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票據交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和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通常采用中國票據網、普蘭票據網等進行票據交易?,F有的交易模式如下:用戶可以在中國票據網上發(fā)送公開、定向的銀行承兌匯票正回購報價,通過報價應答方式與業(yè)務人員聯系,線下進行進一步議價交易。用戶還可以通過在普蘭票據網上填寫承兌行類型、票面金額、匯票到期日等信息進行線下溝通議價,普蘭公司可以從企業(yè)手中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去協議行辦理正回購業(yè)務。然而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無論是中國票據網還是普蘭公司都只能在線下點對點的進行票據議價?,F有的銀行承兌匯票的交易過程有以下缺點:首先,銀行承兌匯票進行交易要考慮的要素很多,在網站上我們找自己想要的票據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其次,當我們找到想要進行交易的票據后要在線下通過一個一個打電話等方式跟對手方進行議價,費時費力還有可能失敗從而需要重新尋找合適的票據;最后,因為用戶掌握的信息有限,所以用戶在交易中的利益不能得到預期的保證。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至少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提出了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應用于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客戶端,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獲取待交易票據信息和回購期限信息,生成票據正回購請求;
步驟2,獲取對應的議價銀行信息;
步驟3,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將所述交易事件發(fā)布給議價銀行信息對應的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在預設交易時間內采用預設議價流程與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對應的待交易票據進行議價,直至從議價銀行中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
步驟4,根據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一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一時間軸上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步驟5,當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后開始計時并生成轉讓時長,當轉讓時長達到回購期限后,生成贖回請求,并將所述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所述贖回請求至少包括回購價格和回購銀行賬號;
步驟6,第一預設審批時間結束后,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7,若否,則向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查詢指令并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的再次提交指令,根據所述再次提交指令對所述贖回請求修改后,將修改后的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直至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
步驟7,根據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二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二時間軸上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現有持倉。
本實施例通過在線議價方式和線上交割方式方便多家銀行在線進行競價,有利于選擇最合適的交易對象進行票據交易,從而增加銀行收益;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另外,根據本發(fā)明上述實施例的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步驟2具體為:
步驟201,獲取預設的交易銀行列表或者獲取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
步驟202,獲取預設的準入名單列表;
步驟203,判斷所述交易銀行列表上的交易銀行或者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對應的交易銀行是否在所述準入名單列表,若是,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204;
步驟204,獲取并查詢預設的中間銀行匹配列表,判斷所述交易銀行是否有相匹配的中間銀行,若有,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否則,結束交易流程。
在一些示例中,步驟4中,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s401,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一查詢指令,所述第一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一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一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一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一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一查詢結果為第一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則執(zhí)行步驟s402,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一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一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正回購款項的賬戶;
s402,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二查詢指令,所述第二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二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二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二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票號一致的票據;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二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二查詢結果為第二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票號一致的票據,則執(zhí)行步驟s403,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二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二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目標交易票據的賬戶;
s403,接收交易平臺發(fā)送的簽收提醒信息,所述簽收提醒信息用于提醒交易發(fā)起銀行簽收所述第一托管賬戶中的所述正回購款項以及用于提醒第二托管賬戶中的目標交易票據已轉至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在一些示例中,步驟4中,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s411,通過交易平臺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第一凍結指令,所述第一凍結指令用于驅動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凍結所述目標交易票據;
s412,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三查詢指令,所述第三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三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三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三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三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三查詢結果為第三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則通過所述交易平臺向第三預設銀行發(fā)送第二凍結指令,以凍結所述正回購款項,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三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三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所述正回購款項的賬戶;
s413,通過所述交易平臺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票據所屬權轉移指令,所述票據所屬權轉移指令用于驅動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所屬權修改為所述目標交易銀行;
s414,接收交易平臺發(fā)送的簽收提醒信息,所述簽收提醒信息用于提醒交易發(fā)起銀行簽收所述第三托管賬戶中的所述正回購款項。
在一些示例中,還包括步驟8,所述步驟8具體為:接收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第一評分,并根據所述第一評分對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當前評分進行更新;以及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第二評分,并根據所述第二評分對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當前評分進行更新。
在一些示例中,步驟1中獲取待交易票據信息的具體步驟為:獲取手動輸入的待交易票據信息;或者獲取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現有持倉的全部票據信息以及交易發(fā)起銀行輸入的第一篩選信息,根據所述第一篩選信息對所述全部票據信息進行篩選生成待交易票據信息。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步驟3和步驟4之間還包括票據驗證步驟,所述票據驗證步驟具體為: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票號,并根據所述票號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第一票據信息,然后對所述第一票據信息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后執(zhí)行步驟4。
本發(fā)明第二方面的實施例還提出了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包括交易平臺和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客戶端,所述客戶端包括:
請求生成模塊,用于獲取待交易票據信息和回購期限信息,生成票據正回購請求;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對應的議價銀行信息;
議價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將所述交易事件發(fā)布給議價銀行信息對應的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在預設交易時間內采用預設議價流程與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對應的待交易票據進行議價,直至從議價銀行中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
第一交割模塊,用于根據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一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一時間軸上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當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后開始計時并生成轉讓時長,當轉讓時長達到回購期限后,生成贖回請求,并將所述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所述贖回請求至少包括回購價格和回購銀行賬號;
第二判斷模塊,用于第一預設審批時間結束后,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7,若否,則向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查詢指令并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的再次提交指令,根據所述再次提交指令對所述贖回請求修改后,將修改后的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直至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
第二交割模塊,用于根據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二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二時間軸上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現有持倉。
另外,根據本發(fā)明上述實施例的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獲取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用于獲取預設的交易銀行列表或者獲取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
第二獲取單元,用于獲取預設的準入名單列表;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交易銀行列表上的交易銀行或者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對應的交易銀行是否在所述準入名單列表,若是,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并驅動議價模塊,若否,則驅動第二判斷單元;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獲取并查詢預設的中間銀行匹配列表,判斷所述交易銀行是否有相匹配的中間銀行,若有,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并驅動議價模塊,否則,結束交易流程。
在一些示例中,還包括票據驗證模塊,所述票據驗證模塊具體用于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票號,并根據所述票號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第一票據信息,然后對所述第一票據信息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后驅動交割模塊。
本發(fā)明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fā)明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為實施例1提供的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的流程性示意圖;
圖2為實施例2提供的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的連接示意圖;
圖3為實施例3提供的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的連接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下面的描述和附圖,將清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這些和其他方面。在這些描述和附圖中,具體公開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中的一些特定實施方式,來表示實施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原理的一些方式,但是應當理解,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范圍不受此限制。相反,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權利要求書的精神和內涵范圍內的所有變化、修改和等同物。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以下結合附圖描述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和系統(tǒng)。
圖1為實施例1提供的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方法的流程性示意圖,應用于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客戶端,如圖1所示,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獲取待交易票據信息和回購期限信息,生成票據正回購請求;
步驟2,獲取對應的議價銀行信息;
步驟3,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將所述交易事件發(fā)布給議價銀行信息對應的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在預設交易時間內采用預設議價流程與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對應的待交易票據進行議價,直至從議價銀行中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
步驟4,根據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一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一時間軸上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步驟5,當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后開始計時并生成轉讓時長,當轉讓時長達到回購期限后,生成贖回請求,并將所述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所述贖回請求至少包括回購價格和回購銀行賬號;
步驟6,第一預設審批時間結束后,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7,若否,則向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查詢指令并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的再次提交指令,根據所述再次提交指令對所述贖回請求修改后,將修改后的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直至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
步驟7,根據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二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二時間軸上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現有持倉。
本實施例實現的是銀行之間的票據正回購過程,所述待交易票據為電票。所述第一時間軸包括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通過不同顏色可以顯示第一預設交割流程中每個交割步驟的交割狀態(tài),比如某個交割步驟沒有完成,則第一時間軸上該交割步驟的顏色顯示為灰色,當某個交割步驟完成了,則第一時間軸上該交割步驟顯示為綠色,方便用戶直觀獲取交割狀態(tài)信息,第二時間軸同理。本實施例通過在線議價方式和線上交割方式不僅提高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而且方便多家銀行在線進行競價,有利于選擇最合適的交易對象進行票據交易,從而增加銀行收益;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票據正回購請求中可以包括多個待交易票據,議價銀行接收到交易事件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或者多個待交易票據與交易發(fā)起銀行進行議價,因此,交易發(fā)起銀行發(fā)起的票據正回購請求對應多個目標交易銀行,每個目標交易銀行就其中一個或者幾個待交易票據與交易發(fā)起銀行達成價格一致,從而完成交易過程。
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步驟2具體為:
步驟201,獲取預設的交易銀行列表或者獲取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
步驟202,獲取預設的準入名單列表;
步驟203,判斷所述交易銀行列表上的交易銀行或者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對應的交易銀行是否在所述準入名單列表,若是,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若否,則執(zhí)行步驟204;
步驟204,獲取并查詢預設的中間銀行匹配列表,判斷所述交易銀行是否有相匹配的中間銀行,若有,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否則,結束交易流程。
所述優(yōu)選實施例采用準入名單列表對不符合要求的議價銀行進行限制,并通過中間銀行匹配列表擴大了參與議價的銀行范圍,更加有利于選擇最合適的議價銀行進行交易,進一步增加銀行收益,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另一具體實施例的步驟203中,還可以根據交易發(fā)起銀行輸入的篩選信息對交易銀行列表上的所有議價銀行先進行篩選,從而選擇符合要求的第一議價銀行,然后判斷該第一議價銀行是否在預設準入名單列表上。所述篩選信息包括銀行名稱、議價銀行范圍、票據存量和/或歷史交易總量等等。該優(yōu)選實施首先對交易銀行列表上的所有交易銀行進行了一次篩選,從而獲取的議價銀行更加符合交易發(fā)起銀行的需求,進一步提高了票據逆回購效率和成功率。
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步驟4具體為:根據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一時間軸,然后執(zhí)行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并獲取第一預設交割流程中每個交割步驟的交割狀態(tài),然后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一時間軸上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在一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s401,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一查詢指令,所述第一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一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一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一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一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一查詢結果為第一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則執(zhí)行步驟s402,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一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一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正回購款項的賬戶;
s402,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二查詢指令,所述第二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二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二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二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票號一致的票據;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二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二查詢結果為第二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票號一致的票據,則執(zhí)行步驟s403,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二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二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目標交易票據的賬戶;
s403,接收交易平臺發(fā)送的簽收提醒信息,所述簽收提醒信息用于提醒交易發(fā)起銀行簽收所述第一托管賬戶中的所述正回購款項以及用于提醒第二托管賬戶中的目標交易票據已轉至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本實施例中,采用交易平臺作為第三方平臺,將目標交易銀行支付的正回購款項和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目標交易票據均暫存于開設在第三方平臺的銀行賬戶,從而為交易發(fā)起銀行以及交易對象的票據交易行為提供保障,進一步提高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若所述議價銀行不在準入名單列表且具有對應的中間銀行時,所述報價價格為目標交易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報價以及中間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報價之和,對應的正回購款項為目標交易銀行對待交易票據支付的正回購款項和中間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支付的正回購款項之和,即s401中,當目標交易銀行和中間銀行分別將自己應該支付的款項存入第一托管賬戶后,再進入s402。
在另一具體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s411,通過交易平臺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第一凍結指令,所述第一凍結指令用于驅動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凍結所述目標交易票據;
s412,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三查詢指令,所述第三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三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三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三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三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三查詢結果為第三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則通過所述交易平臺向第三預設銀行發(fā)送第二凍結指令,以凍結所述正回購款項,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三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三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所述正回購款項的賬戶;
s413,通過所述交易平臺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票據所屬權轉移指令,所述票據所屬權轉移指令用于驅動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所屬權修改為所述目標交易銀行;
s414,接收交易平臺發(fā)送的簽收提醒信息,所述簽收提醒信息用于提醒交易發(fā)起銀行簽收所述第三托管賬戶中的所述正回購款項。
本實施例中,無需采用交易平臺作為第三方平臺,而是直接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第一凍結指令暫時凍結所述目標交易票據,待第三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且對所述正回購款項凍結后,修改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所屬權信息,并提醒目標交易銀行簽收所述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中的所述目標交易票據,以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轉入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同時對第三托管賬戶中的正回購款項解凍,將第三托管賬戶中的正回購款項轉至交易發(fā)起銀行,從而為交易發(fā)起銀行以及目標交易銀行的票據交易行為提供保障,進一步提高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若所述議價銀行不在準入名單列表且具有對應的中間銀行時所述報價價格為目標交易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報價以及中間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報價之和,對應的正回購款項為目標交易銀行對待交易票據支付的正回購款項和中間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支付的正回購款項之和,即s412中,當目標交易銀行和中間銀行分別將自己應該支付的款項存入第三托管賬戶后,再進入s413。
優(yōu)選實施例中,還包括步驟8,所述步驟8具體為:接收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第一評分,并根據所述第一評分對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當前評分進行更新;以及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第二評分,并根據所述第二評分對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當前評分進行更新。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每完成一筆票據正回購操作,即可對交易雙方進行評分,這樣在下次交易時,可以根據當前評分高低對交易對象進行排序,從而選擇合適的交易對象,降低了票據正回購過程的風險,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另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步驟3和步驟4之間還包括票據驗證步驟,所述票據驗證步驟具體為: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票號,并根據所述票號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第一票據信息,然后對所述第一票據信息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后執(zhí)行步驟4。具體的,對所述第一票據信息進行驗證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s700,在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中查詢所述票號,并獲取所述票號對應的第二票據信息,判斷所述第一票據信息是否與所述第二票據信息相同,若是,則驗證通過并執(zhí)行s710,若否,則結束步驟;
s710,查詢預先建立的風險數據庫,根據所述票號獲取對應的風險等級,根據所述風險等級驗證所述票據是否存在風險,若是,則生成提示信息,并結束步驟,若否,則驗證通過并執(zhí)行步驟4。
該優(yōu)選實施例首先查詢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保證票據基本信息的正確性,然后通過查詢風險數據庫對票據交易的風險等級進行驗證,從而在票據交易過程中向用戶提示交易風險,保證了用戶進行票據交易、正回購的安全,促進了整個票據交易市場的有序進行。所述風險數據庫是基于法院、票據交易網等公共平臺所公示的信息以及本發(fā)明系統(tǒng)自己發(fā)現、收集或經舉報獲取的風險數據建立的,不僅風險數據完善,而且更新及時,可以最大限度的為用戶規(guī)避票據交易中的風險。
另一具體實施例的步驟6中當交易發(fā)起銀行主動生成成交指令或者交易發(fā)起銀行主動結束議價并進入交割過程時,所述步驟6和票據驗證步驟之間還包括確認步驟,所述確認步驟具體為:根據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生成待付款清單,將所述待付款清單推送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第二預設審批客戶端,并判斷第二預設審批時間內是否接收到第二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二審批通過指令,若是,則執(zhí)行票據驗證步驟,若否,則結束交易過程。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增加了審批步驟,進一步保證了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成功率。
優(yōu)選實施例中,步驟1中獲取待交易票據信息的具體步驟為:獲取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管理員手動輸入的待交易票據信息;或者獲取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現有持倉的全部票據信息以及交易發(fā)起銀行輸入的第一篩選信息,根據所述第一篩選信息對所述全部票據信息進行篩選生成待交易票據信息。所述第一篩選信息包括交易品種和/或交割日。
以上各實施例中,議價方法包括一口價模式、即時議價模式和招標模式等等,在以下實施例中分別進行說明。
在一個實施例中,步驟3采用一口價議價模式,所述步驟3具體為:
s301,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并根據交易事件和所述至少一個議價銀行生成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所述回購期限、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第一報價價格和至少一個議價銀行;
s302,通過交易平臺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送到每個議價銀行對應的客戶端;
s303,在預設交易時間內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至少一個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至少一個待交易票據的一個第二報價價格;
s304,在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前判斷是否接收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成交指令,若是,則根據成交指令從所述議價銀行中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若否,則交易過程結束。
上述實施例的議價過程即為一口價模式,在預設交易時間內接收議價銀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唯一一次報價,交易發(fā)起銀行接收該報價后,評估報價是否合適,若合適,則生成成交指令以及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整個議價過程簡單,從而保證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一個實施例中,步驟3采用即時議價模式,所述步驟3具體為:
s311,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并根據交易事件和所述至少一個議價銀行生成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所述回購期限、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第一報價價格和至少一個議價銀行;
s312,通過交易平臺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送到每個議價銀行對應的客戶端,并在預設交易時間內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至少一個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至少一個待交易票據的一個第二報價價格;
s313,根據所述第二報價價格生成新的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新的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新的第一報價價格;
s314,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新的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新的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應的新的第二報價價格;
s315,重復步驟s313~s314,直到與議價銀行達成預設的議價結束條件,所述議價結束條件包括:達到預設的交易限定時間、議價銀行對應的第二報價價格和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第一報價價格達成一致、交易發(fā)起銀行主動結束議價并進入交割過程和議價銀行主動結束議價并進入交割過程。具體來說,即交易被交易發(fā)起銀行或者議價銀行主動結束;或者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前生成了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或者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后沒有和任何議價銀行達成一致。
上述實施例的議價過程即為即時議價模式,在預設交易時間內可以接收議價銀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多次報價,交易發(fā)起銀行在預設交易時間內和議價銀行進行議價,直到預設交易時間結束,或者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整個議價過程簡單,從而保證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一個實施例中,步驟3采用招標模式,所述步驟3具體為:
s321,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并根據交易事件和所述至少一個議價銀行生成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所述回購期限、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和至少一個議價銀行;
s322,通過交易平臺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送到每個議價銀行對應的客戶端;
s323,在預設交易時間內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至少一個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至少一個所述待交易票據的報價價格;
s324,所述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后,選擇預設交易時間內報價價格與預設成交條件匹配度最高的議價銀行作為目標交易銀行,并生成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若預設交易時間內沒有接收到任何議價銀行返回的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或者所有議價銀行的報價價格與預設成交條件匹配度均低于預設閾值,則結束交易流程。
上述實施例的議價過程即為招標模式,在預設交易時間內可以接收議價對待交易票據的多次報價,在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后,根據議價銀行的報價生成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比如選擇所有票據的報價總額最接近預設票據參數中票價總額的交易對象作為目標交易銀行,整個議價過程簡單,從而保證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以上幾種議價過程中,所述交易平臺為as交易平臺,所述as交易平臺接收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后,首先判斷交易是否還處于活動狀態(tài),若處于活動狀態(tài),則調用專門處理交易相關業(yè)務的交易引擎來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布給議價銀行。交易引擎首先生成一個跟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對應的交易引擎事件,交易引擎事件包括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對應的交易id和議價銀行,然后根據交易id從交易引擎池中啟動一個事件處理線程,所述事件處理線程根據所述交易引擎事件的狀態(tài)機id調用狀態(tài)機將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分發(fā)給議價銀行。
優(yōu)選實施例中,獲取待交易票據后,若待交易票據有多個,可以根據預設條件對待交易票據進行分類標識并按照分類結果進行排序。比如當兩個銀行進行票據正回購交易時,若當待交易票據的承兌行全稱不在收票行,即目標交易銀行的準入名單,默認未被選中,以“!”顯示,并備注“未在準入名單”,用區(qū)別于背景的其他顏色標注;當待交易票據的承兌行全稱在目標交易銀行的準入名單,但目標交易銀行未勾選該票,則以“×”顯示,并備注“已忽略”;當目標交易銀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報價小于或等于交易發(fā)起銀行(出票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報價時,默認被選中,以√顯示,并備注“意向達成”;當目標交易銀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報價大于交易發(fā)起銀行(出票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報價時,默認被選中,以√顯示,并備注“報價差異”。
同時,顯示待交易票據的報價信息時,無論是交易發(fā)起銀行報價還是目標交易銀行報價,若報價與自己行的上一次報價有差異,則用上下箭頭來表示,若本次報價比上一次報價高就用向上紅色箭頭↑,若本次報價比上一次報價低就用向下綠色箭頭↓。
圖2為實施例2提供的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的連接示意圖,包括交易平臺和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客戶端,如圖2所示,所述客戶端包括:
請求生成模塊,用于獲取待交易票據信息和回購期限信息,生成票據正回購請求;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對應的議價銀行信息;
議價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將所述交易事件發(fā)布給議價銀行信息對應的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在預設交易時間內采用預設議價流程與至少一個議價銀行對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對應的待交易票據進行議價,直至從議價銀行中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
第一交割模塊,用于根據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一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一時間軸上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一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當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后開始計時并生成轉讓時長,當轉讓時長達到回購期限后,生成贖回請求,并將所述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所述贖回請求至少包括回購價格和回購銀行賬號;
第二判斷模塊,用于第一預設審批時間結束后,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7,若否,則向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查詢指令并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發(fā)送的再次提交指令,根據所述再次提交指令對所述贖回請求修改后,將修改后的贖回請求推送至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直至接收到所述第一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一審批通過指令;
第二交割模塊,用于根據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生成第二時間軸,通過不同顏色顯示所述第二時間軸上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的每個交割步驟完成前后的交割狀態(tài),所述第二預設交割流程用于將目標交易票據轉入至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現有持倉。
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獲取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用于獲取預設的交易銀行列表或者獲取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
第二獲取單元,用于獲取預設的準入名單列表;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交易銀行列表上的交易銀行或者手動輸入的交易銀行信息對應的交易銀行是否在所述準入名單列表,若是,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并驅動議價模塊,若否,則驅動第二判斷單元;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獲取并查詢預設的中間銀行匹配列表,判斷所述交易銀行是否有相匹配的中間銀行,若有,則將所述交易銀行作為議價銀行,并驅動議價模塊,否則,結束交易流程。
另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一交割模塊包括第一執(zhí)行單元、第二執(zhí)行單元和第一信息接收單元,
所述第一執(zhí)行單元用于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一查詢指令,所述第一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一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一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一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一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一查詢結果為第一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則驅動第二執(zhí)行單元,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一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一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正回購款項的賬戶;
所述第二執(zhí)行單元用于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二查詢指令,所述第二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二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二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二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票號一致的票據;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二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二查詢結果為第二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票號一致的票據,則驅動第一信息接收單元,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二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二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目標交易票據的賬戶;
所述第一信息接收單元用于接收交易平臺發(fā)送的簽收提醒信息,所述簽收提醒信息用于提醒交易發(fā)起銀行簽收所述第一托管賬戶中的所述正回購款項以及用于提醒第二托管賬戶中的目標交易票據已轉至目標交易銀行的現有持倉。
在另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交割模塊包括第一指令發(fā)送單元、第二指令發(fā)送單元、第三指令發(fā)送單元和第二信息接收單元,
所述第一指令發(fā)送單元用于通過交易平臺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第一凍結指令,所述第一凍結指令用于驅動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凍結所述目標交易票據;
所述第二指令發(fā)送單元用于連接交易平臺,并向交易平臺發(fā)送第三查詢指令,所述第三查詢指令用于驅動交易平臺中第三預設銀行的銀企直連接口在預設第三查詢期限內查詢第三托管賬戶中是否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接收交易平臺返回的第三查詢結果,若所述第三查詢結果為第三托管賬戶中存入了與所述目標交易價格一致的正回購款項,則通過所述交易平臺向第三預設銀行發(fā)送第二凍結指令,以凍結所述正回購款項,若否,則結束交易流程;所述第三托管賬戶為在所述第三預設銀行中預先開設的用于托管所述正回購款項的賬戶;
所述第三指令發(fā)送單元用于通過所述交易平臺向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發(fā)送票據所屬權轉移指令,所述票據所屬權轉移指令用于驅動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將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所屬權修改為所述目標交易銀行;
所述第二信息接收單元用于接收交易平臺發(fā)送的簽收提醒信息,所述簽收提醒信息用于提醒交易發(fā)起銀行簽收所述第三托管賬戶中的所述正回購款項。
圖3為實施例3提供的一種基于線上交割的票據正回購系統(tǒng)的連接示意圖,如圖3所示,還包括評價模塊,所述評價模塊用于接收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第一評分,并根據所述第一評分對所述目標交易銀行的當前評分進行更新;以及接收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第二評分,并根據所述第二評分對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當前評分進行更新。所述實施例3中,還包括票據驗證模塊,如圖3所示,所述票據驗證模塊具體用于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票號,并根據所述票號獲取所述目標交易票據的第一票據信息,然后對所述第一票據信息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后驅動所述交割模塊。所述票據驗證模塊具體用于在電子商業(yè)匯票系統(tǒng)中查詢所述票號,并獲取所述票號對應的第二票據信息,判斷所述第一票據信息是否與所述第二票據信息相同,若否,則結束步驟,若是,則驗證通過并查詢預先建立的風險數據庫,根據所述票號獲取對應的風險等級,根據所述風險等級驗證所述票據是否存在風險,若是,則生成提示信息,并結束步驟,若否,則驗證通過并驅動所述交割模塊。
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請求生成模塊包括票據信息獲取單元,所述票據信息獲取單元用于獲取交易發(fā)起銀行管理員手動輸入的待交易票據信息;或者獲取所述交易發(fā)起銀行現有持倉的全部票據信息以及交易發(fā)起銀行輸入的第一篩選信息,根據所述第一篩選信息對所述全部票據信息進行篩選生成待交易票據信息。
所述實施例3中,還包括確認模塊,如圖3所示,所述確認模塊用于根據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生成待付款清單,將所述待付款清單推送至所述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第二預設審批客戶端,并判斷第二預設審批時間內是否接收到第二預設審批客戶端發(fā)送的第二審批通過指令,若是,則驅動票據驗證模塊,若否,則結束交易過程。
在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議價模塊采用一口價模式進行議價,所述議價模塊包括:
第一事件生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并根據交易事件和所述至少一個議價銀行生成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所述回購期限信息、待交易票據信息、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第一報價價格和至少一個議價銀行;
第一事件分發(fā)單元,用于通過交易平臺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送到每個議價銀行對應的客戶端;
第三獲取單元,用于在預設交易時間內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至少一個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至少一個待交易票據的一個第二報價價格;
第一結果生成單元,用于在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前判斷是否接收到交易發(fā)起銀行的成交指令,若是,則根據成交指令從所述議價銀行中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若否,則交易過程結束。
上述實施例的議價過程即為一口價模式,在預設交易時間內接收議價銀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唯一一次報價,交易發(fā)起銀行接收該報價后,評估報價是否合適,若合適,則生成成交指令以及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整個議價過程簡單,從而保證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另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議價模塊采用即時議價模式進行議價,所述議價模塊包括:
第二事件生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并根據交易事件和所述至少一個議價銀行生成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所述回購期限信息、待交易票據信息、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第一報價價格和至少一個議價銀行;以及根據所述第二報價價格生成新的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新的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交易發(fā)起銀行對應的新的第一報價價格;
第二事件分發(fā)單元,用于通過交易平臺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送到每個議價銀行對應的客戶端;
第四獲取單元,用于在預設交易時間內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至少一個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至少一個待交易票據的一個第二報價價格;以及用于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新的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新的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應的新的第二報價價格;
第二結果生成單元,用于與議價銀行達成預設的議價結束條件時,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
上述實施例的議價過程即為即時議價模式,在預設交易時間內可以接收議價銀行對待交易票據的多次報價,交易發(fā)起銀行在預設交易時間內和議價銀行進行議價,直到預設交易時間結束,或者生成至少一個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整個議價過程簡單,從而保證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在另一個具體實施例中,所述議價模塊采用招標模式進行議價,所述議價模塊包括:
第三事件生成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票據正回購請求生成交易事件,并根據交易事件和所述至少一個議價銀行生成第一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包括所述回購期限信息、所述待交易票據信息和至少一個議價銀行;
第三事件分發(fā)單元,通過交易平臺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送到每個議價銀行對應的客戶端;
第五獲取單元,用于在預設交易時間內獲取通過所述交易平臺返回的至少一個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所述第二報價請求事件包括議價銀行對至少一個所述待交易票據的報價價格;
第三結果生成單元,用于所述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后,選擇預設交易時間內報價價格與預設成交條件匹配度最高的議價銀行作為目標交易銀行,并生成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若預設交易時間內沒有接收到任何議價銀行返回的第二報價請求事件或者所有議價銀行的報價價格與預設成交條件匹配度均低于預設閾值,則結束交易流程。
上述實施例的議價過程即為招標模式,在預設交易時間內可以接收議價對待交易票據的多次報價,在預設交易時間結束后,根據議價銀行的報價生成目標交易銀行、目標交易銀行對應的至少一個目標交易票據以及每個目標交易票據對應的目標交易價格,比如選擇所有票據的報價總額最接近預設票據參數中票價總額的交易對象作為目標交易銀行,整個議價過程簡單,從而保證了票據正回購的效率和成功率,同時可以加快票據流轉速度、提升了票據流轉效率,進一步促進票據市場健康有序發(fā)展。
上述事件分發(fā)單元中的交易平臺為as交易平臺,所述as交易平臺具體用于接收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后,首先判斷交易是否還處于活動狀態(tài),若處于活動狀態(tài),則調用專門處理交易相關業(yè)務的交易引擎來將所述第一報價請求事件發(fā)布給議價銀行。交易引擎首先生成一個跟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對應的交易引擎事件,交易引擎事件包括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對應的交易id和議價銀行,然后根據交易id從交易引擎池中啟動一個事件處理線程,所述事件處理線程根據所述交易引擎事件的狀態(tài)機id調用狀態(tài)機將第一報價請求事件分發(fā)給議價銀行。
流程圖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過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為,表示包括一個或更多個用于實現特定邏輯功能或過程的步驟的可執(zhí)行指令的代碼的模塊、片段或部分,并且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范圍包括另外的實現,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討論的順序,包括根據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時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順序,來執(zhí)行功能,這應被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理解。
在流程圖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邏輯和/或步驟,例如,可以被認為是用于實現邏輯功能的可執(zhí)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體實現在任何計算機可讀介質中,以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如基于計算機的系統(tǒng)、包括處理器的系統(tǒng)或其他可以從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取指令并執(zhí)行指令的系統(tǒng))使用,或結合這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而使用。就本說明書而言,"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儲、通信、傳播或傳輸程序以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或結合這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而使用的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的更具體的示例(非窮盡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個或多個布線的電連接部(電子裝置),便攜式計算機盤盒(磁裝置),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可擦除可編輯只讀存儲器(eprom或閃速存儲器),光纖裝置,以及便攜式光盤只讀存儲器(cdrom)。另外,計算機可讀介質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紙或其他合適的介質,因為可以例如通過對紙或其他介質進行光學掃描,接著進行編輯、解譯或必要時以其他合適方式進行處理來以電子方式獲得所述程序,然后將其存儲在計算機存儲器中。
應當理解,本發(fā)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軟件、固件或它們的組合來實現。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多個步驟或方法可以用存儲在存儲器中且由合適的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執(zhí)行的軟件或固件來實現。例如,如果用硬件來實現,和在另一實施方式中一樣,可用本領域公知的下列技術中的任一項或他們的組合來實現:具有用于對數據信號實現邏輯功能的邏輯門電路的離散邏輯電路,具有合適的組合邏輯門電路的專用集成電路,可編程門陣列(pga),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等。
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上述實施例方法攜帶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是可以通過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儲于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zhí)行時,包括方法實施例的步驟之一或其組合。
此外,在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模塊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模塊中。上述集成的模塊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實現,也可以采用軟件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所述集成的模塊如果以軟件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也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
上述提到的存儲介質可以是只讀存儲器,磁盤或光盤等。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