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垃圾焚燒爐,所述垃圾焚燒爐包括爐體、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燒爐還包括換熱粉塵處理器,所述換熱粉塵處理器設置在所述爐體內(nèi)部;所述換熱粉塵處理器包括兩第一凹盤和若干連接管;所述兩第一凹盤同向設置,其中一第一凹盤位于另一第一凹盤之上,位于上方的第一凹盤的上表面自外向內(nèi)傾斜向下;所述兩第一凹盤中間分別開設有第一落灰孔,側壁上開設有分流孔,所述若干連接管設置在所述兩第一凹盤之間;所述兩第一凹盤的第一落灰孔通過一連接管連通,所述兩第一凹盤的分流孔通過其余連接管連通;所述爐體、所述兩第一凹盤、所述連接管之間形成一換熱空間,位于下方的第一凹盤與所述爐體形成燃燒室;所述風機將新鮮沖量送入所述換熱空間并且最終進入燃燒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位于下方的第一凹盤的下表面自外沿向內(nèi)傾斜向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第一凹盤的上表面分別平行于各自的下表面,上表面相互平行。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盤呈空心倒錐圓臺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盤包括四梯形側板,所述四梯形側板的側邊依次首尾相接呈倒梯形體狀。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焚燒爐,其特征在于:連通所述分流孔的連接管垂直于所在錐面,軸線指向所述第一落灰孔的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