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中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男性前列腺疾病的中藥組合。
背景技術:
前列腺是男性特有的性腺器官,前列腺發(fā)病不僅可引起局部的不適和癥狀,更重要的是,還可引起全身癥狀和不適,甚至引起尿毒癥、腫瘤等惡性疾??;前列腺炎是多種復雜原因和誘因引起的前列腺的炎癥、免疫、神經內分泌參與的錯綜的病理變化,導致以尿道刺激癥狀和慢性盆腔疼痛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疾病。前列腺炎的臨床表現多出現會陰、恥骨上區(qū)、腹股溝區(qū)、生殖器疼痛不適;尿道癥狀為排尿時有燒灼感、尿急、尿頻、排尿疼痛,可伴有排尿終末血尿或尿道膿性分泌物;而現有治療前列腺炎的藥物,治療的效果不明顯。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男性前列腺疾病的中藥組合,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男性前列腺疾病的中藥組合,由以下重量組份的中藥制備而成:蒲公英12-25份、車前子12-25份、金銀花藤12-25份、生黃芪12-25份、生芡實10-17份、黃連10-17份、牡蠣8-13份、玄參8-13份、五味子8-13份、石韋8-13份、白芍8-13份、敗醬草6-10份、玄胡6-10份、川牛膝6-10份、生地黃6-10份、熟地黃6-10份、黃柏6-10份、沙苑蒺藜5-8份、益智仁5-8份、烏藥5-8份、紅花5-8份、桃仁5-8份。
實驗例:累積100個臨床前列腺炎患者,選取50個前列腺炎患者為對照組,另外50個前列腺炎患者為實驗組。對照組服用現在市面上的前列腺炎藥物,且按照說明書服用;實驗組服用本發(fā)明治療前列腺炎的藥物,一天兩次,三天一個療程。
兩個療程后,對照組前列腺炎患者的治療情況為:無效:16%,有效72%,痊愈12%;實驗組前列腺炎患者的治療情況為:無效:無,有效32%,痊愈68%。由此可見本發(fā)明中藥治療效果良好。
同時本案針對各藥味用量調整進行測試,對比結果如下:
1、在本發(fā)明最大用量基礎上增加各藥味用量5份,蒲公英30份、車前子30份、金銀花藤30份、生黃芪30份、生芡實22份、黃連22份、牡蠣18份、玄參18份、五味子18份、石韋18份、白芍18份、敗醬草15份、玄胡15份、川牛膝15份、生地黃15份、熟地黃15份、黃柏15份、沙苑蒺藜13份、益智仁13份、烏藥13份、紅花13份、桃仁13份。患者服用早晚各一次藥兩天后,部分患者出現輕微頭暈,伴有惡心癥狀。
2、在本發(fā)明最少用量基礎上減少各藥味用量3-5份,蒲公英7份、車前子7份、金銀花藤7份、生黃芪7份、生芡實5份、黃連5份、牡蠣5份、玄參5份、五味子5份、石韋5份、白芍5份、敗醬草3份、玄胡3份、川牛膝3份、生地黃3份、熟地黃3份、黃柏3份、沙苑蒺藜2份、益智仁2份、烏藥2份、紅花2份、桃仁2份。患者服用一個療程后,部分患者病情僅有輕微減輕,癥狀好轉不明顯。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所采用純中藥組合,各藥物之間相互配合,協同作用,具有化瘀及清熱利濕等功效,無毒副作用,能有效的治療前列腺炎,治療周期短,治療效果顯著。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實施例1
一種男性前列腺疾病的中藥組合,由以下重量組份的中藥制備而成:蒲公英20克、車前子20克、金銀花藤20克、生黃芪18克、生芡實15克、黃連15克、牡蠣10克、玄參10克、五味子10克、石韋10克、白芍10克、敗醬草8克、玄胡8克、川牛膝8克、生地黃8克、熟地黃8克、黃柏8克、沙苑蒺藜7克、益智仁7克、烏藥6克、紅花6克、桃仁6克。
實施例2
一種男性前列腺疾病的中藥組合,由以下重量組份的中藥制備而成:蒲公英12克、車前子12克、金銀花藤12克、生黃芪12克、生芡實10克、黃連10克、牡蠣8克、玄參8克、五味子8克、石韋8克、白芍8克、敗醬草6克、玄胡6克、川牛膝6克、生地黃6克、熟地黃6克、黃柏6克、沙苑蒺藜5克、益智仁5克、烏藥5克、紅花5克、桃仁5克。
上述實施例,在服用時,先將藥物浸泡在涼水里45分鐘,放入砂鍋中用大火燒開后,轉小火煎煮45分鐘左右,濾去藥渣,早晚各服用一次,三天一個療程,需至少堅持服用三個療程。
具體典型案例
案例1,王先生,46歲,山東青島人,患有前列腺炎一年,出尿急、尿頻、排尿疼痛等癥狀,服用多種藥物,治療效果不理想,經服用本發(fā)明兩個療程后,病情明顯減輕,堅持服用三個療程后,徹底治愈,一年多時間無復發(fā)。
案例2,張某,65歲,山東臺兒莊人,排尿時有燒灼感、尿急、尿頻經常夜間起床排尿,服用大量藥物,效果不明顯,經服用本發(fā)明四個療程后,徹底治愈。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