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用電器,尤其是一種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
目前,我國礦山(井)還沒有一種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一般都是采用一種選擇性漏電繼電器的形式與各支路饋電開關連接,配合開關動作。選擇性漏電繼電器分為集中式和單體式二種,作為單一電器,體積笨重,占用另外空間,不利于標準化管理;更主要的是無論哪一種,它們與支路開關間的連線繁多,安裝和調(diào)式復雜,經(jīng)常因安裝、調(diào)試中某一小環(huán)節(jié)的不當,引起整個選擇性漏電保護系統(tǒng)的運行失敗。
鑒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它是把漏電保護部分的電器組件與自動開關部分固定在一個封閉的盒體內(nèi),使其相互間的連接導線預先組裝在盒體內(nèi)。使其具有選擇性漏電跳閘和防止向漏電故障點強送電的閉鎖功能,實現(xiàn)支路的選擇性漏電保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它包括電流傳感器、電源模塊、漏電模塊、漏電指示器、試驗按鈕、分闡線圈、盒底座及盒蓋,其中,電流傳感器、電源模塊、漏電模塊、漏電指示器、試驗按鈕及分閘線圈皆設置在盒底座上,并且盒蓋蓋合在盒底座上形成密封盒體,其特征是在盒底座上還設置一自動開關,且其出線側靠近電流傳感器。
所述電源模塊和漏電模塊上、下分別固定在盒底座內(nèi)的左邊通道上。
本實用新型采用國家統(tǒng)一定型的漏電開關外形、自動開關部分、試驗按鈕,漏電指示位置保持不變,電流傳感器置于自動開關出線側,使主電路連線最短,連接固定,取樣可靠。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1、由于選擇性漏電繼電器和自動開關合為一體,沒有主電路外的連線,使得安裝和普通自動開關一樣靈活方便。
2、沒有更多的外部連線,無需調(diào)試,根除了以往選擇性漏電保護系統(tǒng)運行經(jīng)常失敗的主要原因。
3、選擇性漏電跳閘和漏電閉鎖使保護功能更加完善,使礦山(井)供電更加安全。
4、在低壓系統(tǒng)中組成完整的選擇性漏電保護,廣泛應用于有色金屬礦、鐵礦、非金屬礦及其它一般礦山(井)的低壓電網(wǎng)中。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典型實施外形正視圖;圖2本實用新型典型實施外形側視圖;圖3本實用新型典型實施外形掀開盒蓋的示意圖;圖4本實用新型典型實施外形電路框圖。
圖中1、電流傳感器2、電源模塊3、漏電模塊4、漏電指示器5、試驗按鈕6、分閘線圈7、自動開關 8、盒底座 9、盒蓋本實施例包括電流傳感器1、電源模塊2、漏電模塊3、漏電指示器4、試驗按鈕5、分閘線圈6、自動開關7、盒底座8及盒蓋9,如圖1-3所示,其中電流傳感器1、電源模塊2、漏電模塊3、漏電指示器4、試驗按鈕5及分閘線圈6組成的漏電保護部分皆固接在一盒底座8上,而且以盒蓋9蓋合在盒底座8上,形成一封閉容器,盒底座8和盒蓋9皆為絕緣的塑料制成。
自動開關7也固定在盒底座8上,并且該自動開關7的出線側靠近電流傳感器1,使主電路連接導線最短,而連接也更牢靠;又上述電源模塊2和漏電模塊3以上、下分別安裝在盒底座8的左邊內(nèi)通道上,便于維護及更換。
由于在礦山(井)現(xiàn)場安裝時減少許多連接導線,可免去安裝過程中的調(diào)試,而且能保證使用的安全可靠。
本實施例的各器件電路連接,系屬現(xiàn)有技術,如圖4所示。
權利要求1.一種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包括電流傳感器(1)、電源模塊(2)、漏電模塊(3)、漏電指示器(4)、試驗按鈕(5)、分闡線圈(6)、盒底座(8)及盒蓋(9),其中,電流傳感器(1)、電源模塊(2)、漏電模塊(3)、漏電指示器(4)、試驗按鈕(5)及分閘線圈(6)皆設置在盒底座(8)上,并且盒蓋(9)蓋合在盒底座(8)上形成密封盒體,其特征是在盒底座(8)上還設置一自動開關(7),且其出線側下方緊靠電流傳感器(1)。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其特征是所述電源模塊(2)和漏電模塊(3)上、下分置地固接在盒底座(8)內(nèi)的左邊通道上。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其特征是其自動開關、試驗按鈕、漏電指示和普通漏電開關相同。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用低壓選擇性漏電開關。它將具有選擇性漏電跳閘和防止向漏電故障點強送電的閉鎖功能模塊,與塑殼式自動開關合為同一整體,既具有選擇性漏電保護功能,又具有其他自動開關所具有的功能。作為單一電器,體積小巧,除主電路外沒有其它連線;不用調(diào)試,安裝靈活方便;易于維護更換。在低壓系統(tǒng)中組成完整的選擇性漏電保護,廣泛應用于有色金屬礦、鐵礦、非金屬礦及其它一般礦山(井)的低壓電網(wǎng)中。
文檔編號H01H73/00GK2370559SQ9920800
公開日2000年3月22日 申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4月19日
發(fā)明者徐葆楨 申請人:徐葆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