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概括而言涉及非動物蛋白及其在各種可食用產品(例如食物產品、飲料產品和營養(yǎng)產品,包括肉類類似物產品和乳制品類似物產品)中的用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非動物蛋白包括蠶豆蛋白、綠豆蛋白、小扁豆(lentil)蛋白或它們的組合。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非動物蛋白與其他非動物蛋白(例如大豆蛋白或豌豆蛋白)組合,以補充所得共混物的氨基酸組成(amino?acid?profile,氨基酸譜)。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非動物蛋白與某些纖維組合,這使得共混物適合添加到可用于制造肉類類似物產品或乳制品類似物產品的可攝取組合物中。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調味劑(flavorings)或風味修飾劑(flavor-modifiers)也與非動物蛋白組合。
背景技術:
1、人類飲食通常包括動物源性和非動物源性產品。近年來,食用動物源性產品所占卡路里的比例有所增加。這帶來了一些健康問題,因為吃太多肉,尤其是脂肪和膽固醇含量高的肉,往往會導致心臟病和相關問題。另一個問題與可持續(xù)性有關。飼養(yǎng)肉食動物通常需要大量的谷物或草作為動物飼料。種植草或谷物來喂養(yǎng)這些動物所需的土地面積是種植供人類直接食用的植物所需的土地面積的數倍。因此,隨著全球人口不斷增加,對增加農業(yè)空間的需求變得越來越難以為繼。
2、因此,人們越來越需要用來自植物、藻類、真菌等的類似材料來替代人類飲食中的肉類。在許多情況下,由于消費者已經習慣了食用肉類,這些非動物性替代食品旨在模擬食用肉類的風味、質地和烹飪體驗。但是,制造這種肉類類似物材料帶來了許多挑戰(zhàn),因為人們試圖使用植物衍生材料來制造模擬食用肉類的食物產品。
3、其中一個挑戰(zhàn)是使用非動物來源的蛋白質來模擬動物蛋白質的蛋白質組成和風味。例如,豌豆蛋白通常用于制作肉類產品的植物替代品。但豌豆蛋白可能會帶來不良的異味,甚至某些氨基酸的含量與肉類產品相比可能低得令人不快??梢允褂醚谖秳┖湍承┱{味劑來解決前一個問題,但這些化合物對于使蛋白質的氨基酸組成多樣化幾乎沒有作用。因此,雖然味道有所改善,但與動物源性替代品相比,最終產品的蛋白質品質可能會降低。
4、因此,需要不斷開發(fā)非動物源性材料,以更好地模擬動物蛋白的味道和營養(yǎng)組成。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涉及如下發(fā)現:某些蛋白質共混物提供改善的風味譜(flavor?profile)或改善的氨基酸組成,特別是在用于乳制品和肉類類似物等應用時。
2、在第一形態(tài)中,本公開提供了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的用途,用于(a)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風味或香氣,或(b)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氨基酸組成;其中可攝取組合物包含豌豆蛋白、大豆蛋白或它們的組合;并且其中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包含除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之外的至少一種非動物蛋白。在某些相關方法中,本公開提供了(a)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風味,或(b)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氨基酸組成的方法,包括將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引入到可攝取組合物中;其中可攝取組合物包含豌豆蛋白、大豆蛋白或它們的組合;并且其中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包含除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之外的至少一種非動物蛋白。
3、在第二形態(tài)中,本公開提供了一種可攝取組合物,其包含:(a)豌豆蛋白、大豆蛋白或它們的組合;和(b)至少一種額外的非動物蛋白;和(c)可選地,調味劑。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可攝取組合物還包含纖維組分。
4、在第三形態(tài)中,本公開提供了包含第二形態(tài)的可攝取組合物的風味化(flavored,已調味)產品。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風味化產品是飲料產品,例如乳制品或乳制品類似物。在一些其他實施方案中,風味化產品是食物產品,例如酸奶,或肉類類似物產品,例如雞肉類似物產品、牛肉類似物產品等。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風味化產品是動物飼料產品,例如貓飼料或狗飼料產品。
5、進一步的形態(tài)以及它們的實施方案在下面的詳細描述、附圖、摘要和權利要求中闡述。
1.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用于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風味或香氣,或改善其氨基酸組成的用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該用途是為了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風味或香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該用途是為了改善可攝取組合物的氨基酸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中除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之外的至少一種非動物蛋白是蠶豆蛋白、綠豆蛋白、葵花籽蛋白、紅扁豆蛋白、燕麥蛋白、低芥酸菜籽蛋白或它們的任何組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中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與除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之外的至少一種非動物蛋白的重量比范圍為1:1至20:1。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中該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包含纖維,例如植物衍生的纖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用途,其中該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還包含調味劑。
8.一種可攝取組合物,其包含: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攝取組合物,其中除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之外的至少一種非動物蛋白是蠶豆蛋白、綠豆蛋白、葵花籽蛋白、紅扁豆蛋白、燕麥蛋白或它們的任何組合。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可攝取組合物,其中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與除豌豆蛋白或大豆蛋白之外的至少一種非動物蛋白的重量比范圍為1:1至20:1。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攝取組合物,其中該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包含纖維,例如植物衍生的纖維。
12.根據權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攝取組合物,其中該蛋白質添加劑組合物還包含調味劑。
13.一種風味化產品,包含權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攝取組合物。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風味化產品,其中該風味化產品是飲料產品例如乳制品或乳制品類似物產品,或食物產品例如酸奶,或肉類類似物產品例如雞肉類似物產品、牛肉類似物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