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辣椒榨油的生產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辣椒油的生產方法。
目前,四川、湖南、貴州等地生產銷售辣椒油,這種辣椒油準確地說是油辣椒,其生產特點是,把紅(鮮)辣椒打碎,再加入食用油浸漬、消毒、包裝。這種產品由于沒有將籽粒中的辣椒素提取出來,造成很大浪費,而且味道欠佳。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將辣椒籽粒中的辣椒紅油素提取出來,以其為主要原料,生產一種香辣可口的調味品,減少辣椒的損失。
本發(fā)明的主要技術內容是用干辣椒磨成粉,將適量芝麻、山胡椒、食鹽、低度米酒、干酵母,按3~5∶2~4∶4~6∶15~25∶0.1配成調料,再將調料與辣椒粉按25~40∶100混合均勻,加溫后用榨油機壓榨,便得到辣椒油。
本發(fā)明較油辣椒的優(yōu)越性在于①減少浪費,將籽粒中的辣椒紅油素提取出來后,1公斤辣椒的作用相當于原來的10公斤。②質量高,本產品無渣、無脂肪、含水量極低、紅色透明、香辣可口;③用量省,一碗菜只放幾滴即可,同放味精一樣;④耐貯存,常規(guī)方法保存三年不變質,而且使用方便,并有預防傷風感冒之功效。
實施例將辣椒洗凈、曬干或烘干,用粉碎機磨成粉。將芝麻、山胡椒、食鹽、低度米酒、干酵母按重量比3∶2∶5∶20∶0.1配成調料,然后將調料與辣椒粉按35∶100混合均勻,蒸氣加溫后,再倒進鐵皮桶或裝入布袋,用榨油機壓榨,便得到辣椒油。外加包裝即成商品。用此法每公斤干辣椒可得0.2~0.35公斤辣椒油。本辣椒油無渣、無脂肪、紅色透明、香辣可口。
本辣椒油主要成份及含量是辣椒紅油素40~80%,芝麻油5~30%,山胡椒油5~10%,食鹽7~10%,水份<2%,其他5%。
榨油后的渣還可食用,與原辣椒味道相比,辣味稍低,香味更濃,炒菜可調色,也可作醬菜用。
本辣椒油在國內市場每公斤售價60~70元,港、臺市場售價可達人民幣100元以上。按每公斤干辣椒產0.3公斤計,可得收入18元以上。
權利要求
1.辣椒榨油的生產方法,將辣椒洗凈,曬干或烘干后磨成粉,本發(fā)明的特征是將芝麻、山胡椒、食鹽、低度米酒、干酵母按重量比3~5∶2~4∶4~6∶15~25∶0.1配成調料,將調料與辣椒粉按25~40∶100混合均勻,加溫后用榨油機壓榨,便得到辣椒油。
2.用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方法得到的辣椒油,其特征是產品無渣、無脂肪、紅色透明、香辣可口;主要成份及含量是辣椒紅油素40~80%,芝麻油5~30%,食鹽7~10%,水份<2%。山胡椒油5~10%。
全文摘要
用辣椒榨油的生產方法,主要特征是將干辣椒粉碎,加干酵母、低度米酒、食鹽、芝麻等調料,加溫后用壓榨方法將辣椒籽粒中的辣椒紅油素提取出來,得到辣椒油。本產品無渣、無脂肪、紅色透明、香辣可口,且用量省、耐貯存。每公斤干辣椒可加工辣椒油0.3公斤以上,可得收入約20元。用此方法加工辣椒,可避免辣椒紅油素的大量損失。
文檔編號A23L1/22GK1061992SQ9110689
公開日1992年6月17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12月25日
發(fā)明者戴海清, 胡學賓, 楊新三, 呂時都 申請人:戴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