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處理的所述泡沫膏發(fā)生結(jié)構變化,而導致改善的性質(zhì)。
在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泡沫膏是一化妝用或是醫(yī)藥用的泡沫膏,特別是皮膚用的泡沫膏。其可包含皮膚膏常用的成分與添加物,例如WO-A-98/31339或WO-A-99/08649所揭露的。
本發(fā)明的目的亦關于一種制造穩(wěn)定泡沫膏的方法,所述穩(wěn)定泡沫膏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以及一推進氣體,其特征在于在此方法中,制備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的膏制劑,而后添加推進氣體,因而形成泡沫膏,且將所述泡沫膏進行熱處理且/或在推進氣體加入膏制劑之前和/或過程中加熱。在另一實施例中,在加入膏制劑之前和/或過程中加熱所述推進氣體。
在根據(jù)本發(fā)明制造穩(wěn)定泡沫膏的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添加所述推進氣體之后與進行熱處理之前,所述泡沫膏已經(jīng)塌陷或部分塌陷。這表示本發(fā)明的方法不僅可以穩(wěn)定泡沫膏,亦可以藉由熱處理,使得在添加推進氣體后已經(jīng)塌陷并通常不再受到制造商使用的泡沫膏得以恢復。
實施例實施例1制造泡沫膏在一密閉裝置中制備泡沫膏,所述密閉裝置可被加熱與冷卻,且具有自動支撐的均漿器與可加熱的劑量漏斗。在可加熱的計量漏斗中,藉由熔化混合物而進行相I的制造,所述混合物包含在75℃時的2重量%的甘油硬脂酸酯、4重量%的十六/十八烷醇、5重量%的硬脂酸、1重量%的石蠟、0.5重量%的三(十六/十八烷醇聚氧乙烯醚)-4-磷酸酯、5重量%的癸基油酸酯、5重量%的辛基十二烷醇以及0.2重量%的聚二甲基硅氧烷。在攪拌下,將此相計量添加至置于密閉裝置中的相II中,所述密閉裝置可被加熱與冷卻,且可具有自動支撐的均漿器。此相II由包含5.5重量%的尿素、2.5重量%的聚丙二醇、2.5重量%的甘油、2重量%的月桂酰肌氨酸鈉與63重量%的水的混合物組成。相I與II調(diào)整至均勻混合。
在溫度75℃下進行計量地添加相I。當在持續(xù)適中轉(zhuǎn)速下攪拌時,組合兩相,且必須注意均勻的勻漿性。維持75℃溫度20至30分鐘間。而后,加入0.1重量%的尿囊素與1.1重量%的三乙醇胺(將pH值調(diào)整至7.8與8之間)。所得的混合物在持續(xù)攪拌下冷卻至30-40℃的溫度。
在溫度達到40℃后,加入0.5重量%的蘆薈與0.1重量%的泛酸。加入這些成分在很大程度上會使得泡沫膏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
攪拌足夠長時間直到pH值穩(wěn)定,而后將所述泡沫膏填充至適當?shù)膬Υ嫒萜骰蛳鄳木哂?%異丁烷/丁烷/丙烷的噴霧容器。
實施例2在填充實施例1的泡沫膏后,進行熱處理,其中已填充的容器儲存于38℃的儲藏室12小時。
實施例3根據(jù)實施例1的方法,制備泡沫膏。在添加前,丙烷/丁烷混合物可加熱至25℃。
實施例4根據(jù)實施例1描述的方法,制備泡沫膏。在填充泡沫膏后,所填充的容器在箱內(nèi)溫度為50℃的加熱箱中加熱20分鐘。
實施例5根據(jù)實施例1描述的方法,制備泡沫膏,其中可將將要灌入的丙烷/丁烷混合物加熱至25℃,且在填充所述泡沫膏后,所填充的容器儲存于38℃的儲藏室12小時。
實施例6根據(jù)實施例1的方法,制備泡沫膏,不同的是不添加蘆薈與泛酸,而添加克霉唑至所述混合物中,并繼續(xù)如實施例1所描述進行處理。此成分的添加使得泡沫膏在很大程度上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將所述泡沫膏的一部份,根據(jù)實施例2進行熱處理,另一部份根據(jù)實施例4進行熱處理。
實施例7
進行如實施例6所描述的程序,不同的是添加橡樹樹皮萃取物于所述泡沫膏,以取代克霉唑的添加。此添加物可使得泡沫膏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
實施例8進行如實施例6所描述的程序,不同的是添加鼠尾草于所述泡沫膏,以取代克霉唑的添加。此成分的添加使得泡沫膏在很大程度上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
實施例9進行如實施例6所描述的程序,不同的是添加迷迭香于所述泡沫膏,以取代克霉唑的添加。此成分的添加使得泡沫膏在很大程度上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
實施例10進行如實施例6所描述的程序,不同的是添加山金車于所述泡沫膏,以取代克霉唑的添加。此成分的添加使得泡沫膏在很大程度上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
實施例11進行如實施例6所描述的方法,不同的是添加樟腦至泡沫膏以取代克霉唑。此組成的添加使得泡沫膏在很大程度上不穩(wěn)定且通常造成泡沫膏的塌陷。
結(jié)果根據(jù)實施例2至11,進行熱處理的泡沫膏是穩(wěn)定的。未發(fā)現(xiàn)膏的塌陷。然而,根據(jù)實施例1,未經(jīng)熱處理的泡沫膏則趨于塌陷。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制造穩(wěn)定泡沫膏的方法,該泡沫膏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與推進氣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方法中,制備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的膏制劑,-而后,加入推進氣體,因而形成泡沫膏,且將所述泡沫膏進行熱處理,-以及/或在加入膏制劑之前與/或在加入膏制劑的過程中,將所述推進氣體加熱。
2.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處理是在至少20℃的溫度下進行。
3.如權利要求1至2中至少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處理進行的時間至少為5分鐘。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至少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是以兩相系統(tǒng)存在。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至少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親脂性成分是選自脂肪酸與二甲基聚硅氧烷,以及所述親水性成分是選自三乙醇胺、單丙二醇、甘油、山梨醇、聚乙二醇與聚乙烯吡咯烷酮中。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包含C10至C22的脂肪酸、乳化劑與助乳化劑。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包含-4-15重量%的水包油的乳化劑,-1-10重量%的脂肪酸,-0.4-2.3重量%的潤濕劑,-0.05-1重量%的護膚劑,以及-平衡至重量百分之百的水。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包含-1-3重量%的甘油硬脂酸酯,-3-6重量%的十六/十八烷醇,-4-6重量%的硬脂酸,-0.5-2重量%的石蠟,-0.4-2.3重量%的三(十六/十八烷醇聚氧乙烯醚)-4-磷酸酯,-1.5-4重量%的丙二醇,-1.3-4.2重量%的甘油,-1-3重量%的十六烷基肌氨酸酯,-0.05-1重量%的尿囊素,以及-平衡至重量百分之百的水。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另外包含水合(保濕鍵結(jié))物質(zhì),如尿素、乙氧基二甘醇、氯化鈉、氟化鎂、山梨糖醇、D-泛醇、乳酸鈉與/或添加物,如克霉唑、橡樹樹皮萃取物、鼠尾草、迷迭香、山金車、蘆薈、泛醇與/或樟腦。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加入所述推進氣體后與進行所述熱處理之前,所述泡沫膏是塌陷或部分塌陷的。
11.一種穩(wěn)定的泡沫膏,是由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方法所獲得。
12.如權利要求11的泡沫膏,其包含親脂性與親水性成分以及推進氣體,其由將所述泡沫膏進行熱處理而得到,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處理進行至少5分鐘的時間以及/或在30至75℃進行5分鐘至20小時。
13.如權利要求11或12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在添加所述推進氣體后,進行所述熱處理。
14.如權利要求11至13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是以兩相系統(tǒng)存在。
15.如權利要求11至14中至少一項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所述親脂性成分選自脂肪酸與二甲基聚硅氧烷,以及所述親水性成分是選自三乙醇胺、單丙二醇、甘油、山梨醇、聚乙二醇與聚乙烯吡咯烷酮中。
16.如權利要求11至15中至少一項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包含C10至C22的脂肪酸、乳化劑與助乳化劑。
17.如權利要求11至16中至少一項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包含-4-15重量%的水包油的乳化劑,-1-10重量%的脂肪酸,-0.4-2.3重量%的潤濕劑,-0.05-1重量%的護膚劑,以及-平衡至重量百分之百的水。
18.如權利要求11至17中至少一項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包含-1-3重量%的甘油硬脂酸酯,-3-6重量%的十六/十八烷醇,-4-6重量%的硬脂酸,-0.5-2重量%的石蠟,-0.4-2.3重量%的三(十六/十八烷醇聚氧乙烯醚)-4-磷酸酯,-1.5-4重量%的丙二醇,-1.3-4.2重量%的甘油,-1-3重量%的十六烷基肌氨酸酯,-0.05-1重量%的尿囊素,以及-平衡至重量百分之百的水。
19.如權利要求11至18中任一項的穩(wěn)定泡沫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膏另外包含水合(保濕鍵結(jié))物質(zhì),如尿素、乙氧基二甘醇、氯化鈉、氯化鎂、山梨糖醇、D-泛醇、乳酸鈉與/或添加物,如克霉唑、橡樹樹皮萃取物、鼠尾草、迷迭香、山金車、蘆薈、泛醇與/或樟腦。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的目的為一種穩(wěn)定泡沫膏,其包含親脂性以及親水性成分以及推進氣體,其通過對泡沫膏進行熱處理而得到,以及制備穩(wěn)定泡沫膏的方法。
文檔編號A61Q19/00GK1723009SQ200380105457
公開日2006年1月18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2月12日
發(fā)明者弗里茨·諾伊堡 申請人:諾伊堡皮膚護理兩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