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抓斗和集裝箱吊架旋轉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吊鉤式電動抓斗和集裝箱吊架的旋轉機構。
背景技術:
目前,鐵路裝卸工屬具動力吊裝系列中,大多不具有電動旋轉功能。電動抓斗的開閉機構雖然是電動的,但抓斗不能180度范圍內(nèi)任意電動旋轉,不適應鐵路貨場裝卸的需求;集裝箱吊架的旋轉是靠故意碰撞或人力鉤動使之旋轉的,這樣旋轉角度很難控制,尤其是當需要集裝箱旋轉90度過門吊支腿時,旋轉角度控制不了,很容易撞上門吊支腿,損壞設備和集裝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裝卸工屬具不能電動旋轉所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能使電動抓斗、集裝箱吊架電動旋轉,便于控制旋轉角度,性能可靠,操作方便的旋轉機構。該機構能使電動抓斗、集裝箱吊架在180度范圍內(nèi)任意電動旋轉。
本實用新型的旋轉機構是利用旋轉軸上的軛板卡住吊鉤的橫梁阻止吊鉤轉動,通過旋轉動力機構,帶動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旋轉。它包括電動機、減速機構、聯(lián)軸器、蝸輪蝸桿機構、旋轉軸、聯(lián)接架、推力軸承、梯形螺母、限位開關等。蝸輪與旋轉軸相聯(lián)結,推力軸承和梯形螺母裝配在旋轉軸上。由電動機經(jīng)減速機構,再通過聯(lián)軸器帶動蝸桿蝸輪旋轉,從而驅動與蝸輪聯(lián)結在一起的旋轉軸。由于旋轉軸固定不動(與起重機鉤頭固定在一起),相對而言是蝸輪箱旋轉,(蝸輪箱與聯(lián)接架固定在一起,聯(lián)接架與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相連接)從而迫使電動抓斗或集裝箱旋轉。
本實用新型的旋轉機構利用起重機吊鉤鋼絲繩的柔性擺原理,合理控制旋轉機構的轉動速度,使其轉角容易控制。使用時,起重機吊鉤的橫梁放置在旋轉軸的軛板卡槽里,軛板和旋轉軸焊接固定在一起,這樣旋轉軸相對吊鉤而言是不轉動的。轉動的是與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相連接的聯(lián)接架和蝸輪箱等機構。當轉動的蝸輪箱上的限位開關碰到旋轉軸上的限位擋塊后,旋轉機構自動停止,確保作業(yè)安全。
圖1為本實用新型旋轉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旋轉機構中旋轉軸結構示意圖;
圖3為旋轉機構中蝸輪蝸桿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旋轉機構包括電動機7、減速機構6、聯(lián)軸器5、蝸輪箱8、旋轉軸4、聯(lián)接架9、限位開關1,旋轉軸4上有軛板3、限位擋塊2、推力軸承14、梯形螺母13和與蝸輪11聯(lián)結的平鍵10,蝸輪箱8內(nèi)有蝸輪11和蝸桿12。蝸輪箱8和聯(lián)接架9落在推力軸承14上,推力軸承14用梯形螺母13緊固。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為軛板3的卡槽卡住起重機吊鉤的橫梁,這樣旋轉軸4相對吊鉤而言就固定不轉動了,由電動機7經(jīng)減速機構6,再通過聯(lián)軸器5帶動蝸桿12蝸輪11旋轉,從而驅動與蝸輪11聯(lián)結在一起的旋轉軸4旋轉,而旋轉軸4是固定不旋轉的,相對而言,旋轉的是蝸輪箱8和聯(lián)接架9,從而帶動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旋轉。當轉動著的限位開關1碰到旋轉軸4上的限位擋塊2后旋轉機構自動停止,確保作業(yè)安全。由于蝸輪11和蝸桿12的自鎖作用,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可固定在所需的位置。操作者還可通過點動電動機7的操作方法使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轉到任意所需的位置固定。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吊鉤式電動抓斗和集裝箱吊架的旋轉機構。包括電動機(7)、減速機構(6)、聯(lián)軸器(5)、蝸輪箱(8)、旋轉軸(4)、聯(lián)接架(9)、限位開關(1),其特征在于旋轉軸(4)上有軛板(3)、限位擋塊(2)、推力軸承(14)、梯形螺母(13)和與蝸輪(11)聯(lián)結的平鍵(10),蝸輪箱(8)內(nèi)有蝸輪(11)和蝸桿(12)。蝸輪箱(8)和聯(lián)接架(9)落在推力軸承(14)上,推力軸承(14)用梯形螺母(13)緊固。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機構,其特征在于旋轉軸(4)與軛板(3)是焊接固定在一起的。
專利摘要一種新型吊鉤式電動抓斗和集裝箱吊架的旋轉機構是利用旋轉軸上的軛板卡住吊鉤的橫梁阻止吊鉤轉動,通過旋轉動力機構,帶動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旋轉。它包括電動機、減速機構、聯(lián)軸器、蝸輪蝸桿機構、旋轉軸、聯(lián)接架、推力軸承、梯形螺母、限位開關等。蝸輪與旋轉軸相聯(lián)結,推力軸承和梯形螺母裝配在旋轉軸上。由電動機經(jīng)減速機構,再通過聯(lián)軸器帶動蝸桿蝸輪旋轉,從而驅動與蝸輪聯(lián)結在一起的旋轉軸。由于旋轉軸固定不動(與起重機鉤頭固定在一起),相對而言是蝸輪箱旋轉,(蝸輪箱與聯(lián)接架固定在一起,聯(lián)接架與電動抓斗或集裝箱吊架相連接)從而迫使電動抓斗或集裝箱旋轉。
文檔編號B66C3/00GK2658129SQ0327708
公開日2004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3年7月21日
發(fā)明者單人煌, 鄧建明, 施小林, 袁水華, 楊立志, 張力, 劉善漢, 宋紹先 申請人:南昌鐵路局南昌機械廠裝卸機具分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