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植物提取物在化妝品組合物中用于保護角蛋白纖維的用途的制作方法
本申請是共同申請的美國臨時申請?zhí)?9/527,599(2000年5月17日提交)的后續(xù)申請,在此完整引入以供參考。
本發(fā)明針對一種用于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和用該組合物處理角蛋白纖維,以提供對于外部損傷的保護,并提供改善的造型性質(zhì)和其它性質(zhì)。例如,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可提供對頭發(fā)的保護,同時改善易梳理性和卷曲形成。更具體的,本發(fā)明針對一種含有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它提供對角蛋白纖維,包括頭發(fā)、睫毛和眉毛的保護益處。
角蛋白纖維,尤其是頭發(fā),常常暴露在嚴酷的外部條件下,例如陽光,化學損傷等,例如來自去污劑、漂染、蓬松、染色和電燙,以及來自熱,例如吹風機和卷發(fā)器等。這些外部因素通常導致對角蛋白纖維的損傷。因此需要化妝產(chǎn)品,用于恢復和保護角蛋白纖維不受這些嚴酷的外部條件的傷害。
在這個基于“天然”的消費品非常流行的時代,特定的幾組植物提取物已經(jīng)被鑒定為對角蛋白組織有“修復”或保護作用。特別是在許多皮膚護理組合物中使用了植物提取物,例如含有胡蘿卜、番茄、煙草、大豆或馬鈴薯提取物的組合物,用于修復陽光損傷的皮膚(美國專利號5,547,997);含有actzuki豆、兒茶或鱷梨提取物的組合物用于預防和改善多種皮膚情況(歐洲專利EP965328A1);含有草藥提取物,例如蒔蘿、辣根、燕麥、楝樹(neem)、甜菜、花椰菜、茶葉、南瓜、黃豆、大麥、胡桃、亞麻、人參、罌粟、鱷梨、豌豆或芝麻的組合物,用于以粘性條帶形式傳遞活性成分,以從皮膚毛孔中除去角化栓(美國專利號5,985,300);含有橙、鱷梨、西瓜、香蕉、蘋果、檸檬、棕櫚油或椰子油的外用制劑,用于治療皮膚發(fā)紅、腫脹、瘙癢和酸痛(美國專利號5,932,230);含有鱷梨、黃瓜、檸檬或柳草汁的護膚霜組合物,用于清潔、保濕、營養(yǎng)和修復皮膚(美國專利號4,722,843);主要含新鮮水果的混合物的皮膚保濕和清潔霜(美國專利號4,297,374);和含有生物提取物,例如綠茶提取物、木賊提取物、向日葵提取物和麥芽提取物的皮膚保濕和防曬組合物(美國專利號5,788,954)。
一些植物提取物的修復性質(zhì)也用于護發(fā)組合物,例如含有選自樺樹皮、迷迭香的草和鱷梨的植物提取物的頭發(fā)化妝組合物(美國專利號4,839,168);含有槲寄生的治療頭皮屑的組合物(美國專利號5,053,222)和頭發(fā)生長促進組合物(JP62099319);和含有大豆提取物的組合物(JP59101414),用于修復受損的頭發(fā)。
雖然大眾對于某些植物提取物被吹噓的作用的看法有懷疑甚至不信任,但許多斷言似乎是有確實的科學基礎的。例如,許多植物提取物含有植物凝血素(lectin),也稱作凝集素、親和素、植物凝集素(phytoagglutin)、菜豆血凝素或保護素。有一類植物和動物來源的蛋白質(zhì)或糖蛋白對存在于多糖或糖蛋白中的糖基具有專一的結(jié)合親和力。不限于理論,據(jù)信這種與糖的結(jié)合親和力引起觀察到的治療或保護性質(zhì),使得植物提取物成為所選的物質(zhì),用于活性成分或治療劑的定向傳遞。
例如美國專利號4,217,341公開了含有植物凝血素的組合物,用于結(jié)合和凝集形成牙斑的細菌,從而抑制了所述細菌與光滑表面,例如牙齒表面的結(jié)合。類似的,美國專利號5,607,679公開了一種治療皮膚疾病的方法,通過使植物凝血素與皮膚唾液?;腡F抗原結(jié)合。美國專利號5,510,120和EP0481701 B1中指出了植物凝血素與糖類的特異親和力,其中植物凝血素與含有活性成分的脂質(zhì)體共價結(jié)合。因此活性成分被傳遞到所需要的特定位點。
植物提取物和植物凝血素還用于確定糖類的特征,因為它們能與一些糖類分子和基團結(jié)合,并且能通過與位于細胞膜中的糖蛋白結(jié)合導致細胞凝集。結(jié)合位點的性質(zhì)可以用半抗原-抑制試驗確定。見Kornfeld,S.和Kornfeld,R.糖蛋白研究中的植物凝血素(1978)。在該試驗中,測試了各種糖類抑制植物凝血素誘導的測試細胞凝集的能力。已經(jīng)顯示了不同的植物凝血素與許多不同的糖類,包括簡單和復雜的糖類的反應。見Kornfeld,S.和Kornfeld,R.血細胞和血漿的糖蛋白(1971)。在大部分情況下,植物凝血素對復雜寡糖的親和力比對簡單糖類的大得多。在顯示具有復雜類型的糖類結(jié)合位點的植物凝血素中,有馬鈴薯(Solanumtuberosum)的植物凝血素。Allen,A.K.和neuberger,A.J.Biochem.135,307-314(1973)。馬鈴薯凝集素(STA)對N-乙酰-β-D-糖胺寡聚物具有親和力,它是一種含有約相等量的蛋白質(zhì)和糖類的糖蛋白。
根據(jù)上述植物提取物的有用性質(zhì),和為了滿足公眾對于基于天然成分的消費品的需要,需要更多的利用植物提取物的結(jié)合性質(zhì),用于修復和保護角蛋白纖維的化妝品。
為了實現(xiàn)這些和其它優(yōu)點,根據(jù)本文闡述和廣泛描述的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保護角蛋白纖維免受外部損傷,例如由于接觸熱和化學物質(zhì)等引起的蛋白質(zhì)損失的方法,通過對角蛋白纖維施用一種含至少一種選自馬鈴薯提取物、槲寄生提取物、鱷梨提取物、麥芽提取物和柳草提取物的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本發(fā)明還考慮了一種通過對角蛋白纖維施用含有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改善角蛋白纖維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是一種用于處理或保護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選自柳草提取物的植物提取物。
本發(fā)明的另一些目的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列出,將在描述中明白,或可以通過實施本發(fā)明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和優(yōu)點將通過權利要求中特別指出的元素和組合實現(xiàn)和獲得。
應理解所有前面的一般描述和后面的詳細描述僅是示范性和解釋性的,不限于所要求的發(fā)明。
圖1在正常/漂染過的頭發(fā)上用蛋白質(zhì)損失試驗評價植物提取物對頭發(fā)的保護。
圖2在漂染過的頭發(fā)上用蛋白質(zhì)損失試驗評價植物提取物對頭發(fā)的保護。
圖3通過測定濕梳理功的增加,評估了含有柳草提取物和柳草提取物與蔗糖的混合物的組合物保護頭發(fā)的能力。
現(xiàn)在詳細描述本發(fā)明優(yōu)選的實施例。在一個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保護角蛋白纖維免受外部損傷引起的蛋白質(zhì)損失的方法,通過對角蛋白纖維施用一種含至少一種選自馬鈴薯提取物、槲寄生提取物、鱷梨提取物、麥芽提取物和柳草提取物的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外部損傷是由于陽光,化學損傷等,例如來自去污劑、漂染、蓬松、染色和電燙,以及來自熱,例如吹風機和卷發(fā)器等的情況造成的損傷。角蛋白纖維的例子包括頭發(fā)、睫毛和眉毛。組合物還可以還有至少一種糖。
本發(fā)明還考慮一種改善易梳理性的方法和/或一種促進角蛋白纖維形成卷曲的方法,該方法是對角蛋白纖維施用含有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該組合物還可以含有至少一種糖。
已知植物提取物與糖部分,包括細胞表面的糖蛋白的糖結(jié)合。因此,自然會認為植物提取物應該與角蛋白纖維(含有許多糖和糖部分)結(jié)合。然而本發(fā)明人出乎意料地發(fā)現(xiàn),除了與角蛋白纖維結(jié)合外,植物提取物和與植物提取物類似的物質(zhì)提供了使角蛋白纖維免受外部損傷的保護,并賦予角蛋白纖維其它所需的益處。甚至更驚人的是,與未損傷的頭發(fā)相比,植物提取物能提供對已被外部條件損傷的角蛋白纖維,尤其是頭發(fā),更大的保護。
例如,人的頭發(fā)含有許多糖類和糖類部分,如下文表1總結(jié)的。見Mathews等,Cosm.Technology 10(1981)。一種這樣的糖類部分是N-乙酰神經(jīng)氨酸(NANA),它被發(fā)現(xiàn)在頭發(fā)纖維的表面。NANA在人頭發(fā)中的存在可通過用酸在溫和水解條件下抽提頭發(fā)觀察到。NANA是唾液酸類最常見的成員,它在自然界中作為糖蛋白的寡糖部分的末端殘基。因此NANA表明了頭發(fā)中糖蛋白的存在。
表1正常頭發(fā)中的單糖含量
作為末端殘基,NANA是在各種對頭發(fā)的處理中第一個接觸攻擊的組分。對頭發(fā)纖維中NANA分布的初步研究表明,多達25%-30%的總NANA含量位于接近頭發(fā)表面。因此,不驚訝頭發(fā)中的NANA量在水提取后減少,在酸提取后和在嚴重漂染后急劇減少。換言之,角蛋白纖維中的NANA量隨著外部條件,例如水、化學損傷和熱對纖維的損傷而減少。這些處理可以是化學上非侵蝕性的(水、表面活性劑)以及侵蝕性的(永久波浪,通常稱為“燙發(fā)”、氧化性染色/漂染;堿性直發(fā))。雖然仍缺乏對于NANA和糖蛋白在人頭發(fā)中的功能的詳細信息,但從其它來源已知從寡糖鏈除去一個NANA殘基可改變生物分子的物理和生物化學性質(zhì)。見Sharon,N.和Lis,H.,The Proteins,Vol.V,1-145(H.Neurath和R.L.Hill編,AcademicPress,NY)(1982)。
因此不限于理論,在化學攻擊中用植物提取物保護末端基團,例如NANA可導致在侵蝕性處理中保護頭發(fā)。同樣,與頭發(fā)的NANA和寡糖鏈結(jié)合的植物提取物可以保護正常和受損的頭發(fā)在非侵蝕性處理中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類似的,在皮膚和其它角蛋白組織中發(fā)現(xiàn)的糖類部分,例如糖胺聚糖(GAG)可使植物提取物對其它角蛋白組織提供對于頭發(fā)所發(fā)現(xiàn)的相同保護。
因此,已顯示植物提取物與角蛋白纖維結(jié)合,并對纖維賦予保護作用,免受外部條件的損傷。植物提取物還調(diào)理纖維表面,通過減少角質(zhì)層損傷維持角蛋白纖維的完整性。除了保護角蛋白纖維,植物提取物還改善角蛋白纖維的易梳理性和卷曲形成。
與糖類部分或糖類結(jié)合的任何植物提取物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實踐。用于本發(fā)明的方法的植物提取物還可以是任何保護角蛋白纖維不損失蛋白質(zhì)的植物提取物。熟練技術人員可以視設想的用途而定用常規(guī)實驗確定一種植物提取物是否與糖類部分結(jié)合,或保護角蛋白纖維免受蛋白質(zhì)損失。測定一種植物提取物是否可用于實施本發(fā)明的常規(guī)實驗包括柱層析,如實施例1所述,它測定了植物提取物對糖類部分的結(jié)合;蛋白質(zhì)損失試驗,如實施例2所述,它測定一種植物提取物是否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和易梳理性試驗,如實施例3所述,它比較用植物提取物處理的頭發(fā)和未處理頭發(fā)由于外部條件導致的濕梳理功的增加。然而,對于用于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和方法的植物提取物來說,在任一或所有提供的試驗中陽性的結(jié)果并不是必需的。
易梳理性試驗(見Garcia,M.L.和Diaz,J.,J.Soc.Cosmet.Chem.27,370-398(1976))是本領域已知的,與組合物對頭發(fā)提供的接觸外部條件的保護量密切相關。在處理前先確定正常頭發(fā)的濕梳理功。然后將頭發(fā)分成兩組并處理,一組用植物提取物,另一組用對照溶液。處理后,使頭發(fā)接觸嚴酷的外部條件,例如加熱。比較用提取物處理的接觸的頭發(fā),相對于用對照處理的接觸的頭發(fā)梳理濕潤頭發(fā)所需的功或力的增加。
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植物提取物包括但不限于柳草提取物;馬鈴薯提取物例如Dermolectine_和Capilectine_;槲寄生提取物;鱷梨提取物;麥芽提取物;菜豆提取物;其它蔬菜提取物,例如胡蘿卜、黃豆、燕麥、甜菜、黃瓜、花椰菜、南瓜和番茄提取物;煙草提取物;其它有草藥提取物,例如蒔蘿、辣根、柳草、人參、罌粟、或芝麻;其它水果提取物,例如橙、檸檬、西瓜、香蕉和椰子。植物提取物通常是以水或甘油溶劑提供,例如就Dermolectine_而言,是60%甘油,但可以以更濃縮的形式獲得。另外,許多廠商不提供市售植物提取物的活性成分百分數(shù)。
在另一個優(yōu)選例中,本發(fā)明的植物提取物選自含有植物凝血素的植物提取物。植物凝血素可從各種植物或動物材料中提取,并且可根據(jù)其對于特定糖類或糖類復合物的親和力分類。用于本發(fā)明的實施的植物凝血素包括但不限于馬鈴薯(馬鈴薯提取物),可通過親和層析純化,并且可從SEDERMA,Inc.(France)作為Dermolectine_(700mg/100g活性物質(zhì)濃度)和Capilectine_(500mg/100g活性物質(zhì)濃度),ALBAN MULLER,Int.(France)和VEGETECH(CA)購得;Lycopersiconesculentum(番茄提取物);Agaricus bisporus(蘑菇提取物);Arachis hypogea(花生提取物);Bauhinia pupurea(紫羊蹄甲樹或種子提取物);Anguilla anguilla(淡水鰻提取物);Tetragonolobus purpureas(翅莢豌豆提取物);Ulex europaeus(荊豆(gorse)或荊豆(furze)提取物);Lathyrus odoratus(香豌豆提取物);Lensculinaris(小扁豆提取物)或Pisum sativum(豌豆提取物)和來自Giycin max(黃豆提取物)、散布大蝸牛(Helix aspersa)(蝸牛提取物)或蓋罩大蝸牛(Helixpomatia)(羅馬或食用蝸牛)提取物的凝集素。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以含有至少一種糖。含有一種或多種植物提取物的混合物的組合物,和含有一種或多種植物提取物和一種或多種糖的混合物的組合物都在本發(fā)明實施范圍內(nèi)。
本發(fā)明中所用的糖類可以是任何糖類、碳水化合物或碳水化合物部分。在優(yōu)選例中,糖類可選自單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3-7碳糖,例如戊糖,如核糖、阿拉伯糖、木糖、來蘇糖、核酮糖和木酮糖,和己糖,例如阿洛糖、阿卓糖、葡萄糖、甘露糖、古羅糖、艾杜糖、半乳糖、塔羅糖、山梨糖、阿洛酮糖、果糖和塔格糖;二糖(水解成兩個單糖的糖類),例如麥芽糖、蔗糖、纖維二糖、海藻糖和乳糖;和多糖(水解成兩個以上單糖的糖類),例如淀粉、糊精、纖維素和糖元。在另一個優(yōu)選例中,本發(fā)明的糖類選自醛糖和酮糖。
在優(yōu)選例中,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和至少一種糖的混合物選自馬鈴薯提取物,例如Dermolectine_和/或Capilectine_和一種或多種選自山梨糖、蔗糖和海藻糖的糖;菜豆提取物和蔗糖;和柳草提取物和蔗糖的混合物。
在優(yōu)選例中,本發(fā)明組合物中存在的植物提取物或植物提取物混合物的量是組合物總重量的0.01%-5.0%。在另一個優(yōu)選例中,當本發(fā)明組合物中存在糖或糖類混合物時,其量占組合物總重量的0.001%-3.0%。這些范圍是基于市售的植物提取物組合物,它含有大約60%甘油。存在于本發(fā)明組合物中的優(yōu)選植物提取物范圍可以根據(jù)市售的植物提取物的活性成分百分數(shù)變化。
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形式可以是液體、油、膏、棒、分散體、乳液、洗液、凝膠或霜。本發(fā)明的組合物還可以作為整體的組合物,含有植物提取物或植物提取物的混合物,任選地,和糖或糖混合物,或多成分處理或藥盒的形式。多成分藥盒可以含有一種含有植物提取物的成分和另一種任選含有糖的成分。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jù)組合物的穩(wěn)定性所設想的用途,可以確定如何儲藏和混合組合物和/或多成分組合物。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是一種用于處理或保護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含有柳草提取物。該組合物還含有至少一種糖。
本發(fā)明將用下列實施例說明,但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實施例1測定植物提取物與糖類部分結(jié)合的試驗
進行了一種篩選試驗,來確定用于本發(fā)明的組合物的植物提取物的實用性。由于任何與糖類部分或糖結(jié)合的植物提取物都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實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用柱層析或HPLC快速測定植物提取物與特定糖類的結(jié)合性質(zhì),從而得到植物提取物對所設想的用途的可用性。
如下文表4進行HPLC實驗。選擇了不滯留NANA,但將滯留或使NANA/植物提取物復合物(在此情況下為NANA/Dermolectine_復合物)的洗脫變慢的陽離子交換層析柱。然后將對照溶液HPLC后回收的NANA量(選擇甘油作為對照,因為Dermolectine_含有60%甘油),由NANA在200nm的吸光度計算的,與用含有馬鈴薯提取物Dermolectine_HPLC后回收的NANA量比較。
在HPLC過程中,柱不保留甘油對照溶液中的NANA,在時間A回收100%NANA。因此,在時間A不回收的任何來自流過柱的NANA/Dermolectine_的NANA是由于NANA和Dermolectine_的相互作用。如表4所示,HPLC后回收的較低量的NANA證明Dermolectine_能與NANA結(jié)合。
表4由HPLC(200nm檢測)測定的Dermolectine_對NANA的作用
*Dermolectine_含有60%甘油。
實施例2測定植物提取物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的測試
進行了另一種篩選試驗,來確定植物提取物用于本發(fā)明組合物的可用性。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中有用的植物提取物可以是任何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的植物提取物。熟練技術人員可通過蛋白質(zhì)損失試驗確定一種植物提取物是否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
相對于對照,即甘油,測試了馬鈴薯提取物Dermolectine_和Capilectine_分別對于水中角蛋白纖維的蛋白質(zhì)損失的作用。將下文表5的各種溶液在室溫下涂到漂染過的頭發(fā)樣品上5分鐘(頭發(fā)∶液體=1∶10w/w)。然后用溫水漂洗頭發(fā)樣品1分鐘,風干,然后將各樣品放在獨立的50ml錐形瓶中,以頭發(fā)∶水=1∶15w/w的比例加入去離子水。在Gyrotory水浴振搖器G76型(New Brunswick ScientificCo.)中室溫振搖頭發(fā)樣品1小時。
用Lowry技術確定各水樣中的蛋白質(zhì)含量。見Sandhu,S.S.和Robbins,C.R.,J.Soc.Cosmet.Chem.,44,163-175(1993)。如表5所示,用1%Dermolectine_和Capilectine_預處理的頭發(fā)的蛋白質(zhì)損失比用甘油溶液預處理的頭發(fā)明顯低。
表5漂染的頭發(fā)在水中的蛋白質(zhì)損失。
一次預處理的作用
在另一個實驗中,測試了1%不同馬鈴薯提取物溶液對于其保護漂染的頭發(fā)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的能力。將含甘油的提取物Dermolectine_、Capilectine_和馬鈴薯HS的作用與0.6%甘油比較,而無甘油的原料,馬鈴薯皮提取物和馬鈴薯提取物(VEGETECH)與水比較測試。見下文表6。
漂染過的頭發(fā)樣本在室溫下用上述溶液處理5分鐘,用溫水[漂洗1分鐘。處理重復5次。如上進行在水中振搖的步驟。在所有情況下,用馬鈴薯提取物處理的漂染的頭發(fā)的蛋白質(zhì)損失比相應的對照樣品明顯低得多(見表6)。
表6.漂染過的頭發(fā)在水中的蛋白損失
5次預處理的作用
實施例3.在漂染過程中用植物提取物保護正常頭發(fā)
用易梳理性測試確定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保護受到外部條件影響的頭發(fā)的量。在進一步處理前測定正常棕發(fā)的濕梳理力。見Garcia,M.L.和Diaz,J.J.Soc.Cosmet.Chem.,27370-398(1976)。接著,將馬鈴薯提取物的溶液,Dermolectine_和馬鈴薯HS分別以0.5%、1.0%和3%重量在室溫下涂到頭發(fā)上5分鐘(頭發(fā)∶溶液=1∶10w/w)。Dermolectine_和馬鈴薯HS各含有60-80%甘油,因此這些馬鈴薯提取物與3%甘油溶液(對照)比較測試。處理重復3次,在每次涂用之間漂洗頭發(fā),風干。然后在室內(nèi)條件下平衡預處理的正常頭發(fā)24小時,并漂染(室溫30分鐘;12%H2O2,pH9.7用氨水調(diào)節(jié))。測試漂染的頭發(fā)濕梳理力的增加,與處理和漂染前正常棕發(fā)的最初濕梳理力比較。所有試驗一式兩份進行。
如表7所示,用Dermolectine_或馬鈴薯HS溶液預處理的頭發(fā)濕梳理力的增加明顯比用甘油溶液預處理的頭發(fā)觀察到的低。
表7漂染過的頭發(fā)濕梳理預漂染處理的作用
(一式兩份進行試驗;每次試驗梳理10下)
實施例4.用植物提取物處理的漂染過的頭發(fā)改善的梳理性
在用馬鈴薯提取物處理前后測定了漂染過的頭發(fā)的易梳理性或濕梳理力。用1%馬鈴薯提取物,Capilectine_溶液處理漂染過的頭發(fā),而用0.6%甘油溶液處理另一種漂染過的頭發(fā)樣品。所有樣品以頭發(fā)液體比1∶10(w/w)在室溫下處理5分鐘,然后用溫水漂洗3分鐘。Capilectine_涂用后的濕梳理力變小,表明涂用改善了約45%的易梳理性,而甘油處理后沒有顯著變化(表8)。
表8.漂染過的頭發(fā)的濕梳理的改善(一式兩份進行測試;每次試驗梳理10下)
實施例5.用植物提取物處理的正常和染色的頭發(fā)永久性波浪中卷曲形成的改善
測定了用20體積H2O2對正常棕發(fā)和用ColorGel_6RO(Redken)染色的正常棕發(fā)的12個纖維樣品做永久性波浪的卷曲形成。將樣品(Io(平均最初長度)=12.5cm)纏在卷發(fā)桿(7.5mm直徑)上,每個試驗6根(n=6)。用下列預處理之一飽和每三組樣品a)水;b)0.6%甘油;c)1%Dermolectine_,以2ml每根卷發(fā)桿;室溫維持5分鐘。接著,用紙巾吸干卷發(fā)桿,涂上永久波浪重整液(10%硫代乙醇酸(TGA)、1%內(nèi)銨鹽,pH9.01,NH4OH;每根2mL)。頭發(fā)在室溫下處理30分鐘;用去離子水漂洗(100mL/6根桿;5分鐘);用2%H2O2 pH3中和(5分鐘,2mL/桿);再用去離子水漂洗100mL/6桿,5分鐘)。用紙巾吸干桿,將頭發(fā)自桿上取下,測量濕發(fā)卷的直徑和長度。在板上以垂直位置在干燥后測量樣品干燥發(fā)卷的長度。
如下文表9所示,用1%Dermolectine_預處理的頭發(fā)的濕潤和干燥發(fā)卷長度與用水預處理的頭發(fā)相比顯著小。在水和甘油處理的頭發(fā)之間發(fā)卷形成無顯著差異。
表9.發(fā)卷效率的改進預處理的作用實施例6.用植物提取物保護正常頭發(fā)
用下列1%溶液Dermolectine_,鱷梨提取物(Active Organics)、槲寄生提取物(Active Organics)和麥芽提取物(Active Organics)之一處理正常棕發(fā)的樣品。由于所有植物提取物含有60-80%甘油,用水和1%甘油分別處理頭發(fā)的對照樣品。然后用12%H2O2,pH8.8(NH4OH)在室溫下漂染頭發(fā)20分鐘。提取物處理和水處理的樣品之間顏色的消除沒有顯著差異。
用6N HCL(110℃,24小時)消化頭發(fā),用Beckman系統(tǒng)6300高性能分析儀分析磺丙氨酸。磺丙氨酸含量是另一種測量漂染對頭發(fā)纖維造成的損傷量的方法,磺基丙氨酸含量越高,表明對頭發(fā)的損傷越大。如下文表10所示,雖然全部測試的植物提取物相對于水和甘油,都保護頭發(fā)不損失NANA,但在用植物提取物預處理的頭發(fā)的磺丙氨酸含量中無可感知的差異。
還如上分析了頭發(fā)在水中的蛋白質(zhì)損失。下文表10和圖1顯示了槲寄生提取物和Dermolectine_在這些低濃度下提供對蛋白質(zhì)損失的保護。雖然在這些濃度下觀察不到麥芽提取物或鱷梨提取物對蛋白質(zhì)損失的可感知保護,但可在植物提取物較高的濃度下觀察到針對蛋白質(zhì)損失的保護。
最后,分析頭發(fā)的NANA含量。用下列方法測定NANA含量。用木瓜蛋白酶/二硫蘇糖醇消化頭發(fā),凍干,并用0.2N H2SO4重建。然后80℃水解頭發(fā)1小時,用熒光探針1,2-二氨基-4,5-甲二氧苯衍生化,用反相HPLC分析NANA含量。如表10所示,所有植物提取物保護頭發(fā)避免在漂染過程中損失NANA,表明對頭發(fā)表面糖蛋白的保護。
表10.用植物提取物對頭發(fā)的保護
用漂染過一次的頭發(fā)(1X)進行類似的實驗。用下列方法之一處理漂染過的頭發(fā)樣本
a)0.5%馬鈴薯提取物(VEGETECH)溶液在室溫下作用5分鐘,用自來水漂洗,風干,并在室溫條件下平衡24小時,然后漂染;
b)2.0%馬鈴薯提取物(VEGETECH)溶液在(a)過程后施用;
c)0.5%馬鈴薯提取物(VEGETECH)溶液在室溫下作用5分鐘,用紙巾吸干,風干,并在室溫條件下平衡24小時,然后漂染;和
d)在過程(c)后施用1.0%馬鈴薯提取物(VEGETECH)溶液。馬鈴薯提取物不含甘油,因此用水作為對照處理。
然后再次用12%H2O2,pH8.8(NH4OH)在室溫下漂染漂染過的頭發(fā)20分鐘。在提取物處理的和水處理的顏色消除之間沒有顯著差異。如上所述分析頭發(fā)在水中的磺丙氨酸和蛋白質(zhì)損失。
如表11所示,各植物提取物溶液保護頭發(fā)不形成磺丙氨酸。另外,如表11和圖2所示,各植物提取物保護頭發(fā)避免損失蛋白質(zhì)。還可以根據(jù)植物提取物保護頭發(fā)避免蛋白質(zhì)損失的能力觀察到濃度依賴性。
表11.用植物提取物保護漂染過的頭發(fā)
實施例7.用植物提取物/糖混合物保護頭發(fā)
用易梳理性試驗證明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對受外部條件,例如熱影響的頭發(fā)的有效保護。在進一步處理之前測定漂染過的頭發(fā)的濕梳理力。接下來,用下列一種溶液處理頭發(fā)樣品
a)水(對照)
b)糖溶液
c)柳草溶液;和
d)柳草和糖混合物。
將溶液在室溫下施加到頭發(fā)上(頭發(fā)∶溶液比=1∶10w/w)。處理重復6次,在每次處理之間進行漂洗頭發(fā),和加熱循環(huán)。見McMullen,R.和Jachowicz,J.,J.Cosmet.Sci.,49223-244(1998)。測試漂染過的頭發(fā)濕梳理力的增加,與在處理和加熱前的起始濕梳理力比較,來確定處理抵抗熱接觸的效力。
圖3顯示了濕梳理功下降的增加百分數(shù)。這表明以所示濃度使用柳草提取物或柳草提取物/蔗糖混合物有效的保護頭發(fā)免受熱循環(huán)的傷害。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理解,可對本發(fā)明的組合物和方法進行各種修改和改變,而不違背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精神。因此,本發(fā)明覆蓋本發(fā)明的修改和變化,條件是它們在權利要求及其等價物的范圍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在所述角蛋白纖維上涂用一種組合物,該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選自馬鈴薯提取物、槲寄生提取物、鱷梨提取物、麥芽提取物和柳草提取物的植物提取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還含有至少一種糖。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糖選自單糖、二糖和多糖。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單糖選自戊糖和己糖。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戊糖選自核糖、阿拉伯糖、木糖、來蘇糖、核酮糖和木酮糖。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己糖選自阿洛糖、阿卓糖、葡萄糖、甘露糖、古羅糖、艾杜糖、半乳糖、塔羅糖、山梨糖、阿洛酮糖、果糖和塔格糖。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糖選自麥芽糖、蔗糖、纖維二糖、海藻糖和乳糖。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糖選自淀粉、糊精、纖維素和糖元。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糖是蔗糖而所述植物提取物是柳草提取物。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的形式是液體、油、膏、棒、分散體、乳液、洗液、凝膠或霜。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角蛋白纖維選自頭發(fā)、睫毛和眉毛。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在所述組合物中以相對于組合物總重量0.01%-5.0%的濃度存在。
1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保護角蛋白纖維避免外部損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糖在所述組合物中以相對于組合物總重量0.001%-3.0%的濃度存在。
14.一種改善角蛋白纖維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在所述角蛋白纖維上涂用一種含有至少一種選自槲寄生提取物、麥芽提取物、柳草提取物和菜豆提取物的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提取物選自馬鈴薯提取物、槲寄生提取物、鱷梨提取物、麥芽提取物、柳草提取物和菜豆提取物。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還含有至少一種糖。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糖選自單糖、二糖和多糖。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單糖選自戊糖和己糖。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戊糖選自核糖、阿拉伯糖、木糖、來蘇糖、核酮糖和木酮糖。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己糖選自阿洛糖、阿卓糖、葡萄糖、甘露糖、古羅糖、艾杜糖、半乳糖、塔羅糖、山梨糖、阿洛酮糖、果糖和塔格糖。
21.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糖選自麥芽糖、蔗糖、纖維二糖、海藻糖和乳糖。
22.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糖選自淀粉、糊精、纖維素和糖元。
23.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糖是蔗糖而所述植物提取物是柳草提取物。
24.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的形式是液體、油、膏、棒、分散體、乳液、洗液、凝膠或霜。
2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角蛋白纖維選自頭發(fā)、睫毛、和眉毛。
2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在所述組合物中以相對于組合物總重量0.01%-5.0%的濃度存在。
2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改善易梳理性和/或卷曲形成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糖在所述組合物中以相對于組合物總重量0.001%-3.0%的濃度存在。
28.一種用于處理或保護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柳草提取物和至少一種糖。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糖選自單糖、二糖和多糖。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單糖選自戊糖和己糖。
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戊糖選自核糖、阿拉伯糖、木糖、來蘇糖、核酮糖和木酮糖。
32.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己糖選自阿洛糖、阿卓糖、葡萄糖、甘露糖、古羅糖、艾杜糖、半乳糖、塔羅糖、山梨糖、阿洛酮糖、果糖和塔格糖。
33.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糖選自麥芽糖、蔗糖、纖維二糖、海藻糖和乳糖。
34.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糖選自淀粉、糊精、纖維素和糖元。
35.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的形式是液體、油、膏、棒、分散體、乳液、洗液、凝膠或霜。
36.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角蛋白纖維選自頭發(fā)、睫毛和眉毛。
37.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在所述組合物中以相對于組合物總重量0.01%-5.0%的濃度存在。
38.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處理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種糖在所述組合物中以相對于組合物總重量0.001%-3.0%的濃度存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保護角蛋白纖維免受外傷,例如由于接觸熱、化學物質(zhì)等導致蛋白損失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施用含有至少一種植物提取物的組合物。本發(fā)明還考慮一種改善易梳理性的方法和/或一種促進角蛋白纖維形成卷曲的方法。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本發(fā)明是一種用于保護處理角蛋白纖維的含柳草提取物的組合物。
文檔編號A61K8/00GK1430499SQ01810129
公開日2003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01年5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5月23日
發(fā)明者D·W·坎內(nèi)爾, N·法捷耶夫, H·馬圖爾, N·V·恩古耶 申請人:歐萊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