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地涉及一種車輛保險杠組件。更具體的說,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包括線束安裝結構的保險杠組件。
背景技術:
通常為了改善功能性,汽車的各部件和組件要重新設計。一種正經(jīng)歷重新設計的這樣的組件是客車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多年以前,車輛保險杠組件通常包括一體的鍍鉻金屬元件,該金屬元件螺釘連接到車輛的前端或后端。在最近幾年來,這種保險杠組件已經(jīng)被重新設計,以包括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以及覆蓋和隱藏該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的外部飾帶(fascia)元件。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典型地是一個彈性元件,它在車輛撞擊時吸收能量。在這種車輛保險杠組件設計中的飾帶元件典型地是柔性元件,它的形狀和輪廓服從于車輛的美觀。在一些車輛保險杠組件設計中,在飾帶元件和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之間存在未加以利用的空間。
鑒于上述問題,本領域技術人員從本公開中可以理解到存在一種改進的車輛保險杠組件的需求,這種改進的保險杠組件可以利用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和飾帶元件之間的空間。本發(fā)明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這個需求以及其他需求,并且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將從本公開內容中變得清楚。
發(fā)明內容
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為了增加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功能性,線束可以放置在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和外部飾帶元件之間的空間內。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保險杠組件,它可以增加保險杠的功能性。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保險杠組件,該保險杠組件具有將線束固定在吸收能量的內部元件之內的結構。
本發(fā)明的再一目的是將線束隱藏在車輛保險杠組件內。
在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中,車輛保險杠組件包括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多個安裝元件和線束。所述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尺寸確定為在車輛的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延伸。所述吸收能量元件具有面向車內表面、面向車外表面和在所述面向車內表面和所述面向車外表面之間的上表面。所述安裝元件沿著吸收能量元件的上表面縱向間隔開。每個安裝元件包括線束安裝結構。所述線束連接到所述安裝元件的線束安裝結構上,使得線束在安裝元件處被縱向支撐在所述吸收能量元件的上表面之上。
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他目的、特征、方面和優(yōu)點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將從下面參照附圖公開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詳細描述中理解到。
現(xiàn)在參照構成這個原始公開的一部分的附圖圖1是包括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車輛保險杠組件的車輛的透視圖;圖2是車輛后部的分解透視圖,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各部分;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各部分的透視圖,示出車輛的支撐元件、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吸收能量元件和線束;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各部分的分解后透視圖,示出車輛的支撐元件和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吸收能量元件,其中吸收能量元件與線束一起與支撐元件分離開;圖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去掉線束的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吸收能量元件的前透視圖,示出多個安裝元件和安裝夾;圖6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去除線束的吸收能量元件的一部分的片斷透視圖,示出車輛保險杠組件的其中一個安裝鉤和其中一個安裝元件;圖7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能量吸收元件的后透視圖,示出由安裝夾安裝到安裝元件上的線束;以及圖8是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其中一個安裝元件和其中一個安裝夾的片斷分解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將參照附圖描述本發(fā)明的精選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從本公開中應該理解到下面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描述僅僅為了說明,而并非出于限制如所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價物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目的。
首先參照圖1和2,所示的車輛10配備有根據(jù)本發(fā)明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的車身組件,如下面所解釋的,該車身組件包括帶有隱藏的線束14的車輛保險杠組件12和支撐車輛保險杠組件12的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車輛保險杠組件12可以是前保險杠組件或后保險杠組件。但是,為了簡明的緣故,僅僅說明后保險杠組件。
如圖2、3和4所示,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以傳統(tǒng)的方式被支撐在車輛10上,其包括作為車身組件的零件的各種結構元件和部件。車輛10包括第一側20和第二側22,而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在該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延伸。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優(yōu)選地由金屬或類似的剛性材料制成,并且具有各種結構特征。例如,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基本上包括前部23、后部24和多個在所述前部和后部之間延伸的加強凸緣25。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具有弧形輪廓或形狀。所述后部24包括多個鉤接納部分26,如圖4所示。
參照圖2、3、4和5,現(xiàn)在詳細描述車輛保險杠組件12。車輛保險杠組件12還包括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30和保險杠飾帶32。所述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30尺寸確定成大致在車輛10的第一側20和第二側22之間延伸,且在每一端具有足夠的空間以配合在保險杠飾帶32中。如圖4清楚示出的,該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30還包括面向車內表面36。如圖5清楚示出的,所述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30也包括面向車外表面38和上表面40,該上表面40在所述面向車內表面36和面向車外表面38之間延伸。
所述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30的上表面40包括多個突起44和多個安裝元件46。所述多個突起44大致垂直于吸收能量元件30的面向車內表面和面向車外表面而沿著其上表面40延伸。
如圖6所示,突起44沿著上表面40延伸第一距離D1。該突起44形成有高度H1。每個突起44包括連接鉤50(圖4和6),該連接鉤50位于面向車內表面36處。該連接鉤50在面向車內表面36之上向前延伸,如圖4所示。每個連接鉤50具有向下突出的向下延伸自由端,以形成鉤形。該連接鉤50被構成為將吸收能量元件30安裝到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上。兩個連接鉤50接合并配合到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的后部24的鉤接納部分26中。剩余的連接鉤50遍布車輛保險杠支撐元件16的后部24的上邊緣,以將吸收能量元件30保持到位。
參照圖6和7,現(xiàn)在提供對吸收能量元件30的安裝元件46的描述。安裝元件46沿著吸收能量元件30的上表面40彼此間隔開,如圖7所示。優(yōu)選的是,安裝元件靠近其中一個突起44定位。但是,應理解到安裝元件46相對于突起44的精確位置是取決于采用本發(fā)明的保險杠組件12的特定車輛的工程考慮因素。因此,圖中描繪的間隔不是固定間隔,而僅僅是本發(fā)明一個例子或實施例。此外,雖然描繪了四個安裝元件46,保持線束14所需要的數(shù)量也是取決于車輛設計標準和線束的特定布線要求的工程考慮因素。
安裝元件46沿著上表面延伸第二尺寸D2,該第二尺寸小于第一尺寸D1。安裝元件46形成有高度H2。該高度H2優(yōu)選的比高度H1要大高度或距離H3那么多。高度H1和高度H2是相對于豎直線從吸收能量元件30的上表面40測量的。
如圖7和8清楚示出的,每個安裝元件46包括線束安裝結構51。安裝元件在吸收能量元件30的上表面40之上延伸到上部自由端,該上部自由端位于在突起44之上距離H3的高度處,該距離H3至少等于線束14的橫向寬度W。線束14連接到安裝元件46的線束安裝結構51上,使得線束14被縱向支撐在吸收能量元件30的上表面40之上。
每個線束安裝結構51包括夾52,該夾52被構造和布置成將線束14固定到安裝元件46上。夾52可以是任意一種構造,如環(huán)繞線束14的環(huán)。另外,夾52可以用通常用來在車內將線束固定到位的塑料帶或傳統(tǒng)的卡鎖夾緊元件替代。夾52也可以用纏繞線束14由此將其固定到位的金屬線材料取代。如圖8所示,每個夾52形成有摩擦配合安裝端E,該安裝端E配合到安裝元件46內的相應孔A內。安裝端E可以包括多個摩擦翼片,在安裝端E插入孔A內時,該摩擦翼片壓縮。
如圖4和6所示,每個安裝元件46位于吸收能量元件30的面向車內表面36的附近。每個安裝元件46包括或采取從吸收能量元件30延伸的突起的形式。安裝元件46、突起44和吸收能量元件30的剩余部分優(yōu)選的一體形成為單件整體元件。
特別參照圖2,現(xiàn)在將詳細描述保險杠飾帶32。保險杠飾帶32被構成為覆蓋吸收能量元件30并隱藏線束14。保險杠飾帶32覆蓋吸收能量元件30且保險杠飾帶32的最外部分60靠近吸收能量元件30。保險杠飾帶32通過任意一種傳統(tǒng)構造,如緊固件,安裝到車輛10和/或保險杠支撐元件16上。保險杠飾帶32優(yōu)選的由柔軟并具有彈性的塑料、合成材料或聚合物材料制成。
線束14是車輛的傳統(tǒng)部件,并包括例如將電力提供到后尾燈、剎車燈和/或行李箱鎖的各種導線。線束14的特定目的取決于車輛10的各個特征。通過將線束保持并隱藏在保險杠組件12內,車輛10的內部可以用于保持線束14之外的其他用途。
術語的一般解釋在理解本發(fā)明的范圍時,術語“包括”及其派生詞,如在此所使用的,意圖在于開放的術語,它表明所描述的特征、元件、部件、組、整數(shù)和/或步驟的存在,但是并不排除其他未陳述的特征、元件、部件、組、整數(shù)和/或步驟的存在。上面的理解也應用于具有類似含義的詞,如術語包含、具有以及它們的派生詞。而且,術語零件、部分、部、元件或件在單數(shù)使用時可以具有單個零件或多個零件的雙重含義。而且,如在此使用來描述上述實施例的,以下方向性術語“向前、向后、之上、向下、豎直、水平、之下和橫向”以及任何其他方向性術語指配備有本發(fā)明的車輛的方向。于是,這些術語,在用于解釋本發(fā)明時,應該相對于配備有本發(fā)明的車輛來理解。程度術語,如“基本上”、“大約”、“大致”,如在此使用的,意味著所修飾的術語的合理量的偏離,使得最終結果沒有明顯改變。例如,這些術語可以理解為包括修飾術語的至少±5%的偏離,只要這個偏離不會抵消它修飾的詞的含義。
雖然僅僅精選的實施例被選用描述本發(fā)明,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從這個公開中可以理解到在不背離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中作出各種改變和修改。例如,各個部件的尺寸、形狀、位置或取向可以按需要和/或需求改變。所示出彼此直接連接或接觸的部件可以具有設置在它們之間的中間結構。一個元件的功能可以通過兩個來完成,反之亦然。一個實施例的結構和功能可以用在另一實施例中。所有的優(yōu)點不必要同時體現(xiàn)在特定實施例中。區(qū)別于現(xiàn)有技術的每個特征單獨或與其他特征相結合也應該被認為是本申請人對進一步發(fā)明的單獨描述,包括由這些特征所體現(xiàn)的結構和/或功能性概念。從而,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上面的描述僅僅為了說明而提供,而不是出于限制如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價物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目的。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保險杠組件,包括細長的吸收能量部件,該吸收能量部件尺寸確定成在車輛的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延伸,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具有面向車內表面、面向車外表面和設置在所述面向車內表面和所述面向車外表面之間的上表面;多個安裝部件,所述多個安裝部件沿著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上表面縱向間隔開,每個所述安裝部件具有線束安裝結構;以及線束,所述線束連接到所述安裝部件的線束安裝結構處,使得所述線束在所述安裝部件處被縱向支撐在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上表面之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包括多個突起,該突起大致垂直于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面向車內表面和面向車外表面沿著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上表面延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所述安裝部件在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上表面之上延伸到上部自由端,該上部自由端位于所述突起之上至少等于所述線束的橫向寬度的距離的高度處。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所述突起沿著所述上表面延伸第一距離,所述安裝部件沿著所述上表面延伸第二距離,所述第二距離小于所述第一距離。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每個所述突起包括連接鉤,該連接鉤位于所述面向車內表面處,以將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安裝到車輛保險杠支撐部件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每個所述線束安裝結構包括夾,所述夾被構成為將所述線束固定到所述安裝部件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還包括保險杠飾帶,該保險杠飾帶被構成為覆蓋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并隱藏所述線束。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包括多個連接鉤,所述連接鉤位于所述面向車內表面處,以將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安裝到車輛保險杠支撐部件處。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每個所述安裝部件位于所述面向車內表面附近。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每個所述安裝部件包括突出部分,該突出部分與所述吸收能量部件一體形成為單件整體構件。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保險杠組件,其中每個所述線束安裝結構包括夾,所述夾固定到相應一個所述突出部分處。
12.一種車身組件,包括車輛保險杠支撐部件;吸收能量部件,該吸收能量部件具有面向車內表面、面向車外表面和設置在所述面向車內表面和所述面向車外表面之間的上表面,且所述車輛保險杠支撐部件連接在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面向車內表面?zhèn)?;多個安裝部件,所述多個安裝部件設置在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面向車內表面附近;保險杠飾帶,所述保險杠飾帶覆蓋所述吸收能量部件,且所述保險杠飾帶的最外部分靠近所述吸收能量部件;以及線束,所述線束連接到所述安裝部件處,使得所述線束在所述安裝部件處被縱向支撐在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所述上表面之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包括多個突起,該突起大致垂直于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面向車內表面和面向車外表面沿著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上表面延伸。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所述安裝部件在所述吸收能量部件的上表面之上延伸到上部自由端,該上部自由端位于所述突起之上至少等于所述線束的橫向寬度的距離的高度處。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所述突起沿著所述上表面延伸第一距離,所述安裝部件沿著所述上表面延伸第二距離,所述第二距離小于所述第一距離。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每個所述安裝部件包括夾,所述夾被構成為將所述線束固定到所述安裝部件處。
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身組件,還包括保險杠飾帶,所述保險杠飾帶被構成為覆蓋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并隱藏所述線束。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包括多個鉤,所述鉤位于所述面向車內表面處,以將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安裝到所述車輛保險杠支撐部件處。
1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所述吸收能量部件、所述突起和所述安裝部件一體形成為單件整體構件。
20.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身組件,其中所述吸收能量部件和所述安裝部件一體形成為單件整體構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車輛保險杠組件,包括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多個安裝元件、線束和保險杠飾帶。所述細長的吸收能量元件尺寸確定成在車輛的第一側和第二側之間延伸,所述吸收能量元件具有面向車內表面、面向車外表面和設置在所述面向車內表面和所述面向車外表面之間的上表面,所述安裝元件沿著所述吸收能量元件的上表面縱向間隔開,每個所述安裝元件具有線束安裝結構,所述線束連接到所述安裝元件的線束安裝結構上,使得所述線束在所述安裝元件處被縱向支撐在所述吸收能量元件的上表面之上。所述保險杠飾帶配合在所述吸收能量元件上,由此隱藏所述線束。
文檔編號H02G3/00GK101032946SQ20071008544
公開日2007年9月12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3月7日
發(fā)明者馬克·雷諾爾茲, 杰弗里·特斯默, 理查德·埃謝巴赫, 羅納德·扎克 申請人:日產(chǎn)技術中心北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