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充電對接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
背景技術(shù):
隨著計算機技術(shù)和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不斷進步,類似于智能機器人的自動工作系統(tǒng)己經(jīng)開始慢慢的走進人們的生活。其中,全自動吸塵器通常體積小巧,集成有環(huán)境傳感器、自驅(qū)系統(tǒng)、吸塵系統(tǒng)、電池或充電系統(tǒng),能夠無需人工操控,自行在室內(nèi)巡航,在能量低時自行返回充電站,對接并充電,然后繼續(xù)巡航吸塵。自動割草機能夠自動在用戶的草坪中割草、充電,無需用戶干涉。這種自動工作系統(tǒng)一次設置之后就無需再投入精力管理,將用戶從清潔、草坪維護等枯燥且費時費力的家務工作中解放出來。
常規(guī)的智能割草機在電池包的電量缺乏時,操作者手動將智能割草機與充電站對接后,還需要操作者手動打開智能割草機的充電開關(guān)此時,充電站才會啟動充電,明顯的,操作者手動打開充電開關(guān)比較繁瑣。`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自動充電,提高充電的方便性。
一種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包括自動行走設備和可與所述自動行走設備對接充電的充電站;
所述自動行走設備包括電路接收模塊,所述電路接收模塊包括電池包和與所述電池包連接的單片機一,所述電池包連接正極和負極接收線,所述正極接收線上設置有與所述單片機一連接的接收控制開關(guān),所述負極接收線連接有與所述單片機一和電池包連接的電量檢測開關(guān);
所述充電站包括可與所述電路接收模塊對接的充電模塊,所述充電模塊包括單片機二和與所述單片機二連接的正極和負極充電線,所述正極充電線上設置有與所述單片機二連接的充電控制開關(guān);
在所述自動行走設備與所述充電站對接后,所述單片機二檢測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是否與所述正極和負極充電線對應連通,如果連通,所述單片機二控制所述充電控制開關(guān)閉合,使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上電,所述單片機一在接收到所述上電信號時,檢測所述電量檢測開關(guān)是否斷開,若斷開,則控制所述接收控制開關(guān)閉合,使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對所述電池包充電。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之間設置有二極管,所述負極接收線連接所述二極管的正級,所述正極接收線連接所述二極管的負級;
其中,所述負極充電線連接有分壓電路,當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與所述正極和負極充電線對應連通時,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正極和負極充電線、以及二極管形成回路;
所述單片機二檢測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是否與所述正極和負極充電線對應連通具體為:
所述分壓電路向所述回路發(fā)送檢測信號,當所述單片機二檢測到所述檢測信號時,則判斷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與所述正極和負極充電線對應連通。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之間還設置有與所述二極管連接的電阻。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正極接收線還通過dc-dc模塊連接所述單片機一;
所述單片機一接收到所述上電信號具體為:
所述單片機一接收到所述dc-dc模塊發(fā)送的轉(zhuǎn)換后的電壓信號。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負極充電線上設置有與所述單片機二連接的充電控制開關(guān);
所述單片機二檢測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是否與所述正極和負極充電線對應連通,如果連通時,所述單片機二分別控制正極和負極充電線上設置的充電控制開關(guān)閉合,使所述正極和負極接收線上電,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電池包為鋰電池包。
以上所述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中,充電站通過充電模塊可與自動行走設備中的電路接收模塊自動連接充電,避免了常規(guī)需要人工操作控制自動行走設備與充電站對接充電的繁瑣,提高了充電的方便性。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例的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的電路圖。
電池包1210單片機一1120
負極接收線1232正極充電線1111
負極充電線1112正極接收線1231
單片機二1120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shù)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jié)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包括自動行走設備200和可與自動行走設備200對接充電的充電站100。
如圖1所示,自動行走設備200包括電路接收模塊,電路接收模塊包括電池包1210和與電池包1210連接的單片機一1220,電池包1210連接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正極接收線1231上設置有與單片機一1220連接的接收控制開關(guān)s3,負極接收線1232連接有與單片機一1220和電池包1210連接的電量檢測開關(guān)s4;
充電站100包括可與電路接收模塊對接的充電模塊,充電模塊包括單片機二1120和與單片機二1120連接的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正極充電線1111上設置有與單片機二1120連接的充電控制開關(guān)s1;
如圖1所示,在自動行走設備與充電站對接后,單片機二1120檢測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是否與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對應連通,如果連通,單片機二1120控制充電控制開關(guān)s1閉合,使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上電,單片機一1220在接收到上電信號時,檢測電量檢測開關(guān)s4是否斷開,如果斷開,則控制接收控制開關(guān)s3閉合,使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對電池包1210充電。
以上所述吸塵器自動充電系統(tǒng),充電模塊可與電路接收模塊自動連接充電,避免了常規(guī)充電需要人工操作的繁瑣,提高了充電的方便性。
其中,單片機一1220可以檢測電池包1210兩端的電壓是否小于預定的閥值,如果小于,則判斷電池包1210需要充電。
當電池包1210需要充電時,單片機一1220可以向監(jiān)控中心或者自動行走設備的顯示屏上發(fā)送需要電池包1210需要充電的充電信號,用戶可以控制自動行走設備與充電站進行對接,或者自動行走設備也可以自動根據(jù)相應的設置自動與充電站進行對接。
可以知道的是,本實施例不限于不同的自動行走設備與充電站對接的過程,不同的對接方法均不影響本實施例的實現(xiàn),本實施例可在自動行走設備與充電站對接后,使充電站自動向自動行走設備充電,而不用人工操作,從而提升充電效率。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之間設置有二極管l1,負極接收線1232連接二極管l1的正級,正極接收線1231連接二極管l1的負級。
其中,負極充電線1112連接有分壓電路v1,當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與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對應連通時,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以及二極管l1形成回路。
其中,單片機二1120檢測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是否與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對應連通具體為:
分壓電路v1向回路發(fā)送檢測信號,當單片機二1120檢測到該檢測信號時,則判斷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與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對應連通。
其中,如圖1所示,在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之間還可以設置有與二極管l1連接的電阻,使二極管l1和電阻共同形成回路。
當單片機二1120檢測到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與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對應連通后,單片機二1120則可以控制充電控制開關(guān)s1閉合,使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上電。
其中,本實施例中,負極充電線1112上也可以設置有與單片機二1120連接的充電控制開關(guān)s2;
單片機二1120檢測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是否與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對應連通,如果連通時,單片機二1120則分別控制正極充電線1111和負極充電線1112上設置的充電控制開關(guān)s1和s2閉合,使正極和負極接收線上電。
本實施例中,正極接收線1231還通過dc-dc模塊連接單片機一1220。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上電后,dc-dc模塊可以將轉(zhuǎn)換后的電壓信號發(fā)送至單片機一1220,單片機一接收到dc-dc模塊發(fā)送的轉(zhuǎn)換后的電壓信號后,即可判斷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已經(jīng)上電。
此時,單片機一1220控制接收控制開關(guān)s3閉合,使正極接收線1231和負極接收線1232對電池包1210充電。需要指出的是,單片機一1220在接收到上電信號,控制接收控制開關(guān)s3閉合之前,需要首先檢測電量檢測開關(guān)s4是否斷開,如果斷開,則控制接收控制開關(guān)s3閉合,如果如果檢測到電量檢測開關(guān)s4閉合,則表明自動行走設備處于開機狀態(tài),則不進行充電動作。
為保證的持久性和耐用性,電池包1210可以為鋰電池包或其他可充電電池包,鋰電池包可以包括多個相互連接的鋰電池。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shù)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shù)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shù)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gòu)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quán)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